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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7年度灌云縣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來源統計表共七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灌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 guanyun.gov.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電話:0518-88818334;電子郵箱:cigar88@163.com)。
一、概述
2017年,灌云縣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7〕24號)和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增強公開實效,助力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深入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機制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扎實有序推進。
(一)加強制度引領。制定下發《灌云縣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灌政辦〔2017〕58號),明確全年政務公開工作任務。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制度和要求,先后編制了《灌云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灌云縣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灌云縣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灌云縣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灌云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制度》、《灌云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灌云縣人民政府信息協調發布機制》、《灌云縣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等涉及政府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依申請公開、目標考核等多項制度,同時全縣各個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主體單位也都制定完善了相關工作流程制度,保證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強化組織領導。充實調整灌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2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和對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的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也相應建立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定專人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將責任明確到人,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深化公開內容。堅持依法公開,深入推進行政權力運行、財政資金使用、公共資源配置、公共服務和公共監管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四)嚴格督查考核。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績效考核體系。以全國政府網站普查為契機,關停整合全縣33家政府網站,對應公開的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時、整改不規范等問題采取書面通報、電話督導、現場督辦等方式予以督促指導。堅持常態督查與年終考核并舉,要求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每月28日前報送政府信息公開日常考核監測表和政府信息公開明細表,每月初在政府網站上將監測情況進行通報。同時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縣優化投資發展軟環境建設考核,考核分值10分。按照《灌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和《灌云縣政府網站建設考核辦法(試行)》文件精神,每年年中、年底開展兩次專項考核,充分調動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全縣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570條,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7308條,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3539條,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1807條,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916條。全年在縣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臺和縣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圖書館、縣政務服務中心公開信息1845條,其中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公開信息487條,鄉鎮(街道)公開信息238條,部門公開信息1073條,企事業單位公開信息47條。2017年縣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達60余萬人次。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全縣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數27件。從申請方式看,有信函申請19件、當面申請6件、網絡申請2件;從申請內容看,涉及征地拆遷補償政策20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1件、村務公開2件、城建建設2件、執法監督1件、統計信息1件;從辦理結果看,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3件、同意公開答復6件、同意部分公開答復2件、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9件、申請信息不存在7件。以上申請件全部依法、按時答復辦結。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7年,我縣因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問題被公民提起行政復議2件、行政訴訟5件。
五、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我縣認真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任何費用。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7年,我縣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條例》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存在需要改進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有:一些重點領域信息公開需繼續深化;政策文件解讀質量需要提高;部分單位對信息公開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主動公開的信息數量不足,更新不夠及時;少數單位依申請公開工作不規范、不嚴謹;個別單位工作機構不健全、專業人員力量不足、工作開展不平衡,信息公開總體成效與群眾的期望還存在差距等問題。
下一步,我縣將按照《條例》要求和國務院、省、市相關文件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重點,采取積極穩妥有效的措施,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繼續加強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和標準。二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包括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在內的各項工作落到實處。三是強化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提高認識和業務水平。圍繞旅游招商、棚戶區改造、征地拆遷、項目建設等重點工作進一步梳理、細化、公開,進一步推進教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醫療衛生、公共交通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來源統計表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3570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2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2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7308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3539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807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916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3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1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1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7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3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3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27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6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2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9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27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27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27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3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6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2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9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7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0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2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2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5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5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2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4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8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58 |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來源統計表
申請來源 |
申請數(件) |
占比(%) |
一、黨政機關 |
0 |
0 |
二、社會團體(含公益組織) |
0 |
0 |
三、企業 |
0 |
0 |
四、宣傳媒體 |
0 |
0 |
五、科研院校 |
0 |
0 |
六、公民 |
27 |
100 |
其中:律師 |
0 |
0 |
科研人員 |
0 |
0 |
媒體從業人員 |
0 |
0 |
七、其他 |
0 |
0 |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總數 |
27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