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404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發文日期 | 2024-08-21 |
標 題 | 對縣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4號建議的答復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時間:2024-08-21 10:56[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何福龍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增設灌云東部城區道路交通信號燈和路燈”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過近十年的建設,灌云東部城區已基本完成現代、生態的新城布局。隨著行政、公用服務配套的完善和居民小區相繼建成交付,大量人口遷入,人來了,車來了,部分道路在建設時存在信號燈、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及路燈建設不同步的情況,特別是在人、車流量較大中小學、幼兒園,周邊路口,交通設施的缺失導致交通秩序混亂、事故頻發,存在交通安全隱患。
二、解決措施
1.去年初我局即對東城區現有道路交通設施進行全面排查,東城區道路交通信號燈和路燈缺失主要集中在伊云湖中學、云湖小學和南師附中等學校周邊的路口,同時申請縣政府批準實施,因財政資金緊張,對幾個路口設置了臨時信號燈管制,待財政批復后立即組織實施。
2.在今后的新建、改建和擴建道路時,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三同時”和《連云港市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四同步”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四同步”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同步規劃建設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交通監控等交通安全設施。
3.去年至今,我局在資金困難的條件下,實施安裝了灌河西路、沂河路、黃山路等市政道路路燈,保證了道路周邊的居民出行。下一步,我局將積極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全力做好信號燈、標志牌設置、交通標線施劃等交安設施的排查和設置工作,合理設置各交安設施,保證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