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420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發文日期 | 2024-08-26 |
標 題 | 對縣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第106號提案的答復 | ||
文 號 | 灌建提案字〔2024〕12號 | 主 題 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時間:2024-08-26 11:25[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葉祖福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小區二次供水移交問題”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江蘇省供水條例》、《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物管小區二次供水設施設備日常維保檢測及水箱清洗等,應由供水企業承擔,截至目前,沒有移交情況屬實。對此項工作落實情況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對全縣小區二次供水的現狀進行摸排,逐步將二次供水設施設備進行移交。
二、組織專業人員到其他縣區調研,形成調研報告上報。
三、在移交前,要求物業企業把飲用水安全放在第一位,對供水的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維修養護。
對于您提出的建議我們真誠地表示感謝,歡迎您對我們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希望今后繼續得到您的關注和支持!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