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226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24-06-18 |
標 題 | 關于規范過期食品、臨期食品管理提醒函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時間:2024-06-20 11:37[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全縣廣大食品經營者:
為進一步守牢食品安全底線,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按照“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的基本原則,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維護我縣食品安全和秩序良好。現就做好過期食品、臨期食品提醒如下:
一、健全制度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江蘇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超過保質期食品處置建立過期食品退市、銷毀機制,嚴格落實下架、召回、銷毀制度;對臨期食品建立符合實際、可操作的退回、處理制度。
二、定期自查清理。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加強日常自查,查驗食品的貯存條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促銷打折銷售,或按約定程序退回供貨商;對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及時進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經營、進行顯著標示或者單獨存放在有明確標志的場所(下架箱、下架區等),主動退出經營場所。
三、健全臺賬登記。如實記錄停止經營、單獨存放的超過保質期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者生產日期)、保質期、采取的處置措施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單據,建立退貨和回收食品臺賬。
自本提醒函發布之日起,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自律,立即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行為。縣市場監管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