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003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審計局 | 發文日期 | 2019-12-31 |
標 題 | 灌云縣2018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公告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財政、金融、審計/審計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審計局 時間:2019-12-31 17:17[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上級審計機關的統一要求,縣審計局對2018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縣級決算草案和預算管理情況、部門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情況、重大政策貫徹落實情況、重點專項資金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情況。
2018年,縣各部門、各單位認真執行縣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主動作為,攻堅克難,大力培植財源,狠抓財稅征管,深入推進財政改革,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從審計情況看,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良好,基本遵循預算法和相關法律的規定,完成了各項任務,保證了我縣經濟的穩定發展。
——經濟運行平穩,財政收支穩中有升。2018年宏觀經濟形勢依然嚴峻、地方經濟增長動力持續不足情況下,縣財政局及相關部門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加強收入管理,完成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1.34億元,同比增長26.74%;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積極落實財政支出責任,縣級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7.43億元,同比增長3.45%。
——支出保障重點,民生投入不斷加大。2018年,縣財政持續加大教育、醫療衛生、住房保障、交通、社會保障和就業等重點民生領域支出,支出共計30.08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3.43%,民生事業發展迅速。充分發揮公共財政職能,提升群眾幸福質感。
——改革持續深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完善縣級部門預算項目庫建設,實現部門預算與績效管理同步進行,積極開展財政資金專項檢查,深化預算績效目標考核;加強預算公開力度,縣級部門預算和“三公”經費預算公開實現了全覆蓋。
一、縣級決算草案和預算管理審計情況
縣財政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強預算和計劃管理,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優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點項目,預算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有所提高。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年初預算編制不精細。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按照功能分類僅編列到款一級,未按規定編列到項一級;部門預算各單位僅編制了貨物類政府采購預算,未編制服務類和工程類政府采購預算;部分項目支出預算僅有項目名稱和支出預算總金額,沒有詳細的支出明細和列支依據。
2.部分單位超預算支出。審計抽查了68個預算單位經費支出情況,發現部分單位存在超預算支出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費、會議費和培訓費的情況,支出預算執行不嚴格。
3.財政結余結轉資金未及時盤活。2018年底一般公共預算結余結轉資金5.64億元,其中超過兩年的有1.40億元,未按規定統籌安排使用。
4.與下級往來未及時清理。截至2018年底,鄉鎮(街道)共欠縣本級財政資金7.09億元,未及時清理收回。
5.違規借款給非預算單位。2018年11月,非稅賬戶借款1.2億元給國有公司使用。
6.未按規定使用非稅收入票據。部分預算單位通過開具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違規收費或者隱藏收入。
7.財政資金定期存放程序不規范。未通過競爭方式確定定期存款存放商業銀行。
二、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鄉村振興和扶貧審計
根據審計署、省審計廳統一部署,2019年1月至4月,連云港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灌云縣2017年和2018年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和資金進行了交叉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鄉村振興政策措施未全面落實。農業綠色發展等方面工作推進緩慢、任務目標未按期完成。
2.涉農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不佳。截至2018年12月,因項目進展實施緩慢、未實施等原因,5649.97萬元涉農專項資金在財政部門結存,最長結存時間達24個月。
3.違規使用涉農專項資金。違規使用農業專項資金10.50萬元。
4.惠農補貼發放不及時、不足額等。2017年至2019年3月,未及時發放各項補貼5099.41萬元;2017年,部分補貼未按照要求提高標準,少發放166.23萬元。
5.未有效全面落實教育扶貧政策。5所高級中學未按規定提取經費用于困難學生經濟補助;應資助未資助學生118人;向3名不符合條件學生發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助學補助0.35萬元;未按規定比例配套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和國家助學金縣級財政補助經費390.20萬元。
6.精準扶貧工作落實不到位。少數不符合條件人員作為貧困人口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未做到動態管理等。
7.扶貧項目建設程序不合規。部分項目存在違規轉包、許可證件不全現象。
8.部分鄉村“三資”管理混亂。一些鄉村“三資”底數不清,還存在部門攤派、支出村級招待費情況;部分村集體財務管理混亂。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績效審計
根據審計署、省審計廳統一部署,2019年1月至3月,連云港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灌云縣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績效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公共租賃住房未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祥云公寓二期公租房項目應享受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稅費優惠政策,繳納增值稅、城建稅及附加共計6.17萬元。
2.安居工程建設管理存在不足。海濱新城一期公租房項目開工建設超過3年未完工;祥云公寓一期、二期項目和泰和雅居、民生小區公租房項目于2016年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截至審計時間尚未進行竣工財務決算;納入政府管理的竣工交付公租房29套閑置超過1年;2017年向3名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分配公共租賃住房。
3.安居工程資金籌集管理不規范。未及時將2015至2016年住房公積金收益580萬元安排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資金共計3.27億元閑置超過1年。
三、重點專項審計情況
(一)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相關審計
根據市審計局的統一組織和安排,2018年11月至12月,連云港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重點對灌云縣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情況進行了交叉審計調查,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黑臭水體考核斷面水質未穩定達標。截至2018年12月,樹云中溝、小鴨河、三里河、山前河和東門河共計5個斷面未達到指標要求。
2.綜合整治項目資金未落實。2018年未將樹云中溝、山前河等5條黑臭水體綜合整治項目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3.控源截污工作需要加強。城區河道生活污水截流工作不到位,東門河、三里河存在生活污水直排行為;城區河道清淤工作不到位,樹云中溝南段河道形成的淤泥沒有清理。
(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審計
2019年上半年,縣審計局對2018年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部分農林業項目進展緩慢。2016年至2018年,使用上級農林業專項資金及縣級產業發展扶持資金實施的農林業項目75個,截至審計時,尚有21個項目因無實施方案或項目調整變更等原因,未開始實施或未按計劃驗收。
四、其他審計情況
(一)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
2018年下半年以來,縣審計局組織對6家單位的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1.未按預算用途使用財政資金,有6個單位(部門)未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782.03萬元。
2.違規擴大開支范圍,有4個單位(部門)超范圍支出資金共計108.64萬元。
3.占用下屬單位資金,有5個單位(部門)以多種形式占用下屬單位資金1610.36萬元。
4.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有3個單位(部門)存在資金閑置和滯留現象,涉及金額共計1413.62萬元。
(二)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情況
2018年以來,縣審計局組織對政府投資重點工程項目進行了審計,結合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抽查了部分工程建設程序,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工程項目多計工程價款。5個鄉鎮和部門在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整治工程項目中多計拆遷補償款及工程款共計1153.08萬元。
2.部分工程項目未批先建。未取得規劃許可證或施工許可證便開工建設。
3.部分工程項目日常管理存在不足。2個鄉鎮未嚴格按規定程序選擇評估機構。
4.違規使用工程項目資金。2個部門重復領取補貼、超范圍發放補貼共計14.50萬元;在工程項目經費中支付28.06萬元用于與項目無關支出。
五、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的審計建議
(一)結合實際、促進政策有效落實。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繼續聚焦打好三大攻堅戰,全面貫徹鄉村振興戰略。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科學實施方案,科學確定扶持項目,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確保政策落到實處,財政資金發揮最大效益。
(二)科學管理、強化預算執行管理。嚴格執行預算法規定,完善全口徑預算管理,增強預算編制科學性和精準性,嚴格執行年度預算,依法規范預算調整,增強預算約束力和嚴肅性,嚴禁無預算、超預算支出;加強對非稅收入征繳情況的實時監管,做到應繳盡繳和違規收費;積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防止資金閑置,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嚴格規范財政資金使用管理。
(三)部門聯動、加強投資項目監管。各部門要強化工作配合,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加大對項目招投標、合同簽訂及執行、設計變更、竣工驗收等環節監管力度,對工程建設管理中的違規行為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