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034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20-01-16 |
標 題 | 關于切實做好2020年“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時間:2020-01-16 11:49[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文件
灌云市監〔2019〕130號
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
2020年元旦春節將至,為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根據縣委、縣政府有關部署要求,現就做好“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
“元旦春節”期間是食品生產銷售和餐飲消費的高峰時期,也是食品安全風險相對集中、事故易發的敏感時段。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對于保障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我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精心統籌安排,集中抓好節日期間各項監管工作。要在抓好日常監管的基礎上,針對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細化、落實工作措施,強化預測分析、監督檢查和市場排查,深入查找、及時消除各類食品安全隱患,有效防控食品安全系統性風險,確保節日期間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精心組織部署,扎實開展工作
(一)加強重點區域和重點場所食品安全監管。要結合實際,對節日和旅游度假消費集中區域、節日聚集活動場所供餐單位等進行重點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對商場超市、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店、農家樂、校園及其周邊餐飲店(食品店)等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一旦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情況,立即依法處置。
(二)強化對節令性食品的監督檢查。各分局要組織實施流通環節專項執法檢查。要監督食品經營者嚴把進貨關,依法查驗核實食品生產者、供貨者提供的證照和食品質量檢測的批次報告或證明文件,檢查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并按照標簽標注的條件儲存月餅。要對節日消費量較大的商超、糕點店等重點場所開展檢查,嚴防銷售過期食品等違法行為。監督檢查中要加大突擊檢查和抽查力度,對節日市場消費量大、消費者申訴舉報多以及群眾日常生活必需的節令性食品,有針對性地開展抽樣檢驗。
(三)強化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要重點加強肉制品、飲料、酒類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原輔料采購、生產過程控制、食品添加劑使用、產品檢驗、產品貯存銷售等關鍵環節的管理情況。對于國家、省、市、縣(區、市)級監督抽檢發現不合格的食品生產企業,應提高其風險分級監管等級,加大監管頻次。要進一步督促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生產者主體責任,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風險。
(四)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以城鄉餐飲集中區、旅游景區、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區域,以中型以上餐館、旅游景區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以及旅游團隊接待單位、餐飲連鎖企業、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接待單位等為重點單位,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購貯存、涼菜等高風險食品制作、餐飲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留樣等為重點環節,強化監督檢查,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嚴防添加非食用物質、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和食品交叉污染等情況的發生。
(五)加強保健食品監督檢查。以食品批發市場、大中型超市、專賣店、藥品經營企業為重點對象,以銷售產品合法性、進貨渠道、標簽說明書、索證制度、各種記錄、銷售臺賬及出廠檢驗報告等為檢查內容,切實加大對保健食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力度。同時,結合節日消費特點,針對緩解疲勞、輔助降血糖血壓、減肥、改善睡眠等保健食品開展專項監督檢查,確保節日期間保健食品安全。
(六)強化對食鹽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檢查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含省外跨區經營企業)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采購銷售記錄制度和索證索票制度等,是否按規定范圍銷售食鹽。檢查經營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和依法依規開展跨區經營情況。積極開展食鹽抽檢工作,配套開展執法抽檢,及時處理質量不合格食鹽,杜絕不合格食鹽進入市場。對食鹽產品標識標注不規范、食鹽虛假宣傳等行為加大查處力度。
(七)強化對農村食品市場的監督檢查。各分局要深入組織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檢查,特別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節日之機向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銷售假冒偽劣、過期等不合格食品。要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侵權仿冒和“五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食品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食品違法行為;要切實加強節假日農村集體聚餐監督檢查,督促流水席承辦者、廚師落實食品安全制度,督促流水席辦理者簽署《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安全承諾書》,并及時進行農村集體聚餐食品備案工作,嚴厲打擊使用腐敗變質、霉變生蟲等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違法行為,構建安全有序的農村食品市場環境。
(八)加大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力度。要緊緊圍繞本地食品消費傳統和特點,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品種、高風險項目,以促進監管、打擊假冒偽劣食品違法犯罪為導向,加大“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力度。對發現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和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食品,依法采取措施,及時處置。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單位,堅決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時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對存在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依法從嚴懲處。
三、嚴厲打擊違法,加強宣傳引導
(一)加大打擊力度,嚴懲重處危害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對食品安全事件易發、多發的重點區域和重點對象實施排查,依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過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售賣超過保質期、標簽標識不規范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認真做好群眾投訴舉報受理和媒體披露的食品違法違規問題核查工作,加大食品違法案件查辦力度,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要充分發揮各種媒體的功能和作用,開展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和教育活動。
(三)做好節日食品安全消費警示。密切關注食品安全社會熱點,及時發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引導公眾理性消費和科學飲食。鼓勵廣大消費者投訴舉報問題食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會共治良好氛圍。
四、做好應急值守,妥善應對突發
各分局要健全值班制度,嚴肅值班紀律。值班人員要在崗在位、履職盡責,嚴禁擅離職守,堅決杜絕空崗、脫崗現象。要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應急處置措施,遇有緊急事項或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立即按規定向上級請示報告,并及時采取措施妥善應對。
請各分局于2020年2月2日前報送總結、統計表和工作照片。聯系電話(傳真):88864832。
附件:2020年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
2020年元旦春節期間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填報單位:填報人:填報時間:年月日
類 別 |
單位 |
食品銷售單位 |
食品生產企業 |
餐飲服務單位 |
保健食品銷售單位 |
食鹽銷售單位 |
農貿市場 |
出動執法人員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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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單位數 |
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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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存在突出問題或風險隱患的單位數 |
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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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整改單位數 |
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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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無證經營戶 |
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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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數量 |
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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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的食品數量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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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違法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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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機關案件 |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