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1-00413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行政審批局 | 發文日期 | 2021-01-12 |
標 題 | 關于尚都 明悅府建設項目核準的批復 | ||
文 號 | 灌行審服〔2021〕2號 | 主 題 詞 | 綜合政務/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行政審批局 時間:2021-01-29 10:12[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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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單位關于《尚都·明悅府建設項目的請示》及相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加快地方經濟發展,提高居民居住環境,原則同意你單位實施尚都·明悅府建設項目。
項目代碼:2101-320723-89-01-446286。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灌云長江路北側、黃山路東側、灌河路南側、泰山南路西側,GYJ2020-12號(原東城區30號地塊)。
三、項目占地60340平方米,其中:其他商服用地3017平方米,住宅用地57323平方米??偨ㄖ娣e197337.94平方米,其中:地上計容面積150809.5平方米,地上不計容面積2594.74平方米,地下不計容面積43933.7平方米。主要建設8棟16-27層高層住宅、6棟9層小高層住宅、1-2層沿街配套商業用房及配電房等。建筑容積率不高于2.5不低于1.8,建筑限高80米,建筑密度不高于35%,綠地率不低于30%。
四、項目總投資約109235萬元,全部資金由建設單位自籌。
五、根據《招標投標法》和《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務院2018年第16號令)等規定,請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標工作。
六、本核準文件有效期限為2年,自發布之日起計算。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的,應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我委申請延期。項目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或雖提出延期申請但未獲批準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2021年1月12日
灌云縣行政審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