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1-00278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1-06-10 |
標 題 | 關于同意《灌云縣東部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修編項目的批復 | ||
文 號 | 灌政復〔2021〕14號 | 主 題 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 時間:2021-06-10 16:35[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你局《關于申請批準<灌云縣東部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修編項目的請示》(灌自然資發〔2021〕7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灌云縣東部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修編項目。該規劃立足片區實際,以引導和控制為核心,落實用地布局和設施配套等內容,為片區的土地開發和規劃管理提供了切實可行的科學依據和指導。
二、規劃范圍:東至西大溝,南至六里河,西至鹽河東岸,北至東門河,總規劃面積約12.5平方公里。
三、規劃定位:控規編制規劃用地以居住、商業及公共管理與服務設施用地為主。
四、工作要求
1. 在規劃實施中要與交通、環保等規劃相銜接,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具體建設項目選址定點,并把相關成果納入正在編制的《灌云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
2. 該規劃成果由規劃文本、說明書和規劃圖集組成,規劃文本和圖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規劃批復后,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規劃組織實施,如有調整,須按法定程序履行報批手續。
3. 該規劃由你局負責解釋。
特此批復。
灌云縣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