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8-00525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8-12-11 |
標 題 | 國家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20條細化標準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30 |
內容概述 | 國家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20條細化標準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其他 時間:2018-12-11 00:00[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1.消除D級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設防類別不低于重點設防類,滿足綜合防災要求。
項目 |
標準要求 |
消除D級危房 |
無D級危房。新建校舍應按照 “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類別進行建設,嚴禁建設在地震、地質塌裂、暗河、洪澇等自然災害及人為風險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標的地段,應滿足綜合防災要求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規定。 |
2.多層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樓梯,樓梯坡度不大于30度,護欄堅固。
項目 |
基本要求 |
樓梯 |
多層校舍建筑疏散樓梯數量及寬度應滿足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要求,每幢不少于2部樓梯,小學樓梯踏步寬度不小于260mm,踏高不大于150mm, 中學樓梯踏步寬度不小于280mm,踏高不大于160mm,樓梯坡度不大于30度。防護欄桿必須牢固安全,不易攀爬,高度不應低于1.10m。防護欄桿最薄弱處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應不小于1.5kN/m。疏散樓梯不得采用螺旋樓梯和扇形踏步。樓梯設置要求應符合《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GB50099)規定。 |
3.教室和宿舍內外墻面平整,無明顯尖銳突出物體,室內無裸露電線。
項目 |
基本要求 |
墻面 |
教室、宿舍內外墻面應平整,無明顯尖銳突出物體,室內線纜應采用暗線敷設。 |
4.教學用房室內采光良好,照明設施完善,光線充足。
項目 |
基本要求 |
照明
|
普通教室等教學用房應設置人工照明,課桌面或地面照度設計值不應低于300Lx,照度均勻度不應低于0.7且不應產生炫光,燈具不應采用裸燈且應垂直于黑板布置,光源宜采用顯色指數Ra大于80的細管徑稀土三基色熒光燈;教室黑板應設專用黑板照明燈具,其最低維持照度不應低于 |
設施 |
500Lx,照度均勻度不應低于0.8,且不應對學生和教師產生直接炫光。應符合《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GB50099)、《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中小學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GB 7793)規定。一般情況下,教室可按9+2(支)配備有保護燈罩的節能熒光燈具。 |
5.學生1人1桌1椅(凳)。
項目 |
基本要求 |
課桌椅(凳) |
每生一套,課桌椅應符合 《學校課桌椅功能尺寸》(GB/T 3976)、《課桌椅》(QB/T 4071)標準。 |
6.按國家標準配置滿足教學需求的黑板。
項目 |
基本要求 |
黑板 |
每間教室配置2塊黑板,黑板長度小學不宜小于3.6m,中學不宜小于4m,高度不應小于1m; 表面應采用耐磨且光澤度低的材料;符合《黑板安全衛生要求》(ws99)。 |
7.設置旗臺、旗桿,按要求升國旗。
項目 |
基本要求 |
旗臺、旗桿 |
每所學校應設置旗臺1座,旗桿宜采用金屬材料,7-9m、直徑114接101mm或高9-12m、直徑133接114接101mm,安裝手動國旗升降裝置,符合《國旗升掛裝置基本要求》(GB/T 18302-2001)。 |
8.具備適合學生特點的體育活動場地和設施設備,有利于開展具有當地特色的體育活動。
項目 |
基本要求 |
體育活動場地 |
非完全小學和完全小學6班應分別設置60m和l00m直跑道;完全小學12-24班均應設置200m環形跑道田徑場。初級中學12班應設置200m環形跑道田徑場,18-24班均應設置300m環形跑道田徑場。中小學校應設置適量的球類、器械等運動場地。“全面改薄”資金不支持塑膠運動場地建設。 |
設施設備 |
按《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教體藝〔2008〕5號),配備適合學生特點和有利于開展具有當地特色的體育活動所需器材。 |
9.因地制宜設置滿足校園安全需要的圍墻或圍欄。
項目 |
基本要求 |
圍墻(圍欄) |
滿足校園安全需要,技術參數參照12YJ9-1《室外工程》中的“圍墻”部分。 |
10.新增圖書為適合學生年齡特點的正版圖書,配備復本量應視學校規模和圖書使用頻率合理確定。
項目 |
基本要求 |
圖書 |
小學生均圖書不低于15冊,初中生均圖書不低于25冊;復本量小學不超過10冊,初中不超過15冊。新增圖書為適合學生年齡特點的正版圖書。 |
11.有可供開展多媒體教學的教室。
項目 |
基本要求 |
遠程多媒體教學設備 |
每個教室1套,可采用電子白板、投影機和微型計算機或平板一體機等形式。 |
12.學生宿舍不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項目 |
基本要求 |
學生宿舍 |
學生宿舍不應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如學校無學生宿舍,應按學生宿舍人均使用面積,小學不低于3.0㎡,初中不低于3.3㎡的標準新建。宿舍與教學用房不宜在同一棟建筑中分層合建,學生宿舍應便于自行封閉管理,不得與教學用房合用建筑的同一個出入口;學生宿舍必須男女分區設置,應包括居室、管理室、儲藏室、公共盥洗室及公共衛生間等,宜附設公共活動室;采用單層床時,居室凈高不宜低于3.0m,采用雙層床時,居室凈高不低于3.1m。 |
13.寄宿學生每人1個床位,消除“大通鋪”現象。
項目 |
基本要求 |
寄宿生床 |
保證學生一人一床,床鋪應牢固結實,原則上小學生和中學生使用的床面長度分別不小于1.8m和2m,寬度不小于0.9m。雙層床的上床應設置防跌落板(或桿),防跌落板(或桿)的高度不宜低于0.25m,長度不宜低于床體長度的2/3。小學生使用雙層床的上床距離地面高度不宜高于1.6m。雙層床應安裝有安全可靠的小梯子和抓(扶)手。 |
14.寄宿制學校或供餐學校具備食品制作或加熱條件。
項目 |
基本要求 |
食堂 |
食堂建筑面積按《農村普通中小學建設標準》(建標109-2008)。廚房包括初加工、烹飪、備餐間、倉庫等。廚房加工操作間最小使用面積不少于8㎡。 |
食品加工設備 |
寄宿制學校或供餐學校可根據需要配備灶具、炊具、冰柜、儲物柜(架)、留樣柜、消毒柜、工作臺、保溫臺、蒸飯車、饅頭機、絞肉機、和面機、壓面機、切菜機、排油煙機等食品加工設備。一般學校可配備適用的食品加熱設備、器具。 |
15.配備開水供應設施設備。
項目 |
基本要求 |
開水供應設備 |
可選用步進式電開水器 |
16.有條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設置水沖式廁所。廁位夠用,按1:3設置男女蹲位。旱廁應按學校專用無害化衛生廁所設置。
項目 |
基本要求 |
廁所 |
學校廁所建筑面積按《農村普通中小學建設標準》(建標109-2008),廁位夠用,按1:3設置男女蹲位,如達不到要求,可新建或改擴建。有條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設置水沖式廁所,旱廁應按學校專用無害化衛生廁所設置。 |
17.除特別干旱地區外,寄宿制學校應設置淋浴設施。
項目 |
基本要求 |
浴室 |
寄宿制學校應設置淋浴設施,浴室建筑面積按《農村普通中小學建設標準》(建標109-2008)。 |
熱水器 |
可以選用空氣能、太陽能、電加熱等型式的熱水器。 |
18.配置消防和應急照明設備,設置疏散標志。
項目 |
基本要求 |
消防設備 |
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GB50140)要求,配備滅火器。建筑高度大于15m或體積大于10000m3的教學建筑及其他建筑應設置室內消火栓,具體要求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 |
應急照明設備和疏散標志 |
教室、宿舍、餐廳及公共建筑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樓梯間、前室等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及應急照明燈具,具體要求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規定。 |
19.在校門、宿舍等關鍵部位安裝攝像頭和報警裝置。宿舍區配備急救箱。
項目 |
基本要求 |
視頻監控、報警系統 |
每校1套,在校門、宿舍等關鍵部位應裝設周界視頻監控、報警系統。有條件的學校應接入當地的公安機關監控平臺。中小學校安防設施的設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防范工程技術規范》(GB 50348)的有關規定。 |
急救箱 |
每個宿舍區(樓)1套,急救箱應配備體溫計、血壓計、鑷子、敷料剪、手電筒等器械,及處置燒傷、破損傷等常用藥品(非處方)和頭部加壓包扎網套、三角巾、繃帶卷、膠布卷、敷料等。 |
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
項目 |
基本要求 |
消除超大班額 |
學校不存在超大班(66人以上的班)。小學、初級中學每班原則上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存在超大班額的地方,可通過新建、改擴建學校增加學位,消除超大班。新建校舍建筑面積基本指標按《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準》(建標[2002]1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