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393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教育局 | 發文日期 | 2020-08-10 |
標 題 | 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科技、教育/教育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教育局 時間:2020-08-10 15:51[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我省2020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0年秋季學期至2021年春季學期,除普通高中高一年級外,全省中小學校其他年級仍然在《江蘇省2015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目錄》《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18〕9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19〕17號)推薦的目錄中選用教輔材料。
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基〔2018〕15號要求,結合我省自2020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全面使用新教材的實際,2020年秋季學期普通高中高一年級教輔材料必須在經江蘇省中小學教輔評議委員會評議通過的目錄中選用(詳見附件)。
三、各市教材選用委員會可根據當地教育實際和教科書使用情況,參照教科書選用的程序,從推薦目錄中,一個年級選擇1至3種寒暑假作業、一個學科每個版本選擇1至3套同步練習冊及語文同步閱讀、初中和高中畢業年級中(高)考科目選擇1至3套考試輔導類教輔材料推薦給本地區學校供選用。嚴禁推薦選用省級推薦目錄以外的其他教輔材料,義務教育階段嚴禁使用未經授權、未通過江蘇省中小學教輔評議委員會評議的三科統編教材配套同步練習冊。
四、各中小學校從嚴落實主體責任,按照每門學科“一教一輔”的原則,從本地推薦目錄中選擇1套推薦給學生,確保每個學生每門學科只能選用1套教輔導用書,不得超量為學生選用或購買。要根據“學生自愿”的原則,做好教輔用書無償代購服務工作,不得從中牟利。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驅W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不得進入學校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學校和教師不得再向學生推薦或指定其他教輔用書及學習材料等,不得以在指定的教輔材料上布置作業為名,變相要求學生統一購買其他教輔材料。
五、省教育廳將利用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推薦目錄,接受社會監督。對于違反規定,強制或變相強制學?;驅W生購買教輔材料,不按規定代購以及從代購教輔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設區市教育局須于8月10日前將本地教輔材料推薦結果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