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187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22-03-09 |
標 題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業主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物價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時間:2022-03-31 16:02[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分局,機關相關科室、大隊:
根據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業主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蘇市監稽函〔2022〕28號)和《關于轉發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業主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的通知》(連市監稽函〔2022〕19號)文件要求,我局決定自即日起至6月10日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業主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圍繞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業主權益的各種表現形式,通過專項治理的方式,嚴格落實《價格法》、《合同法》、《電力法》、《廣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江蘇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市政府辦關于提升社區物業服務水平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連政辦發〔2020〕88號)、《關于貫徹落實《江蘇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連發改收費發〔2020〕35 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定,堅決糾正并嚴厲查處亂收費等各種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業主權益行為,凈化物業市場,維護群眾利益,促進物業行業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二、內容與時限
檢查時限:對2021年1月以來,在灌云縣從業的物業服務企業收費行為進行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下列行為:
1.未公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經營設施收益收支情況、公共水電費分攤情況等的行為;
2.未按照政府指導價收取普通住宅前期物業服務費、汽車停放費的行為;
3.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行為;
4.加價收取轉供電電費的行為;
5.預收物業費用超過一年的行為;
6.接受供水、供氣、供電、供熱等專業經營單位委托代收費用、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的行為;
7.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
8.市場監管領域其他違法行為。
三、結合自身實際,精心做好行動部署
各分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在對本轄區內物業服務行業經營情況進行充分摸排的前提下,制定細化的執法檢查方案,確定重點執法檢查對象,采取具有針對性的執法檢查措施,爭取迅速發現一批線索、辦成一批案件。不能被動應付,坐等案源,更不能遇到案源后,消極應付、大案化小、小案化了。同時,要全局一盤棋,價格監督檢查科、執法大隊、網絡交易與廣告合同監督管理科,納入專項執法行動的統一部署中來,相互配合,協同作戰,做到各環節的無縫對接。
四、緊扣行動重點,實現案件量質齊升
緊扣上級專項執法行動確定的工作重點,爭取辦理一批大要案件,確保整治效果。在具體案件調查中,必要情況下,可以借助財務審計第三方服務主體,為案件調查助力,實現案件數量和質量的雙提升,爭取辦一批典型案例。同時,根據我縣物業服務中實際存在的問題,對相關單位向承租人轉供電、供水、供氣、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收取問題進行調查,擴大專項執法檢查的范圍,并通過行政指導等方式,妥善解決案件調查中遇到的民生問題,彰顯執法效果。(一分局、二分局、五分局整治物業小區數量不少于3家,其他分局整治物業小區數量不少于1家,如有商業綜合體類物業服務企業必查,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案例)。
五、重視總結宣傳,及時上報工作信息
對于專項執法行動中遇到的大要案件、疑難案件,處理有困難的,要及時上報,由執法大隊掛牌督辦。價格監督檢查科、執法大隊、網絡交易與廣告合同監督管理科等相關科室,要做好各自領域的業務指導和協調工作,對專項執法行動中形成的典型案例、經驗和做法,要及時總結上報,適時宣傳。請大隊、各分局于6月10日前將檢查總結、案例和《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業主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統計表》報局價格監督檢查科。
附件:《關于轉發省市場監管局<關于開展物業服務企業侵犯業主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的通知》(連市監稽函〔2022〕19號)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