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19-00554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 發文日期 | 2019-11-15 |
標 題 | 灌云縣現行醫療救助政策概述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時間:2019-11-15 16:25[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我縣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具有本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疾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市縣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等對7類救助對象以及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額資助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7類重點醫療救助對象中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具有本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疾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市縣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等5類人員,在醫療救助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符合醫保補償規定的住院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后的個人負擔部分,在年度最高限額內救助比例為75%,特困供養人員和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兒住院在年度最高限額內按100%比例救助。
救助對象住院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16萬元,門診年度累計救助封頂線為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