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4-00093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通知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24-03-01 |
標 題 | 關于印發2024年全縣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食品藥品監管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時間:2024-03-01 10:17[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分局、各中小學、幼兒園、灌云中等專業學校:
為進一步強化校園食品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在校師生飲食安全,現將《2024年全縣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灌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灌云縣教育局
2024年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4年全縣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點
2024年,全縣校園食品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全面排查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力提升校園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確保不發生重大群體性食品安全事件。
一、切實加強日常監管
(一)全面摸清監管底數。進一步充分運用江蘇省食品經營安全智慧監管系統,全面完善主體信息、日常監管、數據上報等相關信息。針對轄區內學校的食堂許可、校外供餐、承包經營、責任體系等基本情況完善監管檔案,實現“一校一檔”,并于春、秋學期及時進行動態調整,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字準。
(二)嚴格許可準入。按照食品經營許可工作最新要求,把好許可關,嚴格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準入。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應分別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并與實際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對應。
(三)開展全覆蓋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春、秋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對轄區內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時復查整改效果,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從嚴從重查處。
(四)做好中高考期間監管工作。提前掌握中高考期間考生集中就餐情況,制定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和分工,對為考生供餐的學校食堂、食宿點、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組織全面風險排查,加大考試期間巡查力度,對重點就餐點實施駐點監管。
二、深入推進排查整治
(五)開展專項行動。深入推進全縣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中小學食堂突出問題治理等專項行動,著力解決管理不規范、責任落實不到位、食堂環境不衛生、有害生物防制措施不到位等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以治理促規范,以規范促提升,力爭取得可感知、可檢驗、可評判的工作成效。
(六)加強調研和督查。按照校園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與衛健委、公安局、教育局開展聯合監督檢查,按照市局要求開展縣區互查,同時強化日常監管和督查工作。結合春秋季專項檢查、食品安全評價考核等工作,適時開展部門聯合督查。
(七)完善長效機制。結合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針對貫徹落實省、市指導意見,督促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定相關制度,提升校園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健全校園食品安全治理長效機制。
三、督促落實主體責任
(八)落實相關要求。進一步按照主體責任落實相關要求,督促學校落實好“三類人、三件事、三本賬”,將“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要求深度嵌入日常管理全過程、各環節。學校負責人要通過會議、巡查、陪餐等方式,真正履行校長(園長)的第一責任人職責。食堂承包或委托經營的以及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學校,應嚴格遴選并加強日常監督。督促學校按照《關于落實學校食堂鼠類等有害生物防制舉措的通知》要求,落實有害生物防制各項措施。
(九)開展培訓教育。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對監管部門和主管部門人員、校長、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開展培訓,提升食品安全意識和業務能力。同時,督促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加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十)實施風險隱患評估。及時通報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評估情況,并對整改情況開展抽查。以高等院校和為考生供餐的學校食堂、食宿點、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為重點,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本年度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評估,通過現場評分,指導、督促被評估單位及時排查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四、積極推進智慧管理
(十一)不斷完善“陽光食堂”“明廚亮灶”建設。進一步完善提升“陽光食堂”信息化監管服務平臺,督促各學校運用該平臺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在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實施率達100%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督促學校食堂充分運用“明廚亮灶”,確保關鍵環節安裝攝像頭并能有效運行。
(十二)繼續推進校外供餐單位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宣貫《江蘇省校外供餐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指南》,規范引導校外供餐單位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并對接至省級平臺,加快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與智慧監管融合,提升監管的靶向性、真實性和時效性。
(十三)推進學校食堂智慧化管理。鼓勵推廣各地學校食堂運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通過智能溫控、AI抓拍、人臉識別等方式,有效落實管理制度,及時發現風險隱患,實現全過程智慧化、規范化管理。
五、不斷強化綜合治理
(十四)防范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風險。加強校園周邊小餐飲、小食雜店監管,堅決取締無證食品經營者。對學校附近提供網絡訂餐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加強線上監測和線下監督檢查。加強宣傳教育,指導在校師生選擇正規平臺和有資質的餐飲單位網絡訂餐。
(十五)科學處置食品安全事件。督促學校暢通食品安全問題校內投訴渠道,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密切關注網絡輿情,一旦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或影響較大的輿情事件,要迅速反應,科學處置,并在規定時限內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十六)制止校園食品浪費。引導學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單位根據用餐人數加強食品采購、儲存、加工動態管理,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和烹飪水平。開展多種形式宣傳教育,對就餐學生加強制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培養青少年愛惜糧食和減少食物浪費的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