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451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民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4-08-06 |
標 題 | 關于調整我縣特困人員照料護理保障標準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民發〔2024〕57號 | 主 題 詞 | 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福利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民政局 時間:2024-09-20 09:45[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根據《市政府印發關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連政規發〔2024〕1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縣特困供養人員護理工作,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全面排除消防、人身安全等風險隱患,確保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100%入住供養服務機構,保障和維護好特困人員尤其是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員的基本權益。對我縣特困人員照料護理保障標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標準。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用標準,區分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喪失自理能力、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三檔,按照到2023年底前不低于所在縣(區)上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15%、10%、0,2024年底前不低于 20%、10%、5%,2025年底前不低于 30%、15%、5%標準確定。2023年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為1840元。
(一)全護理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的20%為368元確定,從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8元。
(二)半護理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的10%為184元確定,從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4元。
(三)全自理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我縣最低工資標準的5%為92元確定,從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2元。
二、執行時間。本通知從2024年7月1日起執行。
灌云縣財政局 灌云縣民政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