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247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民政局 | 發文日期 | 2024-06-20 |
標 題 | 關于開展2024年度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民發〔2024〕45號 | 主 題 詞 | 民政、扶貧、救災/社團管理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民政局 時間:2024-06-20 15:41[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全縣性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民政部《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和省民政廳《江蘇省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蘇民規〔2022〕3號)等相關政策規定,決定開展2024年度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
(一)在縣民政局或縣行政審批局注冊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會組織:
1. 依法成立登記滿2年,未參加過等級評估的;
2. 等級評估在有效期內,獲得評估等級滿2年(1A、2A申請3A及以上等級的可不滿2年),自評能夠達到更高等級的;
3. 獲得評估等級滿5年的(有效期已滿),需重新申報等級評估的;
(二)在縣民政局或縣行政審批局注冊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社會組織:
1.獲得3A等級滿2年,擬申報4A等級的;
2.獲得4A等級滿2年,擬申報5A等級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評估:
1.未參加2022年度檢查或未按規定履行2022年度工作報告義務的;
2.2022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或者2021年度、2022年度連續2年年檢基本合格的;
3.2023年度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
4.被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
5.正在被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
6.其他不符合評估條件的。
三、評估內容
社會組織評估,按照組織類型的不同,實行分類評估。社會團體的評估內容包括黨建工作、依法辦會、內部治理、工作績效、社會評價等。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的評估內容包括黨建工作、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社會評價等。參評社會組織結合自身類型和業務情況選擇評估指標進行申報。已認定為慈善組織的慈善類社會團體按照《江蘇省基金會評估指標(試行)》進行申報。
三、評估申報
(一)評估申請
申報等級4A及以上評估的社會組織于6月30日前向縣民政局提交材料。
申報等級1A至3A評估的社會組織于7月30日前向縣民政局提交材料。
申報評估的社會組織登錄“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在線填報《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下載社會組織評估承諾書并簽字蓋章后掃描上傳至材料目錄,提交登記管理機關審核。
“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登錄方式:“江蘇民政網”(網址:http://mzt.jiangsu.gov.cn/)→“辦事服務”→“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入口”→“江蘇政務服務統一身份認證系統”,以“法人登錄”方式進入網上辦事系統,選擇“社會組織等級評估”模塊→點擊“評估申請”辦理。
(二)材料提交
申報等級評估的社會組織,應根據《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中相對應的評估指標內容,提前提供佐證證明材料備查,待第三方評估機構確定后(或由縣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另行通知。
評估結束后,各有關社會組織應將《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1份、自評表1份、社會組織法人證書復印件(含正、反面)以及各項佐證資料等簽字、蓋章齊全后送交至縣民政局民間組織登記管理中心。
四、相關事項
(一)各全縣性社會組織應充分認識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按照通知要求,積極參評,認真準備,推動自身規范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二)各有關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應加強督促指導,引導動員有關社會組織積極參評,規范其內部管理。
(三)有公職人員兼職的且未獲得等級評估的社會組織,根據相關規定必須申報等級評估。
(四)江蘇省社會組織評估指標(試行)可在江蘇省社會組織網上辦事系統中的《社會組織評估申報書》中查看或江蘇省民政廳官網首頁“通知公告”欄中的《關于開展2024年度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載。
(五)咨詢電話:0518-88125159。
(此通知為公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