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444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民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4-08-16 |
標 題 | 關于縣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第44號提案的答復 | ||
文 號 | 灌民政提案字第〔2024〕07號 | 主 題 詞 | 民政、扶貧、救災/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民政局 時間:2024-10-14 14:5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劉翠娟、武洪波、牛玉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精準助力我縣“困境兒童”健康成長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直以來,我局對兒童福利事業的健康發展高度重視,并且嚴格落實上級部門有關困境兒童保障的相關要求,實施精準保障,提升保障水平,規范工作流程,推動兒童福利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目前我縣困境兒童4273名,其中孤兒88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435名,重殘重病兒童1118名,低保家庭兒童2632名。
對于困境兒童的保障工作,我局主要涉及對困境兒童生活保障待遇申請的核定、審批以及部分相關待遇的發放,以解決困境兒童基本生活。關于“困境兒童身份”認定,我局落實省、市相關文件精神,聯合多部門出臺《灌云縣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的補充意見》(灌民發〔2021〕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灌民發〔2023〕77號)等文件,確保困境兒童應保盡保,同時規定困境兒童資金采取社會化發放,打卡至兒童本人社會保障卡中。
根據您們所提出的問題,結合工作實際,我局全力配合教育局和益海助學中心,在每年5月初將我縣適齡、健康的困境兒童(孤兒、事實孤兒)名單交給縣助學中心,供助學中心備選走訪,并安排專人與各鎮(街道)、助學中心做好助學工作相關對接。同時,縣教育部門確保進入助學孩子的學籍交接工作,保障孩子權益得到保護。針對進入助學中心的兒童,制定由兒童監護人、所在村居委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益海助學中心和縣民政局簽訂五方協議,確保兒童進、出中心安全得到保障。
非常感謝您們對我縣兒童福利事業的關心關注,歡迎繼續監督我們的工作。
灌云縣民政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