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08-00001 | ||
發布機構 | 縣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08-11-22 |
標 題 | 關于印發《灌云縣2009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政辦〔2008〕118號號 | 主 題 詞 | 衛生、體育/衛生,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失效 |
信息來源:灌云 時間:2010-01-22 20:48[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灌云縣2009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迅即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灌云縣2009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方案
為切實做好2009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根據省衛生廳、財政廳《關于調整2008年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省級專項資金補助辦法的通知》(蘇衛規財[2008]25號、蘇財社[2008]3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兼顧基本醫療的可持續發展的醫療保險制度,目的是讓廣大農民群眾看得起病、看好病,減輕農民醫療費用負擔,逐步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切實維護和保障農民的健康權益,提高農民健康水平。
二、籌資原則與標準
(一)籌資原則:由政府組織、引導和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多方籌資,??顚S?,實行農民個人繳費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辦法;以戶為單位參加。
(二)籌資標準:參合居民暫定2009年每人籌資25元(含2008年每人5元缺口);省、市、縣、鄉財政補助每人每年80元。全年籌集資金為每人100元。
三、籌資對象與目標
(一)參合對象:
1.本縣轄區內的農業人口及居住在鄉鎮的城鎮居民(含東辛農場,不含正在服役的義務兵),以戶為單位,家庭全部人口為“參合”對象,每戶家庭成員不得選擇性參加。
2.在本縣常住1年以上的外來人口。
以上對象不含以戶為單位在2008年滾籌額滿的農戶。
(二)籌資目標:
2009年全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居民,以鄉為單位,占全鄉農業人口的98%以上。
四、籌資方式:
(一)2008年11月中旬全面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收繳工作,至11月下旬全面完成。實行鄉鎮領導包村、村干部包戶。鄉鎮衛生院向本轄區內的村各派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繳費工作。
(二)各鄉鎮衛生院在院內同時設立固定繳費窗口,實行定時、定地點“雙定”籌資。
(三)農民個人繳費由鄉鎮政府牽頭,鄉鎮衛生院負責登記造冊、收費、開票、發卡等業務工作;所收基金由鄉鎮合管辦及時轉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入專戶。
(四)各鄉鎮政府要把當天參合人數、收繳金額匯總上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各鄉鎮衛生院要把本鄉鎮各村當天參合人數上報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11月22日至25日為宣傳發動階段
分別組織召開縣、鄉(鎮)、村、組四級籌資工作會議,下發宣傳資料,培訓經辦人員;對在外務工的農民,鄉鎮政府要通過多種方式與其取得聯系,做到合作醫療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二階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為組織實施階段
鄉、村干部會同衛生人員上門籌款,做好登記造冊、收款、開票工作。
第三階段:12月6日至10日為資金上解階段
鄉鎮衛生院定村人員將所在村收繳的農民參合款及收據、登記表上交鄉鎮合管辦,參合款由鄉鎮合管辦核對后匯入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入戶,同時上報參合繳費收據、登記表(存根聯)。
第四階段:12月11日至30日為完善總結階段
各鄉鎮組織人員錄入參合農民基礎信息、核對參合人數與基礎資料,新參人員由縣合管辦統一制卡、鄉鎮衛生院下發。
六、工作要求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一項事關農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政策性強,籌資工作任務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扎實工作,狠抓落實。各鄉鎮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措施,加大籌資工作力度,讓廣大農民群眾,特別是在外務工農民盡可能參加合作醫療,努力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按期上解參合基金;縣衛生部門要組織縣合管辦深入基層指導工作,了解籌資實施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籌資中的具體問題;宣傳部門要組織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發動。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縣統一要求,通過召開各級會議、張貼宣傳標語和宣傳口號、懸掛宣傳橫幅、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營造濃烈的輿論氛圍。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促使農民自愿參保,自覺繳納參合基金,確保按期足額完成目標任務,使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再上一個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