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12-17 10:54 信息來源:縣教育局[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縣教育部門研究下發了《灌云縣開展清理整頓無證幼兒園工作方案》、《灌云縣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灌政辦[2018]51號)等一系列文件,進一步強化了對民辦學校辦學的管理和取締非法舉辦各類辦學機構的整治活動。
一、對無證辦學進行強化管理,采取了一系列強制措施:在去年11月對全縣各類辦學機構進行全面清理整頓,下發文件,成立整頓非法辦學機構管理辦公室,對全縣各鄉鎮的無證辦學單位是一個強有力的震撼,同時我們也對校外托管機構進行了摸底排查。
二、嚴把辦證審批關,申辦單位或申辦者要將申請報告及可行性材料經過鄉鎮職能部門和縣教育行政部門兩級審核,對辦學條件合格或基本合格的發給《辦學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整改和取消其辦學資格。
三、嚴格管理,認真做好民辦學校辦學年檢工作。我縣一直按照分級審批、分級管理的要求,結合年檢抓住重點,認真進行工作檢查,對在年檢中成績突出的學校給予表揚,對存在問題的學校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達不到要求或屢次出現問題的學校要堅決予以停辦。
四、進一步加強對民辦學校和各類辦學機構的指導和管理。提高教育質量的關鍵是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對家長負責,對學生負責,對社會負責,決不容許誤人子弟。同時,要求各類辦學機構之間要相互溝通,相互學習,相互促進,共同提高,絕不能互相攻擊,相互抵毀,運用一些不正當的手段,搞不正當的競爭,來干擾已經形成的正常辦學局面與秩序,如出現這種情況,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以維護安定團結的辦學局面。全托中心由于受到投入及條件的制約,規模普遍較小,有的地區布局不夠合理,對于辦學條件較差,辦學規模較小的,在一定時期內要采取聯辦或合并進行調整,做到以調整促發展、促提高。
五、校外托管機構的管理從教育方面來講,進一步要求各學校利用家長學校、家長會等形式對家長進行教育,要求各家長本著對孩子負責,盡量自己帶孩子,實在沒有辦法的要選擇無安全隱患、無食品衛生隱患的、硬件設施好的、師資水平強的校外托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