索 引 號 | 014288033/2020-00002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20-06-02 |
標 題 | 關于印發《四隊鎮2020年夏季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四政發〔2020〕53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時間:2020-07-1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村(居),各有關單位:
現將《四隊鎮2020年夏季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的實施意見》(連發〔2012〕40號)精神和市縣秸稈綜禁工作要求,提高全鎮秸稈綜合利用率,嚴禁田間秸稈焚燒、棄置,保護生態環境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就做好2020年我鎮夏季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全面禁燒,以禁促用,疏堵結合,以用保禁”原則為指導,緊緊圍繞“零火點、零冒煙、全離(還)田”總體要求和“四不”工作目標,全面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加大秸稈綜合利用力度,通過秸稈機械化還田、能源化、飼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途徑,充分利用秸稈資源,確保國家省衛星遙感監測與省市縣督查零火點記錄。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動員部署。
1、召開部分村書記、定村干部座談會。分析往年焚燒秸稈原因,吸取經驗教訓,早作規劃安排。
2、召開全鎮夏季秸稈禁燒動員大會。安排布置夏季秸稈禁燒工作。
3、全村摸底排查。要求定村干部和村書記,一要摸排重點人頭,逐一上門進行秸稈禁燒的政策宣傳。二要摸排收割機械和還田機械,要與每名機手見面,登記作業區域,與機手簽訂農機安全與禁燒承諾書。對收割機進逐臺核查,對符合作業要求(每臺收割機必須隨機攜帶一臺滅火器,一桶桶裝水,秸稈留茬高度控制在10厘米以下,粉碎長度10厘米以下)的,發放由鎮統一制作的標志,方可下田作業。對不符合作業的收割機要求整改,否則堅決不予下田作業。
4、召開多層會議。一要召開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爭取更多的支持。二要召開“兩委”干部和村民組長會議,劃分責任區,逐戶簽訂《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承諾書》。
5、成立應急隊伍,強化群防群治。各村成立不得少于20人的應急隊伍,將村垃圾車短期內改裝成村宣傳車和火點應急處置車,應急隊伍每日輪流隨車訓練,進入收割期,要全員上車值守。
6、加強輿論氛圍,擴大宣傳影響。從5月20日開始。各村要采取多角度、多形式、多層次宣傳秸稈綜禁政策,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各村(社區)要在醒目位置懸掛禁燒標語,每村不得少于4條,村中心路兩側樹稈上張貼標語不得少于30條。每天每村召開廣播會不得少于2次。
7、各中小學要召開學生會,召開秸稈禁燒、共創美好家園宣傳教育專題大會。以年級為單位開展倡議簽字活動,發放“小手拉大手”一封信。
第二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全面禁燒。
鎮村干部蹲點責任區,明確職責,強化督查,認真查處工作不力、農戶焚燒秸稈、農機手違規作業行為,全面完成秸稈禁燒任務。
第三階段(7月1日至7月20日)總結表彰。
及時召開秸稈禁燒工作總結大會,總結經驗、找出差距、表彰先進、鞭策后進,同時表彰若干名秸稈禁燒好農機手、好村民、好大戶、好黨員、好干部、好禁燒小衛士等。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鎮成立由黨委書記任政委、鎮長任總指揮、其他三套班成員任副總指揮、相關部門和村(社區)責任人為成員的秸稈綜禁工作指揮部。負責對全鎮秸稈綜禁工作的統一組織指揮。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簡稱綜禁辦),具體負責組織推進全鎮秸稈綜禁工作。同時,下設宣教組、綜合利用與農機管理組、行政執法與管理組、巡查與應急處置組(四個小分隊)和督查與考核組等五個小組。其中巡查與應急處置組(四個小分隊)不間斷在片上巡查,重點對火頭、煙頭、斑點進行巡查與處置,做到“四必查”、“四必處”即有火必查、有煙必查、有斑必查、有報必查;有查必處、機手必處、田主必處、問題必處。督查與考核組不間斷對鎮村干部的在崗在位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督查和問責,及時通報。兩個組同時做好巡查處置和督查情況記錄,留考核時備用。
(二)營造禁燒氛圍。從6月1日開始,鎮宣傳車在各片區,村宣傳車在村內不間斷走莊入戶宣傳,把宣傳教育工作貫徹禁燒工作始終。
(三)實行保證金制度。所有參加秸稈禁燒的鎮村干部要向鎮黨委政府繳納禁燒保證金,保證金由財政所負責專戶管理。
(四)明確職責。實行三套班成員包片、定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包戶的網格化管理。一處著火點四級追究責任制度,實行禁燒無空白、職責無盲點、管理無縫隙、追究無容忍。逐級落實禁燒職責,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每村繪制一張圖表,劃出責任區,標明責任人和聯系電話,并上報綜禁辦)。禁燒期間,采取“人盯人,人盯地,人盯秸稈,人盯機械”的辦法,將秸稈禁燒任務細化到田,責任落實到人,保證24小時駐守、巡查和值班,死看硬守,確保不發生焚燒現象。
1、包片領導、定村干部、村三大員負責落實禁燒工作的各項規定,組織村組干部入戶宣傳禁燒工作,幫助群眾解決收割和播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查處違反禁燒規定的案件,第一時間撲滅火點,確保責任區沒有衛星遙感監測通報火點或省、市、縣領導及巡查組巡查信訪零記錄。
2、村干部負責責任區禁燒工作,組織村民組長開展禁燒工作,嚴防死守不符合要求的收割機下田作業,第一時間撲滅火點,確保轄區內沒有通報火點或沒有火點被上級巡查發現現象,帶頭承諾本人及其親屬不焚燒秸稈。
3、村民組長負責本組禁燒工作,帶頭承諾本人及其親屬不焚燒秸稈,一旦發現著火點第一時間報告并組織人員撲滅,為執法組現場指認著火點所在地塊的田主。
4、各農戶要帶頭不焚燒秸稈,凡本戶焚燒秸稈(或焚燒秸稈的田塊不能認定點火人的,視為本戶所為),停發相關補助。
(五)加強農機管理。嚴把收割機下田作業關,凡收割機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收割機手沒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及禁燒承諾書、不加裝粉碎裝置(秸稈離田除外)、沒有鎮指定的統一標志,一律不準下田作業。對違反作業的收割機手一律由鎮、村扣留收割機,直到收割結束方可放回。各村要積極聯系外地大型收割機,解決群眾收割問題。
(六)打擊處理到位。對惡意焚燒秸稈、頂風作案者,派出所加大打擊力度,除罰款外,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理,確保“焚燒一起,打擊一起”。
(七)做好后勤保障。在秸稈禁燒期間,鎮村干部要盡心盡職,二十四小時值守。各村要妥善安排好參加秸稈禁燒工作干部的生活問題,鎮實行以獎代補的形式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
四、責任追究
(一)嚴懲第一把火。根據省、市、縣政府關于秸稈禁燒工作要求,對于焚燒第一把火的農戶及其責任區干部實行嚴懲。村三大員同責同罰。
1、被縣以上確定為第一把火的嚴加懲處,決不姑息,除扣除相關人員和村所有保證金外,并進行組織處理。
2、被鎮巡查焚燒第一把火的責任區包片領導、定村干部、責任區的副定村干部、村(社區)書記等相關人員扣除保證金的50%,視情節輕重予以組織處理,包片領導地班子會上做檢查,主副定村在早會上做檢查。
3、焚燒第一把火的農戶,嚴格按照規定實行重處,除罰款外,上報縣有關單位建議停發當年相關補助。
(二)被鎮督查發現禁燒干部不在崗的,村書記和主定村每次罰款100元,被縣以上督查發現或通報的加倍處罰。
(三)被鎮巡查發現收割機沒有防火設備、加裝粉碎裝置,或加裝粉碎裝置但沒有按照規定作業的,包片領導、定村干部、包村人員、村三大員各罰100元,被縣以上督查發現并反饋或通報的加倍處罰。
(四)其他焚燒及田間地頭清理不干凈的視節輕重給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