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214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 發文日期 | 2022-04-08 |
標 題 | 連云港市現行醫療救助政策概述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綜合政務/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醫療保障局 時間:2022-04-08 16:35[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一、救助范圍
醫療救助對象包括重點救助對象和拓展救助對象。
(一)重點救助對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具有當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門定期定量生活補助費的20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不含1-6級傷殘軍人),困境兒童,市、縣(區)總工會核定的特困職工等7類對象。
(二)拓展救助對象。包括重點救助對象以外的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各縣(區)視情拓展的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困難群眾。
二、救助標準
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規定的除自費費用以外的醫療費用(以下簡稱“合規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其他補充醫療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自付部分,按照以下標準給予救助。
(一)特困供養人員、困境兒童中的孤兒門診及住院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100%的報銷比例予以救助;其他重點救助對象門診及住院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75%的報銷比例予以救助。
(二)拓展救助對象住院費用的個人自付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按照70%的報銷比例予以救助。
(三)一個年度內,重點救助對象納入醫療救助基金支付范圍的合規醫療費用限額為20萬元,其中門診合規醫療費用限額為600元;拓展救助對象納入醫療救助基金支付范圍的合規醫療費用限額為10萬元。醫療救助限額可結合我市實際情況適時調整。
(四)醫療救助對象按規定履行轉診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的,救助標準不降低;未按規定履行轉診或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的,報銷比例在上述救助標準的基礎上降低15個百分點。對因特殊情況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救助對象,醫療救助基金按照前三款救助標準的30%支付其住院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
三、救助措施
(一)推進醫療救助市級統籌。在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時,積極推進醫療救助在全市范圍內統一救助范圍、統一救助標準、統一經辦管理、統一定點管理、統一信息系統建設,切實增強政策制度的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惠及救助對象。
(二)實現救助對象應保盡保。各地要健全醫療救助對象醫保籌資機制,完善救助對象信息數據庫,確保救助對象及時參保、應保盡保。對重點救助對象、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保障其獲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
(三)切實減輕困難人員就醫負擔。加強醫療機構管理,控制基本醫保目錄外醫藥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補充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等結報后,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個人自付費用控制在政策范圍內住院總費用10%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