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9-00288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環境保護局 | 發文日期 | 2019-07-05 |
標 題 | 南通聾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書(灌環罰字〔2019〕78號)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30 |
內容概述 | 灌云縣環境保護局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書 灌環罰字〔2019〕78號 ? 單位名稱:南通聾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682MA1WPWUC0B 法定代表人:謝仔貴 詳細地址:南通市如皋市搬經鎮龍橋村十七組8號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其他 時間:2019-07-05 00:00[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n\n
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書
\n\n
灌環罰字〔2019〕78號
\n\n
\n\n
單位名稱:南通聾二環??萍加邢薰?/span>
\n\n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682MA1WPWUC0B
\n\n
法定代表人:謝仔貴
\n\n
詳細地址:南通市如皋市搬經鎮龍橋村十七組8號
\n\n
2019年3月4日,我局接信訪舉報反映灌云縣下車鎮沙行村沙行莊存在非法填埋固廢環境違法行為,我局現場檢查發現沙行莊項昌占家門前水塘中有大量疑似污水處理污泥及清理污泥池圓形掛件。經調查:2019年2月27日,南通金紅印花有限公司將其年印染7000萬米化纖布匹項目產生的76.9噸污水處理污泥交由你公司處理,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謝仔貴聯系駕駛員馬兆興(車牌照:蘇GC8998)將上述固廢于2019年2月28日傾倒在下車鎮沙行村沙行莊項昌占家門前水塘中。經淮安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廢水中砷濃度為0.0014mg/L(檢出限為0.0003mg/L),固廢中鋅濃度為0.258mg/L(檢出限為0.006mg/L),銻濃度為0.0021mg/L(檢出限為0.0001mg/L),硒濃度為0.0003mg/L(檢出限為0.0002mg/L)
\n\n
以上事實有灌云縣環保局《現場檢查(勘察)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現場取證照片(視頻)、《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灌環責改字[2019]第51號、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光大環保(連云港)廢棄物處理有限公司檢斤單、淮安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A2180157539113C檢測報告等證據為證。
\n\n
你公司傾倒工業固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n\n
2019年6月10日,我局向你公司郵寄了《環境保護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灌環罰告字[2019]78號),告知你公司具有陳述申辯、聽證的權利。你公司逾期未提出。
\n\n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經縣環保局行政處罰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我局決定對你公司的環境違法作出以下行政處罰:
\n\n
責令你公司一周內安全處置傾倒的工業固廢,罰款人民幣貳萬元整。
\n\n
限你公司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縣環保局開具江蘇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到指定銀行及賬戶繳納罰款,逾期未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n\n
收款銀行:江蘇灌云農村商業銀行營業部
\n\n
戶 名:灌云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專戶
\n\n
賬 號:3207230101201000066797
\n\n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或者向灌云縣人民政府申請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直接向連云港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n\n
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n\n
\n\n
灌云縣環境保護局
\n\n
2019年6月21日
\n\n
\n\n
\n\n
\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