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2-19 16:17 信息來源: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灌云縣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灌云縣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9〕1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蘇政辦發〔2019〕51號)、《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9年全市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落實方案的通知》(連政辦發〔2019〕76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以宣傳貫徹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契機,圍繞企業和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大力推進政務陽光透明,著力抓好政策發布解讀回應,切實加強公開平臺建設,持續完善公開制度和標準規范,推動政務公開向質量型轉變,以公開穩預期、促落實、優服務、強監督,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推動全縣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灌云提供有力支撐。
(一)新《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教育培訓情況。2019年,我縣加強對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通過發放宣傳學習資料、媒體宣傳、會議培訓、跟班學習等方式,開展宣傳教育培訓學習活動,營造良好的氛圍。
(二)主動公開。2019年,全縣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專欄主動公開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財政預決算信息;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抽查情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籌資酬勞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共1416條。
(三)依申請公開。全縣所有政府信息公開主體單位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工作制度。2019年全縣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4件,全部依法按時答復辦結,沒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任何費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制定落實《灌云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核制度》和《灌云縣人民政府信息協調發布機制》,各相關單位都成立了專門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明確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并建立了“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定專人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五)平臺建設。依托縣政府門戶網站,開設政務公開專欄,制定《灌云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整合全縣43家政府信息公開義務主體到同一平臺,實現集約化建設和數據共享。
(六)監督保障。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制度和要求,先后編制了《灌云縣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灌云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灌云縣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制度》等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考核、評議,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全縣年度綜合考核體系,對應公開的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時、整改不規范等問題采取書面通報、電話督導、現場督辦等方式予以督促指導,堅持常態督查與年終考核并舉,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充分調動各鎮(街道)、各部門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序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56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53 |
-23 |
393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502 |
-41 |
70077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5201 |
-278 |
594 |
|
行政強制 |
267 |
-4 |
33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42 |
-9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48 |
200206.5422萬元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7 |
8 |
2 |
0 |
1 |
6 |
54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2 |
4 |
0 |
0 |
1 |
3 |
3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 |
3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1 |
0 |
0 |
0 |
0 |
1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3 |
3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 |
0 |
2 |
0 |
0 |
0 |
5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復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37 |
8 |
2 |
0 |
1 |
6 |
54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2 |
1 |
3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我縣繼續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存在需要改進和提高的地方:一是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不夠到位,下一步將學習參考全國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試點市縣的經驗,推進全縣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深入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依托縣政府門戶網站,著力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發揮政務微博平臺作用,擴大縣政府的影響力和公信力;二是依申請公開答復還不夠規范,下一步將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力度,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答復工作,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工作制度,準確及時規范答復;三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需進一步提高,下一步將強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培訓工作,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專業素養,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對政策的把握能力、輿情研判能力、解疑釋惑能力和回應引導能力。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