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617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審計局 | 發文日期 | 2020-12-10 |
標 題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至2019年6月財政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財政、金融、審計/審計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審計局 時間:2020-12-10 09:05[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灌云縣審計局對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至2019年6月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的規定,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全額撥款的行政單位,下屬有1個事業單位:灌云縣綜合檢驗檢測中心,管理灌云縣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消費者協會等5個協會。內設食品安全監管科、藥品醫療器機械監管科、質量管理與監督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等16個科室,設有一個執法大隊;下設伊山、楊集、開發區、東王集、同興、四隊、龍苴、臨港八個分局。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基本能貫徹執行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財務報表基本真實地反映了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但也存在占用協會車輛、占用所屬協會經費等問題。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行政處罰執行不到位
至2019年7月,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2018年行政處罰案件中,未全部執行到位有70起,金額125.43萬元。
(二)罰沒物資管理不規范
至2019年6月,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物資由各分局和執法大隊收繳后在各自倉庫保管,罰沒物資無出庫臺賬、銷毀記錄臺賬。
(三)占用所屬協會經費200.87萬元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灌云縣私營個體經濟協會賬上列支費用36.38萬元,將灌云縣私營個體經濟協會收取的136.50萬元會費以繳納房租費及水電費名義轉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銀行賬戶。2017年至2018年,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灌云縣綜合檢測中心在灌云縣質量協會賬面列支費用共計27.99萬元。
四、處理處罰和提出審計建議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審計建議。一是嚴格嚴格執行財經法紀,發揮財務監管作用;二是加強財務人員培訓,提高財務管理水平。
五、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認真研究,進行了整改和落實。針對罰沒物資管理不規范問題,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了罰沒物資管理制度、建立臺賬。針對行政處罰執行不到位問題,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大對行政處罰執行情況的督促力度。針對占用所屬協會經費問題,已制定還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