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9-00595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發文日期 | 2019-04-22 |
標 題 |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登記制度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時間:2019-12-05 11:43[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登記制度
一、凡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領取施工許可證之前必須到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領取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表并辦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手續。
二、施工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表后將相關內容填寫完整,并將相關申報材料編好頁碼裝訂整齊報縣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審查。
三、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登陸www.aqt365.com進行注冊登記后,按要求將內容填寫完整后提交上報。并攜帶以下材料到縣政務服務中心住建局窗口登記備案。
1、施工、監理單位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備案表原件審查;施工、監理合同原件審查;監理單位資質、施工單位資質及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審查;
2、項目經理證及B類證;安全員證書原件要押證(10000㎡以下1人;10000—50000㎡為2人;50000㎡以上至少3人);
3、項目經理、安全員、總監、安全監理等人員的任命文件以及相關人員上崗證附后并簽字確認;
4、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單;
5、文明施工措施費支付憑證;
6、施工現場周邊環境和地下設施情況證明材料、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等(此項在申報表中)
7、針對工程施工特點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各種專項施工方案等。
四、申報單位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要熱情接待并做好登記,嚴格按工作流程及時建立工程信息檔案資料,并及時將報監資料移交監督小組負責人。
五、對未按規定辦理工程安全監督手續的工程,安全監督站應及時上報縣建設主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