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776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11-04 |
標 題 | 《2022年灌云縣稻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農業農村局 時間:2022-11-04 17:25[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一、制定背景依據
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江蘇省2022年稻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蘇財建〔2022〕130號)。
二、目標任務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鼓勵引導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穩定和擴大稻谷生產,保障農民種糧基本收益。
三、主要內容
包括四項工作任務;一是稻谷生產者補貼;二是稻谷市場化
收購補貼;三是支持灌云品牌大米建設補貼;四是優質食味水稻品種種植補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稻谷補貼工作由縣人民政府負總責,縣財政、農業農村、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具體組織實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密切部門合作,抓好工作落實;要做好基礎數據的采集審核、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并對補貼發放過程中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查處。縣各有關部門、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指定專人負責,切實抓好稻谷補貼工作的落實,發揮補貼政策效應。
(二)明確部門職責
1.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對本區域稻谷補貼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稻谷生產者補貼、優質食味水稻品種種植補貼的申報、登記造冊、補貼面積和金額核實、公開公示、匯總上報工作,對稻谷實際生產者補貼、優質食味水稻品種種植補貼的真實性負責。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稻谷生產環節補貼的政策宣傳、指導工作,稻谷生產者補貼、品牌大米建設、優質食味水稻品種種植補貼數據匯總等工作。
3.縣財政局負責對接鎮(街道)財政做好“一卡通”系統數據錄入和補貼資金的劃撥、兌付等工作。
4.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稻谷收購環節的政策解釋、指導工作和對糧食收購企業、補貼資金審核、匯總等工作。
(三)強化政策宣傳
縣財政、農業農村、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要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廣泛宣傳,對稻谷補貼政策進行解讀,使基層企業、廣大農戶、各類稻谷生產經營者了解稻谷補貼政策的意義和內容。縣財政部門、農業農村部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及各鎮(街道)都必須設立熱線電話,接受咨詢及投訴。真正讓補貼政策公開透明、深入人心。
(四)規范操作程序
嚴格按照補貼發放規定做好補貼核定、登記造冊、公開公示和審核匯總等工作,稻谷生產者補貼資金發放必須全部通過涉農補貼“一卡通”信息系統操作,直接發放到稻谷生產者“一卡通”賬戶。實施種植結構調整的實際經營者補貼直接發放到經營主體。要采取公示、電話、廣播等有效方式及時將補貼項目和金額告知補貼對象。補貼資金的發放必須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稻谷補貼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也不得抵扣其他任何款項。
(五)強化監督檢查
一是設立監督電話。縣財政、農業農村、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均需設立補貼工作監督電話,并在主要媒體或公示欄公布,接受群眾監督。二是要做好補貼檔案管理。建立補貼檔案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以備查詢。三是完善監督機制,建立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紀檢監察等部門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加強部門協作和各環節監管,嚴肅查處違反補貼政策規定的行為。嚴禁虛報補貼面積套取、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嚴禁將農戶存折集中到鎮或村代領補貼資金、抵扣費用等問題;四是加強信訪處理工作,維護農戶的合法權益,杜絕各類違規違紀行為,對農民反映的問題,要做到即訪即查、查實即糾,把矛盾解決在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