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5-00002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審計局 | 發文日期 | 2024-12-31 |
標 題 | 灌云縣2023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公告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財政、金融、審計/審計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審計局 時間:2024-12-31 15:21[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一、整改工作的總體推進情況
縣委、縣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把狠抓審計整改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全縣各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部署要求,認真執行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有關審議意見,著力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取得成效。
(一)壓實整改責任,整改推進持續有力。各單位黨委(黨組)積極落實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領導責任,主要負責同志切實承擔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大整改推進力度,對能夠立行立改的問題,在規定時限內高質量整改到位,對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的問題,明確提出各階段整改措施,確保整改效果。
(二)明確整改標準,整改質量穩步提升。出臺《審計整改認定標準暫行辦法》,明確各類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具體要求和整改銷號的認定標準,為被審計單位整改提供了指引和方向,有力推動審計整改提高質量,問題及時“銷號”。
(三)凝聚整改合力,整改成效充分發揮。強化審計整改結果運用,將審計整改結果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同時將審計監督與人大監督、紀檢監察、縣委巡察、主管部門監督等有效結合,試點運用縣綜合監督平臺及時進行整改預警和整改判定,進一步促進審計查出問題得到及時有效整改。
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2023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的87個問題,截至2024年10月,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79個問題,有77個已完成整改;要求分階段整改和持續整改的8個問題,有3個已完成整改,剩下的5個按照整改計劃序時推進。
(一)縣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預算編制管理不夠科學。對提前下達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未編入年初預算問題,縣財政局編制2025年預算時將按要求將相關資金編入年初預算;對政府性基金年初預算未能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問題,縣財政局編制2025年預算時,將政府性基金支出細化至科目,要求縣自然資源部門編制土地出讓成本性支出項目;對超范圍安排2家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問題,縣財政局將嚴格按指標用途、資金性質等控制條件要求預算單位執行。
2.預算批準下達不夠及時。對年初代編預算未按規定時間下達問題,縣財政局將年底未分解下達的資金全部收回財政統籌使用,編制2025年預算時,準確測算經費需求,切實加快財政代編預算分解下達;對上級專項轉移支付未及時分解下達問題,縣財政局督促主管部門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及時下達上級專項轉移支付;對本級追加預算未按時辦理問題,縣財政局嚴把追加預算準入關,優先通過財政代編預算及項目調劑進行安排。
3.預算執行管理不夠到位。對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入國庫問題,2024年初已補繳入庫;對村級組織經費、稻谷補貼等專項資金以撥代支問題,縣財政局加強專項資金代管賬戶管理,加強與主管部門溝通,按需撥付,避免資金沉淀;對涉農和社保專項資金發放不及時問題,縣財政局已將相關資金發放到位;對以借款墊款形式安排預算問題,縣財政局正在聘請第三方機構加以核實并將按要求進行清理。
4.財政存量資金統籌不夠有力。對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清理盤活不到位問題,縣財政局將相關資金收回,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縣級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違規使用財政資金。對未按預算用途使用財政資金75.19萬元問題,縣教育局等9家單位通過召開會議、加強業務學習等方式,加強對預算支出的管理;對29.84萬元省級交通養護專項資金未專款專用問題,縣交通運輸局督促下屬單位嚴格按規定范圍使用專項資金;對社區矯正工作者經費超過省補資金50%問題,縣司法局加強支出管理,申請由縣級財政承擔相應的人員經費。
2.“三公兩費”使用不合規。對超預算支出“三公兩費”16.03萬元問題,縣司法局等3家單位編制下年預算時做好經費測算,嚴格控制支出,確需調整預算的,嚴格按規定程序報批;對轉移接待費開支14.76萬元問題,縣交通運輸局等6家單位召開專題會議,加強業務學習,規范賬務處理,嚴格按規定列支經費;對應計未計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8.99萬元問題,縣交通運輸局等4家單位財務人員加強業務學習,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對組織外出培訓未履行審批手續支出費用83.50萬元問題,縣教育局已完善了相關手續。
3.國有資產管理不到位。對未及時足額收取租金85.65萬元問題,縣交通運輸局、縣市場局等4家單位正通過發律師函、催款函等方式加快租金催繳工作;對未將169.47萬元采購物資計入資產科目問題,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局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4.非稅收入未按規定繳庫。對87.20萬元非稅收入以其他暫存款項目開具非稅票據,未繳入國庫問題,縣教育局等3家單位加強非稅收入和財政票據相關法規的學習,確保今后嚴格按照規定科目開具非稅票據,及時繳庫。
5.決算報表編制不準確。對決算草案存在支出數據和決算數據不符、經濟科目數據賬表不符等情況問題,縣人社局等7家單位組織財務人員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決算報表編制水平。
(三)重點專項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公立醫院藥品和醫用耗材設備采購及使用專項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采購政策落實不夠到位。一是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方面。對未及時建立健全耗材遴選制度問題,中醫院已經完善醫用(高值)耗材采購、遴選制度,按規范流程執行;對未及時動態調整管理藥品供應目錄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及時修訂藥品目錄,確保藥品供應目錄的時效性和適用性;對醫用耗材未經遴選進入本院醫用耗材供應目錄并實施采購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已對相關耗材開展公開遴選采購;對醫用耗材先從網下采購后再將采購信息補錄至省陽光采購平臺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規范在采購平臺采購醫用耗材,做到采購數量、驗收入庫數等信息與院內采購信息一致;對網下議價取得折扣后,仍以平臺掛網價采購入賬并向患者銷售收費,獲取藥品和醫用耗材購銷價差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已實行網上陽光采購,嚴格執行票貨價格一致規定。二是中藥飲片和中藥配方顆粒采購方面。對未建立中藥飲片采購制度問題,縣醫院已制定了《中藥飲片采購制度》,對中藥飲片采購儲存和供應工作等作出明確要求;對中藥飲片未通過公開招標等競價方式采購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完善了中藥飲片招標采購流程,并嚴格按照采購制度進行招標采購;對未按規定與供應商簽訂“質量保證協議書”,采購中藥飲片32.92萬元問題,縣醫院制定《中藥飲片采購制度》,按工作制度與中藥飲片供應單位簽訂明確質量條款的“質量保證協議”。三是醫用設備采購方面。對430.48萬元醫用設備采購存在圍標串標情況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設立招標采購辦公室,安排專職人員管理,縣中醫院制定《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及招標采購實施細則》,規范組織采購活動;對外出調研由醫療設備供應商承擔食宿費用問題,縣中醫院制定了《外出調研管理規定》,將外出調研相關廉政要求納入此規定,并對不嚴格遵守規定的人員予以追責。四是檢查檢驗業務開展方面。對醫院檢查檢驗業務未經招標外送社會機構檢驗問題,縣醫院于2024年10月啟動招標采購程序,確保檢驗質量和患者信息安全。
(2)違規處置和使用藥品、醫用耗材及醫用設備。對違規處置輸液瓶(袋),處置收入被醫護人員私分問題,縣中醫院完善未被污染輸液瓶(袋)處置制度,合理簽訂處置合同,處置費用及時入賬,并追回私分處置費用2.13萬元;對低于合同價售賣可回收袋(瓶),少收收入問題,縣中醫院2024年4月開始簽訂合同,明確雙方職責,非醫療廢物垃圾處置費用已及時入賬;對違規向工作人員出借二類精神藥品問題,縣醫院、縣精神病院組織人員加強對藥品管理制度學習培訓,強化規范意識,縣精神病院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追回出借藥品;對門診開具超藥品種類“大處方”問題,縣醫院通過信息技術完善處方生成規則,杜絕生成超5種藥品處方,同時對一線醫師、藥師進行《處方管理辦法》等制度培訓,并加強督促檢查力度;對醫用藥材驗收入庫登記不規范、重要資料大量缺失問題,縣醫院完善驗收人員配備,加強藥材驗收入庫管理工作,按照規范開展中藥飲片的采購、驗收、調配等工作;對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存在隨意借用問題,縣醫院設備科、財務科開展規范性自查,及時盤點核對,完善應急調配制度手續。
(3)醫療價格調整不夠及時、收費不合規。對未及時執行中藥飲片銷售加成調整政策,違規加價61.41萬元問題,縣醫院將中藥飲片加成率調整為25%,加強藥品價格監督,及時按照國家規定調整價格;縣中醫院定期對中藥飲片價格進行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避免違規加價行為再次發生;對目錄外收取醫療服務費20.66萬元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已按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目錄要求調整收費項目;對通過虛增數量方式多收醫療費用29.42萬元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加強人員學習培訓,加大督查懲處力度,規范醫療收費管理。
(4)內部運行機制不夠規范。對未按規定召開藥事委員會工作會議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現已按照規定每個季度召開藥事委員會工作會議;對未按規定設立獨立的中藥飲片庫房問題,縣醫院、縣中醫院已按照要求設立了獨立的中藥飲片庫房;對中藥房存在一人多崗問題,縣醫院將加大藥學專業人員招聘力度,合理配備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對調劑室面積不達標,未設置中成藥調劑室問題,縣中醫院的中藥房、煎藥室、臨方加工中心及中藥庫已整體搬遷至新樓,有效提高中藥存儲、加工、調劑和煎制硬件條件;對藥學部未按二級醫院標準配備臨床藥師問題,縣中醫院現已配備臨床藥師3名。
2.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專項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違規發放就業補助資金。對向不符合條件的4家企業和10名個人發放培訓補貼等就業補助資金1.57萬元、向1名已離職的公益性崗位員工多發1個月公益性崗位補貼0.32萬元問題,縣人社局已將應追資金全部追回。
(2)公益性崗位設置不科學。對未按規定指導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直接簽訂用人合同,由勞務派遣企業作為中間方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問題,已經和勞務公司簽訂合同人員,待合同到期后逐步調整到位,后續新增人員將按照要求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對個別單位使用公益性崗位人員占其單位實有員工比例高達25.71%問題,各單位根據《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區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連人社發〔2023〕13號)文件精神,在加大落實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政策的基礎上,強化基層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科學合理安排大學生公益性崗位分布。
(3)職業培訓開展不規范。對5家培訓機構以支付報酬方式吸引創業對象參加培訓問題,縣人社局已對相關培訓學校進行電話約談,要求在后續的招生工作中整改,同時加大培訓信息的宣傳力度,暢通舉報渠道,常態化對學校的招生情況進行檢查;對申請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手續不規范,1家培訓學校存在代學員簽字問題,縣人社局嚴格核實審批手續,規范培訓補貼申領流程;對智慧監管落實不到位,對7家培訓機構未采取線上培訓監管,學員學習真實性不足,個別學員存在虛假培訓現象問題,2024年1月正式使用“云眸工程”,在培訓過程中進行全程錄像,結合江蘇智慧人社APP手機定位打卡考勤功能,實現全過程有效監管。
(4)就業創業政策落實不到位。對未及時對長期未提供就業見習崗位的見習單位進行清退問題,縣人社局對18家因未招募到見習人員,超過一年未開展見習活動的基地進行了清退處理;對公共實訓基地修繕項目建設較慢,未及時竣工驗收問題,公共實訓基地已于2023年11月進行了工程驗收。
3.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相關資金管理使用專項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結余較大。對2022年至2023年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資金結存538.39萬元,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不高問題,縣民政局根據養老服務工作要點以及養老服務需求情況,制定更加精準的養老資金年度使用計劃,明確資金投向和重點項目,積極與財政部門溝通,及時反饋養老資金使用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爭取資金支持和政策傾斜,加快資金的撥付流程,確保養老資金及時撥付到位。
(2)補助資金發放管理不規范。對向4名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低保金1.16萬元,向2名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特困救助金1.45萬元,向77名已死亡人員發放醫療救助金6.31萬元問題,縣民政局督促鎮街完善救助機制,加強部門協作,積極做好數據比對、信息共享,確保社會救助工作公平、嚴肅、準確。
(3)符合救助條件對象未納入救助范圍。對4名80歲以上老年人應享受未享受尊老金問題,3名重殘兒童應納入未納入困境兒童補貼范圍問題,3名老人現已享受尊老金,1名老人失聯,3名重殘兒童現已全部納入補貼范圍。
(四)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基本建設程序履行不到位。對高級中學、實驗學校二期工程未取得用地手續即開工建設問題,縣教育局正積極與國土部門協調,補充辦理伊西九年制實驗學校用地手續,高級中學用地手續已辦理完成;對衣趣小鎮的小鎮客廳裝修項目開工時使用未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問題,灌山云水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嚴格遵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依法規范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對實驗學校工程未辦理竣工、消防驗收手續即投入使用問題,縣教育局出臺《灌云縣教育系統基本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嚴格遵守工程質量驗收制度。
2.招投標管理不規范。對衣趣小鎮有4個項目合同虛假招標,涉及合同金額1785.77萬元問題,灌山云水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后續項目嚴格履行招投標程序,堅決杜絕虛假招投標行為;對衣趣小鎮有1個綠化EPC項目未將企業信用分列入評分項中問題,灌山云水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嚴格遵守《連云港市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嚴格篩選招標代理公司,公司內部嚴格審核招標內容,并將相關代理公司問題反饋至監管單位;對實驗學校招標控制價與招標最高投標限價不一致問題,縣教育局出臺《灌云縣教育系統基本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嚴格遵守招標監督管理制度;對實驗學校、高級中學第三方跟蹤審計單位招標文件的編制及相應合同條款要求不合理問題,縣教育局召開專門會議學習文件,要求吸取教訓,加強對招標文件及合同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執行。
3.工程建設管理不到位。對3個項目均存在未按時完工問題,灌山云水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對未按時完工情況按合同違約條款進行處理,縣教育局出臺《灌云縣教育系統基本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嚴格遵守項目實施管理制度,高級中學正逐步辦理二期工程建設有關手續,爭取建設資金,推動項目進度;對高級中學將施工總承包合同內的圍擋施工項目發包給其他單位,衣趣小鎮將樁基、施工圍擋等多個工程肢解發包,實驗學校有12個項目違規直接發包問題,縣教育局出臺《灌云縣教育系統基本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今后按規定制度執行,灌山云水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項目管理人員依法依規實施項目,嚴禁將項目肢解發包;對衣趣小鎮的小鎮客廳工程施工單位違規將主體工程分包問題,灌山云水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嚴禁主體工程分包,要求公司項目管理人員規范履行施工管理職責;對部分項目變更無設計變更手續問題,灌山云水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已完善設計變更手續;對高級中學違規使用未經檢測和檢測不合格的保溫材料問題,已根據要求進行材料復檢,復檢報告顯示合格;對3個項目均存在施工、監理、審計等人員未按合同約定到場履職等問題,灌山云水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已按合同約定要求進行處理,在后續工程施工中嚴格按合同要求進行考勤,縣教育局出臺《灌云縣教育系統基本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嚴格遵守項目實施管理制度。
(五)國有企業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1.未嚴格執行收費政策。對自來水公司未對逾期水費進行催收,應收未收水費583.95萬元問題,已收回129.1萬元,其余款項正在催收;對未落實居民用水階梯價格政策,對縣城區內居民用水統一按2.95元/噸標準收取問題,現已實行階梯水價;對部分工商業用水未按3.25元/噸的標準收取,游泳館、洗浴、洗車、直飲機等特殊行業用水未按4.6元/噸標準收取問題,已按用水戶分類按標準收費;對有25戶不符合條件的用戶享受半價優惠政策問題,已制定特困戶管理細則,并定期復查,確保符合規定的用戶享受特困戶福利用水;對縣通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未制定零散用戶給水安裝收費制度,零散用戶給水安裝實際收費標準雜亂不一問題,已按照江蘇省2013版計價規范及施工定額合理制定給水安裝收費標準,并在公共場合公示。
2.資產管理不嚴格。對縣通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倉儲物資保管不善,造成存貨損失35.96萬元,原材料、存貨存在賬實不符問題,已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增加存貨管理章節,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對物資公司辦公用房長期被1家公司無償使用問題,已經與縣供銷社電子商務公司聯系,待其從六樓搬出后,即在“58同城”平臺上發布信息向社會招租,目前正在清場。
3.財務管理不規范。對縣通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截留水表安裝現金收入,公款私存12.58萬元問題,已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現金管理,杜絕通過個人賬戶交存銀行;對物資公司1人重復享受2家單位工會福利0.57萬元問題,該人員已經全額退還重復領取的工會福利0.57萬元;對自來水公司在下屬子公司列支體檢費11.92萬元問題,已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增加費用管理的章節,嚴格執行成本費用開支范圍規定。
4.會計核算基礎較為薄弱。對縣通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未準確核算收入、成本等報表項目,少確認收入1550.42萬元、多計成本1000萬元問題,已制定《工程驗收管理細則》《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核實確認收入和成本;對自來水公司將采購原材料直接記入制造費用350.98萬元,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科目核算不準確,無依據將應收縣通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款項確認為營業外收入270萬元問題,已按照正確會計科目核算,營業外收入已調入往來賬處理。
5.內控制度不夠健全。對自來水公司未制定“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部分大額經濟事項未經集體決策,無出差審批制度,原材料出入庫未登記臺賬問題,已制定《財務管理制度》《自來水有限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按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執行相關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