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1-00004 | ||
發布機構 | 縣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1-10-25 |
標 題 | 關于轉發《灌云縣2011年國家水稻、玉米、棉花、小麥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政辦〔2011〕148號號 | 主 題 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失效 |
信息來源:灌云 時間:2012-01-01 20:52[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農場:
2011年中央財政繼續對我縣水稻、玉米、棉花、小麥實施良種補貼,并實行補貼全覆蓋。為切實做好我縣水稻、玉米、棉花、小麥良種補貼工作,確保惠農政策落實到位,現將縣農業委員會、縣財政局制定的《灌云縣2011年國家水稻、玉米、棉花、小麥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希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灌云縣2011年國家水稻、玉米、棉花、小麥良種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2011年國家水稻、玉米、棉花、小麥良種補貼項目實施工作,穩步推進我縣水稻、玉米、棉花、小麥產業發展,根據農業部、財政部及省農業委員會、財政廳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訂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通過實施良種補貼項目,運用政策導向和資金扶持手段,調動農民種植積極性,引導農民擴大種植面積,提高良種和先進栽培技術的推廣覆蓋率,促進糧棉增產增效和農民持續增收。
二、補貼原則和標準
良種補貼堅持政策公開、全面覆蓋、直補到戶的原則。一是政策公開。向社會公開補貼政策和辦法,公示補貼面積、補貼農戶、補貼標準、補貼金額等,操作全過程透明。二是全面覆蓋。對種植水稻、玉米、棉花的農戶按照種植面積全部進行補貼。三是直補到戶。補貼資金通過“一折通”直接發放到戶,確保農民受益。補貼標準為水稻、棉花每畝15元、玉米每畝10元、小麥每畝10元。
三、補貼范圍
補貼涵蓋全縣各鄉鎮及縣屬農場,以鄉鎮為單位整建制組織實施。
四、工作安排
(一)申報程序。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補貼面積由村民委員會組織農戶據實申報并登記造冊(格式見附表1),造冊后村民委員會按補貼要求進行核實,同時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按戶張榜公示(村組干部單列清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有異議的要及時查實更正并再次張榜公布。公示結束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匯總(匯總表格式見附表2),并報縣農業、財政部門。縣農業、財政部門審核并報縣政府審定后,由縣財政部門組織資金發放工作。
(二)時間安排。水稻、棉花、玉米、小麥的良種補貼須在11月5日前完成面積核定、登記造冊、公示和審核匯總等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補貼資金發放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實施情況上報工作。
五、實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良種補貼工作落實到位,各鄉鎮要成立由農業、財政、統計、監察等部門負責人參與的項目實施領導小組,共同組織項目實施工作。縣農業、財政部門積極做好組織、協調、匯總、監管等工作。
(二)規范操作程序。嚴格按照省里要求,農業部門做好面積核定、登記造冊、公示和審核匯總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發放及審核匯總工作,各單位要將良種補貼分戶登記清冊和分村匯總表以紙質和電子表格形式報縣財政局,并設立良種補貼舉報電話(縣農業委員會舉報電話為0518-88812753,縣財政局舉報電話為0518-88813069),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及時處理來電來訪,認真做好補貼政策的宣傳與答疑工作。
(三)強化督查監管。縣農業委員會、財政局將對各鄉鎮水稻、玉米、棉花、小麥良種補貼實施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檔案建設是否健全,核對補貼清冊內容與核定的農戶種植面積、金額是否一致、是否經過公示等。對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虛報面積冒領補貼資金、挪用或擠占資金、不按期保留項目實施檔案以及偽造、隱匿、銷毀檔案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將及時予以查處并通報。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