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2-12 09:52 信息來源:灌云縣農業農村局[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為推進我縣農產品加工業發展,培育規上農產品加工企業,增強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后勁,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現制定灌云縣2024年省級資金農產品加工項目申報指南。
一、項目申報主體
已納入2024年省級資金農產品加工儲備的項目主體。
二、支持方向與建設要求
(1)支持方向
農產品加工。
(2)建設要求
申報單位先編制項目申報書,待項目批準后要制定詳實的項目實施方案,明確項目實施地點和實施內容;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編制項目經費預算,按照確定的實施進度,完成項目所有內容,規范使用項目資金,取得項目預期效益。
三、項目補助方式和補助標準
項目資金實行“先建后補”的方式,項目自批復之日起一年內必須完成并通過驗收。資金規模根據項目申報實施內容和建設規模確定,省補資金原則上不超過總投資的30%。
四、申報程序及材料
(一)申報程序
農產品加工項目由實施主體自愿申報,于公示后7個工作日內將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報縣農業農村局產業發展科,逾期概不受理。申報項目經縣農業農村局會同財政等相關部門組織的專家評審后,報送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確定并在縣政府網站上予以公示項目實施單位。網址:http://www.584579.com
(二)申報材料
1.省級農業項目實施方案標準文本(具體見附件1);
2.法人身份證及農業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項目所需土地的經營權證明;
4.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項目區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證明;
5.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具體見附件2)。
五、聯系人及方式
聯系人:許工,0518-80519792。
灌云縣農業農村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