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8033/2024-00003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24-03-06 |
標 題 | 關于印發《四隊鎮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 的通知 | ||
文 號 | 四政發〔2024〕32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時間:2024-09-26[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村(社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四隊鎮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已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四隊鎮盤活資產工作行動方案
為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資源,更好統籌存量和增量,強化改革創新,推動鎮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央和省市縣的決策部署,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強化資產意識,堅持創新運作,提高使用效能,積極探索盤活資產的方法路徑,為推動“活存量、促增量”和高質量發展拓展空間、強化保障。
二、工作目標
在全面清查、分類梳理的基礎上,制定運作處置專項行動方案,分步實施。按照“能用盡用、可售可租、能融則融” 的原則,通過高效利用、有序處置、有償使用、積極融資等多渠道,多方式盤活處置國有資產,以資本為紐帶實現國有資產的有效轉換和增值,充分發揮各類國有資產最大效益,促進財政增收、資產增值、資本嬗變。2024年一季度盤活資產工作初步見效,實現一季度300萬元、上半年實現500萬元以上資產轉換,年內國有資源資產資本資金管理運營制度進一步完善,運作水平和效益明顯提升,資產動態盤活良性循環機制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穩中求進,注重提質增效。切實把握好工作節奏和力度,有序推進、應盤盡盤;找準工作切入點,強化工作重點,抓住關鍵,集中發力,向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聚集;以經濟效益為核心,統籌考慮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不斷實現資產總量快速增加和資產結構質效整體提升。
(二)堅持統籌推進,加快創新發展。以全面清查為基礎, 深挖資源資產資本資金效益,實現資源資產不斷向資本資金歸集轉化,充分發揮市場挖掘和發現價值的決定性作用,推動資源、資產可交易、資本化、能增值。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鎮有關部門分類指導,鎮村分級負責、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突出改革創新,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推動國有資產管理由實物形態轉向價值形態、由靜態管理轉向動態管理。引導更多的社會主體和社會資本參與,形成投資良性循環。堅持集約節約,牢固樹立“ 過緊日子”思想,實現國有資產效益最大化。
(三)堅持務實操作,防范化解風險。始終把防風險擺在更 加突出的位置,統籌好當前和長遠、發展和安全,把握好資產盤 活和防風險的關系,尊重規律,注重實效,分類施策,不搞“ 一刀切”,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四、工作任務
(一)規范提升行政事業單位資金使用。全面清查政府及國有企業沉淀資金,清理銀行賬戶,規范資金管理,清理各類對外借款、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
(二)優化盤活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全面清查政府直接支配和管理的土地、房產、公務用車、大型儀器、專用設備、罰沒物資、各類無形資產,科學分類處置。
(三)大力盤活國有經營性資產。全面清查國有企業占有、 使用的資產,包括沉淀資金及銀行賬戶、應收、預付賬款類資產 的清查,重點關注股權、債權、經營性房地產、各類無形資產以 及預計可帶來收益的資產。以市場化為主方向,優化整合資源配置和經營業務,切實增強市場競爭力。
(四)推動各類國有資源顯性化增量化。全面清查土地資源、 林業資源、工業廠房、水資源(河、湖、魚塘)、港口碼頭岸線資源(含內河)等,探索路徑推動價值活化、最大化。梳理清理明顯偏離現有價值的承包權合同。
(五)創新運作特許經營權。全面清查包括但不限于戶外廣 告、加油(氣)站、充電樁、公園綠地、廣場、殯葬項目、特種垃圾清運、自來水、污水等可市場化配置的特許經營權。重點關注特許經營權現有種類及利用情況、現行收費標準、預期可實現收益等,通過新型 PPP 、REITs 、ABS 融資等方式,推動無形資源顯性化,實現資源向資產轉化。
(六)盤活農村閑置集體資產。全面梳理盤活閑置資產,整 合承包地、宅基地、安置房等資源要素,進一步優化配置,激發集體經濟發展活力。
五、時間安排
(一)清查摸底:2024年3月中旬前。各工作專班細化任務清單,制定閑置、低效使用資產清查摸底統計表,啟動各自領域清 查摸底工作,統計、匯總后向領導小組匯報。數據統計以2024年3月15日為基準日。
(二)運作處置:各工作專班組織分類梳理,形成可盤活清 單和運作處置方案,報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運作處置。2024年3 月底前完成方案審核、啟動運作,3月底初見成效,6月底前形成明顯量化效果。
(三)完善提升:2024年9月底前。各有關部門根據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困難完善相關制度,健全資源資產資本資金管理運行良性長效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成立以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盤活資產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鎮資產盤活工作。領導小組 下設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和 決策部署。二是成立6個專項領域工作專班,負責各自領域資產盤活標準、專項方案的實施。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村(社區)、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全鎮“一盤棋”思想,切實承擔盤活資產責任,真抓實干、務求實效,明確內部分工,優化工作流程,細化工作舉措,提升資產盤活工作組織推進力度,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合力,確保資產盤活工作順利推進、早日見效。
(三)強化督查考核。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建立工作督導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盤活資產工作成效顯著的村(社區)和部門,以適當方式給予激勵。對資產長期閑置、盤活資 產工作不到位的村(居)和部門,實施專項督導。健全完善考核激勵和容錯糾錯機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四)嚴格工作要求。嚴格遵守資產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履行法定審批程序規范運作處置,嚴禁借盤活資產名義,對無需處置的國有資產進行處置和虛假交易。加強審計監督,重點關注資產盤活執行和處置收益收支管理情況,對違法違紀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