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MB1851632/2023-00008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 發文日期 | 2023-04-03 |
標 題 | 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安全規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錢” | ||
文 號 | 無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時間:2023-04-03[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4月是醫保基金監管集中宣傳月,
今年的活動主題為
“安全規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錢”。
醫療保障基金是
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
我們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
守護好人民群眾的每一分“保命錢”
哪些行為涉及欺詐騙保呢?您知道嗎?
一、涉及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
1.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虛開費用單據;
2.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
3.虛構醫藥服務項目;
4.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
5.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6.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
7.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行為。
二、涉及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的:
1.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的;
2.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
3.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的;
4.為參保人員虛開發票、提供虛假發票的。
三、涉及參保人員的:
1.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
3.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4.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
5.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
維護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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