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157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4-04-19 |
標 題 | 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政規發〔2024〕2號 | 主 題 詞 | 工業、交通/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 時間:2024-04-19 08:40[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縣各相關單位:
《關于加快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縣第十七屆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灌云縣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加快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深入推進“工業立縣、產業強縣”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在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的激勵和引導作用,全力推動我縣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鼓勵企業扶優培強
(一)加快規上企業培育。積極鼓勵和加快培育小微工業企業向規上企業的轉變。對首次入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一次性扶持10萬元;當年新建投產企業且當年按月度新增入庫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一次性扶持20萬元。
(二)促進企業提質增效。積極鼓勵工業企業提檔升級,大力支持骨干企業加快發展。非數字經濟核心產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首次達2億元、5億元、10億元、50億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15萬元、25萬元、100萬元的扶持。
二、支持企業升級改造
(三)鼓勵企業擴能提質。積極鼓勵現有工業企業加大技改投入,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提升設計、制造、工藝、管理水平,加快產品升級換代。對擴大產能、延伸產業鏈、不新增用地的技改項目,設備投資達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3000萬元及以上的,分別按設備實際投入的2%、3%、4%、5%給予扶持。
(四)加快企業智能化改造。積極鼓勵工業企業應用自動化、智能化裝備,對原有生產制造流程進行改造。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智能車間項目,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扶持。其中,首次被認定為省級智能車間且應稅銷售達3億元的,給予30萬元扶持,被工信部認定為智能制造示范(試點)項目的,給予200萬元扶持。對新認定的省、市級智能工廠項目,分別給予40萬元、20萬元扶持。
三、促進企業科技創新
(五)加快企業技術革新。積極鼓勵工業企業開發適銷對路、品質優良、高附加值的新產品,提升市場競爭力。新認定的省級新技術新產品,每個給予5萬元扶持。對年內獲批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扶持,獲批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扶持。被認定為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3萬元扶持。對企業生產的裝備首次獲得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認定的,給予20萬元扶持。被認定江蘇省重點推廣應用新技術新產品的,給予5萬元扶持。被認定為省級小微企業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的,一次性扶持10萬元。被認定為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扶持。
四、推動數字經濟發展
(六)培育數字經濟企業發展壯大。對于新建成的電子信息類企業年應稅銷售首次達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2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15萬元、25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扶持。對軟件信息化企業應稅銷售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和2000萬元的,分別給予10萬元、30萬元和50萬元扶持。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軟件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扶持。對獲評江蘇省優秀軟件產品(金慧獎)的產品,給予10萬元扶持。對通過省級軟件企業評估的一次性扶持2萬元,通過軟件產品評估的每件扶持1萬元。
(七)支持企業上云上平臺。對新認定的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企業上云”,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扶持。對經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分別一次性給予150萬元、100萬元補助。通過認定的省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扶持。
(八)推進“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支持企業應用5G、IPv6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施內網升級改造,重點推動“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對入選國家、省級、市級示范應用案例的試點示范項目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10萬元扶持。支持企業建設5G全連接工廠,對被認定為5G全連接工廠的企業給予最高100萬元扶持。
五、支持企業綠色發展
(九)提升綠色制造水平。對實施綠色制造重點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技術設備投資達200萬元以上的,在項目竣工后按設備投資的5%給予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綠色工廠”,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扶持。對通過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給予3萬元扶持,對獲得國家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5萬元扶持,對完成能源在線檢測系統建設并接入省級平臺的重點用能企業(年耗能萬噸以上)一次性給予30萬元扶持。
(十)引導企業節能降耗。年節能量超過500噸標煤且設備投資超過500萬元的節能降耗項目,或設備投資超過500萬元的清潔生產項目、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項目,按照全縣技改扶持標準(上述第三條)提高l個百分點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意見中的企業是指注冊地、納稅地在灌云縣的法人企業。
(二)本意見中的企業入規扶持和應稅銷售扶持等可以同時享受,其他條款中如有可同時享受本意見中相關政策扶持的企業,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縣內其它政策有相同扶持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不重復享受。
(三)以上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實施,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扶持項目原則上按照“企業申請、主管部門審核、縣政府審批”的程序辦理,具體由縣工信局牽頭制定操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