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MB1851632/2024-00004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 發文日期 | 2024-03-27 |
標 題 | 灌云縣醫療保障局2024年違規違約問題處理情況通報(一) | ||
文 號 | 無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時間:2024-03-27[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案例一:
2023年9月,江蘇省醫保飛行檢查發現灌云縣人民醫院存在超限定支付范圍、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等違規行為。
灌云縣醫保部門依據《連云港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對該定點醫療機構作如下處理:不支付違規費用631869.63元,收取違約金189560.89元。
案例二:
2023年12月,連云港市醫保部門在市級交叉互查中,發現灌云縣中醫院存在超醫保支付標準收費、重復收費等違規行為。
灌云縣醫保部門依據《連云港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相關規定,對該定點醫療機構作如下處理:不支付違規費用530037.57元,收取違約金159011.27元。
案例三:
2024年1月,灌云縣醫保部門在日常稽核中,發現灌云楊樂善大藥房有限公司存在在營業時間內,檢查發現藥師不在崗的違約行為。
灌云縣醫保部門依據《連云港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有關條款,對該單位作出限期整改的處理。
案例四:
2024年1月,灌云縣醫保部門在日常稽核中,發現灌云晟欣大藥房有限公司存在藥品維護對應不準確且情節較輕的違約行為。
灌云縣醫保部門依據《連云港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有關條款,對該單位作出限期整改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