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307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應急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20-07-15 |
標 題 | 關于轉發《關于加強夏季化工(危險化學品) 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應急〔2020〕49號 | 主 題 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應急管理局 時間:2020-07-17 11:43[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灌應急〔2020〕49號
關于轉發《關于加強夏季化工(危險化學品)
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鎮街安監辦、園區安監局:
現將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加強夏季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連應急〔2020〕109號)(下稱《指導意見》)轉發給你們,請將文件有關精神與要求及時傳達至轄區所有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認真抓好工作落實。并就做好夏季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實加強夏季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
夏季高溫多雨季節,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易發、多發。各鎮街安監辦、園區安監局要進一步加強夏季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監管,督促指導企業加強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場所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隱患排查,要及時消除危險化學品特別是高毒、劇毒、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跑、冒、滴、漏”問題,消除事故隱患。
二、切實抓好化工設備維護、拆除安全工作
夏季高溫,化工設備中殘存殘留的危險化學品更容易揮發產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各鎮街安監辦、園區安監局要進一步指導企業做好化工(危險化學品)設備保養、檢修過程安全,對進行動火、受限空間作業等高危作業要嚴格執行審批許可制度,并督促企業嚴格執行有關安全作業規程。關閉退出化工企業設備拆除室外作業時要避開中午高溫時段,合理安排作息,督促施工人員穿戴好勞動防護,備好防暑降溫物品和消防應急救援設施器材,防止人員中毒中暑等事故。在對劇毒、易燃易爆化學品儲罐、反應釜、管道進行切割動火或進入內部作業前,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安全作業規程,進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和氧濃度分析,防止氣溫升高設備內部有害、危險氣體析出。在設備拆除過程中,要自上而下依次進行拆除,避免多層生產設備同時進行拆除作業,防止高層落物導致事故。要切實加強拆除現場安全管理,企業有關人員和拆除施工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施工時必須在場進行安全管理,臨港產業區安監局要進一步加強拆除現場巡查監督。
三、依法、持續推進停產企業物料清理工作
目前,我縣化工企業處于整治提升階段,長期處于停產狀態。經查,仍有一些企業內存有一些化工物料未進行清理處置,除門衛外,企業未安排專人對化工物料進行管理,應急能力缺失。臨港產業區安監局要安排人員進一步排查核實企業物料處置情況,督促指導企業進一步清理處置剩余物料。對不按期進行物料清理處置,又不安排專人進行管理的企業要約談企業負責人,告知處置要求和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拒不執行的,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依法推進化工物料清理處置,化解停產企業安全風險。
附件:《關于加強夏季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連應急〔2020〕109號)》
灌云縣應急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