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461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審計局 | 發文日期 | 2022-06-01 |
標 題 | 灌云縣2020年縣級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財政、金融、審計/審計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審計局 時間:2022-06-01 09:3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灌云縣審計局采取數據分析和現場核查方式,對縣54家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度預算執行進行了審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等法律的規定,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此次審計對象為54家縣級財政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縣財政“二下”批復54家一級預算單位預算112882萬元,其中人員支出25124萬元,公用支出6655萬元,項目支出81103萬元。
二、審計評價意見
審計結果表明,預算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基本反映了2020年度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會計核算基本符合政府會計制度要求,政府購買服務基本規范,“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支出總體下降。但是審計也發現部分單位在政府購買服務、一般性支出壓減、預算執行、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存在問題,需進一步加以糾正和改進。
三、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未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
2020年,主管部門未能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制度,未制定專門的工作流程,對縣各部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管理不到位。
2.未編制政府購買服務專項預算
2020年,7家單位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未編實編細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涉及157個政府購買服務項目,2020年支出1967.79萬元。
3.部分項目承接主體不合規
2020年,1家單位將服務項目委托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實施,合同金額607.57萬元。
4.部分限額以上購買服務項目未按規定執行政府采購政策
2020年,1家單位在對200萬元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進行采購時,未按規定公開招標;2家單位在對2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進行采購時,未按照規定的采購方式和采購程序進行采購。
5.采購合同未依法予以公告
2020年,4家單位14個政府采購服務項目,采購合同未依法予以公告。
6.項目支出預算中編制基本支出1945.06萬元
9家預算單位在2020年度部門預算編制中,將辦公設備購置、工會經費等基本支出編制到項目支出,金額共計1945.06萬元。
7.部分預算單位未按預算用途使用財政資金199.25萬元
2020年,7家預算單位未按預算用途使用財政資金共計199.25萬元。
8.一般性支出壓減未達要求
8家預算單位2020年一般性支出壓減未能達到5%,其中7家預算單位2020年一般性支出比2019年有所增長。
9.超預算支出“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77.80萬元
2020年,5家預算單位超預算支出“三公”經費和會議費、培訓費共計77.80萬元。
10.非稅收入管理不規范
2020年,6家預算單位480.47萬元非稅收入管理不規范,其中違規收費8萬元,非稅收入掛暫存472.47萬元。
11.資金閑置
截至2021年4月,6家單位22474.50萬元專項資金閑置未使用。
12.未經批準處置資產
2020年,2家預算單位處置國有資產,未履行報批手續,取得處置收入349.06萬元。
13.應收未收國有資產出租收入18.40萬元
2020年,2家預算單位出租國有資產,應收未收出租收入18.40萬元。經審計指出,已收回租金5萬元。
14.未及時辦理竣工決算
2020年,1個單位的房屋已完工投入使用3年,尚未未辦理竣工決算。
15.往來款7877.26萬元掛賬超過兩年
截至2020年底,7家預算單位往來款7877.26萬元掛賬兩年以上,未及時清理。
16.信息系統保護未定級
截至2021年3月底,3家單位未對在用的信息系統進行等級測評。
17.網絡安全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
截至2021年3月底,3家單位未明確網絡安全工作機構,5家單位未按要求制定網絡安全責任制度和檢查考核制度。審計期間,2家單位對該問題進行了整改。
18.未制定網絡安全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
截至2021年3月底,4家單位未制定網絡安全應急預案。1家單位2020年未根據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審計期間,2家單位制定了應急預案。
四、處理處罰和提出審計建議情況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縣審計局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針對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并提出了審計建議:一是提高預算編制水平,規范預算執行管理;二是強化結轉結余資金管理;三是健全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規范履行采購程序;四是規范信息系統建設,加強網絡安全管理。
五、被審計單位整改情況
對審計報告中反映的問題高度重視,積極整改落實。對政府購買服務相關問題,相關預算單位明確今后將按照規定編實編細政府購買服務,嚴格落實先有預算再采購的要求,加強政府采購管理,按照要求對政府購買服務合同進行公告。
針對預算編制及執行、非稅管理不規范、資金閑置、往來款項長期掛賬等問題,相關預算單位明確編制預算時合理區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加強預算執行管理、非稅收入管理,加快項目建設進度,按照進度撥付資金,通過賬務調整和核銷的方式對往來款進行清理,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控“三公”經費等支出。
針對應收未收租金問題,通過將未收租金收繳到位、提起訴訟等方式整改。
針對信息系統建設與網絡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被審計單位通過對信息系統進行等級評測、明確網絡安全責任人、制定網絡安全責任制度和檢查考核制度、制定網絡安全應急預案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