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9-00146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發文日期 | 2019-03-21 |
標 題 | 關于印發《灌云縣2019年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 | ||
文 號 | 灌安監〔2019〕8號號 | 主 題 詞 | 30 |
內容概述 | 關于印發《灌云縣2019年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其他 時間:2019-03-21 00:00[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灌安監〔2019〕8號
關于印發《灌云縣2019年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安監所,園區安監局:
現將《灌云縣2019年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自身實際,細化工作措施,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灌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9 年2 月11 日
灌云縣2019年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
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
2019年,全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緊緊圍繞《連云港市2019年度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要點》具體要求,始終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問題和目標導向,補短板、強弱項、提質量,以更加務實的作風,全面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和化工企業集中整治,嚴格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和現場核查,認真開展深度執法檢查和隱患整改閉環工作,重點突出動火、有限空間、檢維修作業等風險管控,持續開展重大隱患、化工整治、本質安全診斷治理專項行動,全力保持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一、統一思想認識,著力提高危化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效性
根據上級條線業務工作安排,按照一年干好幾件事和幾年干成一件事的目標定位,堅持嚴管厚愛,繼續保持危化品安全監管條線上下有效溝通、思想高度統一、工作步調一致、政企同向發力的工作格局。定期召開危險化學品監管條線工作會議,及時傳達落實省、市工作要求,并針對我縣產業結構及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分析研究重點難點工作,找準解決問題切入點,有力推進各項重點工作落實,有效提升危化品安全監管條線的貫徹力、執行力和落實力。
二、嚴格源頭管控,切實加強安全審查和行政許可現場核查
(一)依法嚴格開展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嚴格執行“三個一律不批”和《省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安監〔2018〕32號)具體規定,按照《連云港市化工企業提升安全生產能力的實施標準》要求,全面推動新建化工企業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減少作業場所崗位操作人員。
(二)規范開展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和現場核查。嚴格執行《省安監局關于印發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安監規〔2017〕1號)和《省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的補充通知》(蘇安監〔2018〕57號)要求,規范開展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和現場核查。在省廳、市局指導下,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規縮短審查和現場核查時間,提高辦件效率。加強專家隊伍建設,適時開展政策解讀,建立專家增補和淘汰機制,努力打造一支素質較高的專家隊伍。
三、加大風險防范,不斷提升化工(危化)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一)嚴格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總管三〔2017〕1號)要求,選擇具備相應資質的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第三方技術機構,開展精細化工反應安全風險評估,并將評估結果應用于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
(二)全面實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源長責任制,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全面推動企業落實安全風險研判和承諾公告制度,突出主要負責人這一“關鍵少數”的責任,進一步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三)大力推進二道門智能化升級改造。省應急管理廳即將制定出臺的二道門智能化升級實施意見,要求企業要不斷拓展二道門智能化內涵,提高建設標準,逐步實現進入生產區域員工身份識別的唯一性、人員定位的可跟蹤性、重點生產裝置電子圍欄、一鍵求救等功能。按照上述要求,今年的智能化二道門升級改造將作為恢復生產的必要前提條件。
(四)全面推進二級標準化創建進程。不斷提高二級標準化創建和運行質量,重點推進列入本質安全診斷范圍的高風險生產企業創建二級標準化。建立健全降級和退出機制,促進二級標準化體系有效運行。鼓勵支持和培育企業創建一級標準化。
(五)持續開展本質安全診斷專項行動。全面開展重大隱患、在役生產裝置及儲存設施安全設施設計、自動化控制系統及安全儀表系統(SIS)診斷治理。建立診斷治理企業臺賬,督促企業聘請有資質的單位設計、治理自動化控制及安全儀表系統,并按照要求實施隱患整改,完成診斷工作。省廳將出臺《全流程自動化控制改造達標基本要求》,解決診斷治理過程中地區之間不平衡、企業之間標準不一致等突出問題。按照診斷治理臺賬20%企業數量開展專項執法檢查。
(六)認真開展風險辨識,提升應急處置能力。風險識別具有系統性、動態性、全員性、信息性和綜合性。對其實施的要求必須做到及時、客觀、準確、全面的分析潛在風險。在全面了解風險的基礎上,才能預測危險可能造成的危害,從而選擇處理風險的有效手段。
四、堅持標準程序,深入推進化工企業集中整治和復產驗收
(一)持續開展化工企業集中整治,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灌云灌南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復產工作的通知》(連政辦發〔2018〕127號)的要求,嚴格把控安全生產14條復產標準,成熟一個,核查一個,嚴把申請復產企業核查驗收關口。
(二)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沿海化工園區(集中區)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合園區及相關部門開展臨港產業區化工園區整治工作,重點配合做好園區安全監管“一體化”信息平臺建設、機構建設和人員配備等,確保完成整治任務。
(三)密切配合有關部門,持續做好“四個一批”和“263”專項行動工作。嚴格按照市、縣政府化工集中整治和“四個一批”、“263”專項行動要求,依法報請政府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危化)企業。
五、強化執法檢查,依法推動化工(危化)企業閉環整改隱患
(一)根據省廳印發的《江蘇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深度檢查指導工作指南》規定要求,組織開展高風險危化品企業深度執法檢查,省廳將在連云港市組織檢查不少于2家,市局將在臨港產業區化工集中區抽取不少于1家企業實施深度執法檢查。結合年度執法檢查計劃和企業復產,縣局將選取本質安全診斷范圍內一定比例的企業開展深度執法檢查。深度執法檢查,采取提前告知被查企業檢查時間、提前公布執法檢查內容的方式進行,對企業自查發現的隱患,已按照隱患整改措施、資金、時限、責任人、預案“五落實”要求實施整改的,原則上不予處罰。對深度檢查指導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隱患,一律掛牌督辦,并依法依規立案查處,并給予上限處罰。
(二)根據階段性工作,組織專項執法檢查。做好迎接市局組織異地交叉執法檢查的準備,推動重大隱患整改閉環和重點工作落實,規范和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條線執法水平。
六、深化培訓教育,全面提升監管人員履職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按照全省統一教材、統一教師、統一課件、統一題庫的模式,配合做好市級組織開展的化工(危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總監專題培訓和考核,牢牢抓住企業主要負責人這個“牛鼻子”和安全總監這個“執行者”,打通政策執行的最后一公里。把重點企業工程技術人員、環保管理人員納入安全培訓范圍。
(二)強化班組長、車間主任、其它管理人員安全業務知識培訓,繼續組織開展“安康杯”知識競賽,圍繞重點工作適時召開工作推進會和組織人員外出學習觀摩。根據省廳統一部署,繼續選派人員參加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復合型人才培訓。
(三)認真組織和選派人員參加省廳組織的危化品安全監管人員化工專業知識培訓和基層安全監管人員專題培訓,著力提高監管人員履職能力。
七、管控重點環節,有效遏制動火和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事故
強化企業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檢維修作業、承包商管理等重點環節安全監管,持續開展企業動火、受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推動企業嚴格落實動火和受限空間作業提級管理、提級審批、第三方監護等規范要求,從嚴管控動火受限空間作業風險。
化工整治申請恢復生產的企業,制定的開車方案最后必須經專家確認符合要求方可開車。變動比較大的,在完成變更管理和其它工作的基礎上,可以按試生產方案編寫。要繼續嚴格堅持企業領導帶班制度和主要負責人在崗公示制度。
八、加強督促指導,按期完成危化品安全綜合治理目標任務
認真總結前兩年工作成果,逐條梳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對策措施,運用專項督導、通報、約談等手段,強力推動工作進展滯后行業有序開展綜合治理工作。進一步做好涉及危化品企業的風險摸排、評估分級和基礎信息錄入工作,完善覆蓋涉及危化品行業和涉及危化品重點企業的危化品安全風險“一張圖一張表”,確保按期完成三年危化品安全綜合治理任務,總結上報縣、市安委辦。
九、認真履職盡責,強力推進煙花爆竹及其他危化品安全監管
(一)保持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高壓態勢。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專項治理,聯合多部門開展專項執法檢查,采取停業整改、上限罰款、暫扣吊銷許可證等措施,嚴肅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違規經營行為。配合公安部門開展打擊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二)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強化重點品種管控,加大檢查力度,督促做好源頭流向管控,深化“兩打兩控”專項行動成果,堅決遏制違法違規行為。
(三)嚴格油氣管道建設項目安全審查,配合相關部門推動油氣管道企業深入開展完整性管理和高后果區風險管控。
十、嚴肅責任追究,高質量查辦投訴和信訪舉報相關等案件
(一)加大化工事故跟蹤督導力度,凡是化工(危化)企業發生火災、爆炸和亡人事故的,要深入現場督導,實行提級調查或掛牌督辦,準確查明事故原因。對發生事故的重點鄉鎮、園區和企業實施警示約談,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從嚴追究企業主體責任,舉一反三,堅決杜絕類似事故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按期完成調查報告,處罰結案。
(二)全面提高縣鄉兩級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質量,加強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溝通,增進理解,切實提高滿意度。
(三)高質量查辦上級交辦和本級受理的投訴舉報及信訪案件,提高信訪舉報件核查質量和辦件效率,對信訪舉報屬實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