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MB1851632/2022-00007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 發文日期 | 2022-10-14 |
標 題 | 我縣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等待期將調整縮短 | ||
文 號 | 無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時間:2022-10-1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根據《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通知》(連醫保發〔2022〕11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調整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
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等待期由6個月調整為3個月。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普通居民,經本人申請,可補辦當年度參保繳費手續,補繳其全年個人繳費部分,并在繳費到賬且待遇等待期滿后開始享受補繳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其中,10月至12月期間補繳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的,只記錄參保繳費年限,其當年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醫保基金報銷范圍。特殊群體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等待期仍按照原規定執行。
取消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享受生育待遇需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規定。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政策的合規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范圍。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不再支付新生兒疾病篩查費用。
通知自2022年12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