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415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發文日期 | 2024-08-26 |
標 題 | 對縣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第74號建議的答復 | ||
文 號 | 灌建提案字〔2024〕7號 | 主 題 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時間:2024-08-26 11:1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28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王建剛、湯茂杰、劉月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加強小區電梯安全管理和維護”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強化我縣住宅小區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工作,壓實各方安全職責,有效消除電梯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我局對全縣住宅小區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工作做了具體安排:
一、加強領導,壓實責任
我局加強對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將其納入日常監管重點工作來抓。促進物業服務企業做好電梯安全管理工作,引導電梯乘客文明、安全、有序使用電梯,有效督促或協調處理物業服務區域內電梯機房、井道、底坑等滲水、漏水、積水問題。進一步加強電梯使用安全的綜合監管和組織協調工作,督促電梯維保單位按規定做好維保工作。
二、規范管理和維保,保證使用安全
(一)住宅小區服務企業為小區電梯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有關電梯使用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使用監督檢驗合格的電梯,加強日常安全管理,保證電梯安全使用。
住宅小區服務企業應當委托取得電梯維修許可資格的單位進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簽訂電梯維護保養合同。應當根據電梯安全使用管理需要,配備相應數量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做好下列電梯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張貼安全注意事項、警示標志和有效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2.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系;
3.定期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4.按照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
5.對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及時通知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消除故障或者異常情況,對可能危及乘客安全的,應當立即停止電梯的運行;
6.乘客被滯留在電梯轎廂時,應當及時組織應急救援;
7.協助做好電梯檢驗檢測工作;及時對電梯定期檢驗中發現的不合格項目進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內將整改結果書面向檢驗檢測單位反饋;
8.配合、督促電梯維保單位按國家安全技術規范做好維保工作;
9.教育引導乘客按照電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志的要求乘坐電梯;
10.執行電梯使用管理規范,落實安全崗位責任、電梯定期檢驗、維護保養、日常檢查、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電梯維保單位應當按規定與電梯使用單位簽訂維保合同,在維保工作中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保的電梯的安全性能,并做好下列工作:
1.對日常維護保養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
2.制定應急救援預案,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及時救援;
3.張貼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標志,標明應急救援電話;
4.建立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和安全技術檔案;
5.電梯定期檢驗前應當進行安全性能自行檢查,出具自檢報告;
6.電梯維保單位發現電梯事故隱患或者故障時,應當及時予以消除;難以消除的,應當書面通知電梯使用單位暫停使用電梯,并配合電梯使用單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停止使用。
三、強化安全綜合監管措施
我局要求各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落實責任,不斷提高我縣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水平。
嚴厲查處電梯使用單位未按規定要求,保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24小時有效應答緊急呼救、未經登記使用、超期使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電梯維保單位未執行安全技術規范、標準要求進行維保,未簽訂有效維保合同,違規轉包、分包等行為,督促電梯維保單位和使用管理人主動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