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439 | 分 類 | 民政、扶貧、救災/其他/議案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民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4-06-24 |
標 題 | 對縣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第71號提案的協辦意見 | ||
文 號 | 灌民政提案字第〔2024〕04號 | 主 題 詞 | 民政、扶貧、救災/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民政局 時間:2024-10-14 16:56[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298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縣衛健委:
經研究,現對王必生、徐杰委員提出的關于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提案提出如下協辦意見,供你單位答復委員時參考:
為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妥善解決城鄉困難居民的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發揮社會救助托底線、救急難作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國務院關于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的通知》(國發〔2014〕47號)和《江蘇省臨時救助實施辦法》(蘇政辦發〔2015〕101號)等法規及相關規定,我縣實施至今筑牢社會救助體系的最后一道防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
細化明確對象范圍和類別。根據困難情形,臨時救助對象分為急難型救助對象和支出型救助對象。急難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個人;支出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教育、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原則上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應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有關規定。
優化審核審批程序。對于急難型臨時救助,要注重提高救助時效性,進一步簡化審核審批程序,積極開展“先行救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救助對象急難情形,簡化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民主評議和公示等環節,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難情況緩解后,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人員簽字、蓋章手續;對于支出型臨時救助,要嚴格執行申請、受理、審核、審批程序,規范各個環節工作要求。對申請對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其成員、特困人員,重點核實其生活必需支出情況。
拓展完善救助方式。根據救助對象實際情況,綜合運用發放臨時救助金、發放實物和提供轉介服務等多種救助方式,發揮臨時救助應急、過渡、銜接、補充的制度作用,不斷提升救助效益。 民政服務對象享受醫療二次救助有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中的重大病患者、臨時救助中的重大病患者。
2023年全縣共實施臨時救助2557人次,發放救助金94.82萬元,其中有1198人社會救助中重大病患者“轉介”至縣醫保部門享受醫療二次救助。
灌云縣民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