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108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 | 發文日期 | 2020-03-16 |
標 題 | 江蘇省文物局2020年工作要點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江蘇省文物局 時間:2020-03-16 11:49[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江蘇省文物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重要論述和敦煌研究院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持續推進《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關于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推動江蘇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更好助力“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推動文物事業發展
1、深化新思想學習貫徹,與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精神貫通起來,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學用結合,助力文旅融合發展,以實際行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鞏固拓展主題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永恒課題和黨員、干部的終身課題,推動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長效機制,引導黨員、干部用初心使命錘煉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治品格。
3、持之以恒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委《具體辦法》,堅持從嚴治黨,加強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牢牢守住政治底線和安全底線。
二、加強制度建設,落實文物保護利用舉措
4、全面貫徹落實《江蘇省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實施辦法》《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實施方案》。起草完成《江蘇省文物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積極推動文件的印發和落實。組織申報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調研起草《江蘇省不可移動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
5、加強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工作指導和協調,開展全省可移動革命文物保護現狀專題調研,支持蘇北革命文物保護片區保護利用工程,實施一批革命文物保護利用項目,繼續實施以革命文物為主的紅色遺產與名人故居搶救性保護與展示提升工程。完成《江蘇省紀念館與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發展報告·2020》。
6、進一步推進考古工作規范化管理,強化考古工作的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考古前置改革和省級開發區文物資源區域評估。研究制訂開發區文物資源區域評估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7、貫徹落實國家文物局博物館改革發展要求,深化博物館運營機制的頂層設計,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公共文化服務需求。開展全省博物館紀念館文物庫房現狀調研。鼓勵國有行業博物館加大對外開放的力度,指導符合條件的行業博物館依法設立并備案。
8、探索推進文物拍賣活動全流程監管,建立文物市場日常性監督機制。探索自貿區綜合保稅區文物存儲、展覽、展示等管理機制。
9、深化文物行政執法區域協作機制,推進長三角文物行政執法合作,牽頭舉辦首屆長三角文物行政執法聯席會議,開展執法合作行動。
三、提升文物管理效能,服務文旅融合和經濟社會發展
10、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完成《大運河江蘇段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啟動省級大運河文化遺產監測管理平臺建設。協助做好中國大運河博物館(籌)建設相關工作。配合做好第二屆大運河文化旅游博覽會“運河文化創意展”。
11、深入實施文物平安工程,聯合相關部門監管全省文物安全工作,推動文博場所安全防范設施建設,開展全省重點文博場館安全大檢查專項行動。深化文物安全綜合管理實驗區建設,總結推廣建設經驗。規范全省文博單位三防工程審批,開展文物安全檢測試點。
12、強化文物行政執法督察,深化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推進文物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指導推動我省文物保護公益訴訟。開展打擊文物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針對法人違法等突出問題,重點督辦一批情節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文物違法案件。規范文物行政處罰,開展全省文物行政處罰案卷評查。結合國家文物局委托文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研究課題,推行文物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執法公示、法制審核等三項制度。
13、深化文物保護基礎工作,會同省自然資源廳做好第八批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兩線劃定,推進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兩線劃定。編輯出版《江蘇省第八批文物保護單位》圖錄。啟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本體核定工作,繼續推進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深入實施文物保護重點工程,持續推進運河沿線及文化帶范圍內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繼續做好興化市、連云港市申報國家和省級歷史文化名城相關業務指導工作。
14、加強博物館規范化建設,根據國家文物局工作部署,組織開展國家等級博物館定級評估工作。建立全省可移動文物保護項目儲備庫,進一步規范項目審核、項目實施、項目驗收。組織全省可移動文物修復資質單位質量評估。完善國有博物館對口幫扶非國有博物館,開展非國有博物館藏品備案工作。
15、繼續做好文物拍賣標的、文物拍賣資質審核,組織完成2018年-2019年文物拍賣企業資質年審。
四、提升文物宣傳,擴大交流合作和影響力
16、承辦2020年“5·18國際博物館日”中國主會場活動。組織開展江蘇省2020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系列宣傳活動。配合國家文物局組織開展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宣傳活動,做好省內博物館參與第九屆“博博會”的組織宣傳工作。推薦申報“互聯網+中華文明”示范項目。
17、加強與港澳臺地區、外國友城在文物保護利用方面的交流合作,策劃打造體現江蘇地域特色、展現中華文明的文物出入境展覽。支持省內“海絲申遺”聯盟城市與“海絲”沿線周邊國家及地區文化交匯融通,依托海牙中國文化中心、文化和旅游的品牌活動等擴大江蘇文化國際傳播力、影響力和美譽度。
18、實施陳列展覽提升工程,開展館藏文物巡回展、2019年度全省博物館教育示范項目遴選工作。編輯出版《“十三五”期間江蘇省博物館教育項目推介》。
19、實施文物全媒體傳播計劃,發揮政府和市場作用,用好傳統媒體和“兩微一端”等新媒體,結合宣傳和交流活動,提高文物知識傳播的便捷性、易用性、互動性、體驗性。加強輿情監測管理。
五、著眼創新創優,提升文物工作支撐保障能力
20、建立健全文物保護志愿者機制,推廣南京、蘇州、鎮江等地文物保護志愿者工作經驗,充分利用社會力量,彌補基層文物保護力量弱化問題,強化社會力量對文物保護工作的參與和監督。
21、提升文物科技支撐,推進江蘇省文物數據庫信息化平臺整合工程。加強國家文物局重點科研基地、江蘇省重點文物科研基地的建設與運行管理,依托科研基地開展學術研討和國際性學術交流,推動文物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開展文物科研課題評審和全省文博優秀論文評選,實施文物科研課題跟蹤管理。
22、加強文物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發布2020年江蘇省文物保護專項資金申報指南,根據重點支持方向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做好項目儲備。建設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專項資金項目庫,實行專項資金年度報告制度、結項財務驗收制度和績效評價制度,開展專項資金檢查,加強對資金全過程跟蹤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23、加強文博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參與國家“新時代文物人才建設工程”,加大對文物領域領軍人才、中青年骨干創新人才培養力度,依托重大科研項目持續培養創新型研發人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傳幫帶和梯隊建設。啟動全省博物館鑒定人員實習實訓項目。舉辦全省文物輿情研判與處置培訓班、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管理人員培訓班、博物館館長培訓班等。
24、做好文物援藏援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文物局文物援藏援疆工作精神,會同省財政廳開展“十三五”援藏援疆項目檢查和“十四五”援藏援疆項目調研,與拉薩市、伊犁州、克州文物部門聯系確定2020年文物援藏援疆項目,對當地文物工作給予業務指導和專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