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8033/2018-00031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四隊鎮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8-11-26 |
標 題 | 關于做好四季度陽光扶貧結對走訪的通知 | ||
文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做好四季度陽光扶貧結對走訪 | ||
時 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18-11-26[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四政發〔2018〕68號
關于做好四季度陽光扶貧結對走訪的通知
各村、各單位:
按照省、市、縣扶貧辦的統一部署和要求,2018年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已于10月初全面啟動,12月底結束。為了全面做好四季度陽光扶貧結對走訪與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的有效銜接,現就做好四季度陽光扶貧結對走訪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集中開展四季度入戶走訪。結合全鎮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要求,全鎮幫扶干部第四季度走訪時間定于11月21—12月18日。
2、嚴格履行“五簽字五確認”脫貧責任。低收入農戶脫貧退出,需要履行“五簽字五確認”、“公示公告”等法定程序,各幫扶干部對今年脫貧低收入農戶的收入要認真核實,確保其家庭收入真實,且達到脫貧底線標準(即滿足“兩不愁三保障”、家庭人均純收入超過6000元),方可在家庭收入核算表、幫扶手冊上簽字確認。
3、規范填寫幫扶手冊規定內容。幫扶手冊內容填寫是否規范是脫貧考核的重點內容之一,是低收入農戶講清楚如何脫貧的重要佐證。幫扶干部在本季度走訪時要認真填寫今年以來的幫扶措施、幫扶成效、簽名確認等內容,并認真核對家庭人口、脫貧進程等基礎信息。
4、準確錄入手機APP幫扶信息。幫扶責任人在入戶走訪時,要認真核對信息對照采集表、家庭收入情況核算表、戶口簿等基礎信息,并同步錄入手機APP中。特別是今年計劃脫貧的農戶,要詳細說明怎么脫的貧。
5、完善經濟薄弱村信息采集。有入村走訪任務的幫扶干部(掛包鄉鎮領導、鄉鎮幫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駐村第一書記或幫扶隊員),要認真核實經濟薄弱村集體經營收入,特別是2016年以來四隊鎮財政扶貧專項資金形成的扶貧資產收益,要逐筆入賬,防止扶貧資產的閑置或流失。對于已出現資產閑置或流失的情況,及時反饋至扶貧站。
6、全面落實責任清單。各村、各單位和幫扶責任人要按照全鎮統一部署和要求,密切合作,確保高質量地完成今年扶貧對象動態調整管理工作。
7、數據核對要一致。各村村干部、幫扶責任人要認真填寫、核對入戶走訪家庭收入情況核算表、2018年脫貧農戶信息采集表、貧困戶信息對照采集表,做到三表數據一致,并且低收入戶、村干部、幫扶責任人需要在11月30日前將入戶走訪家庭收入情況核算表簽字,三表填寫一致后交到扶貧站,扶貧站要認真錄入、核對國扶庫與陽光扶貧系統的數據,確保一致。
附件:1、入戶走訪家庭收入核算表
2、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工作十項問責清單
四隊鎮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