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588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03-21 |
標 題 | 《關于印發<灌云縣水產養殖專項清理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農業農村局 時間:2022-03-21 17:22[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為改善水域生態環境,打好漁業污染防治攻堅戰,結合我縣實際,制定《灌云縣水產養殖專項清理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等十部委《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
二、出臺的目的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全縣50畝以上水產養殖池塘的養殖污染得到根本改善,污染防治能力全面提升,環境保護意識得到加強,健康養殖技術得到提高。
三、出臺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32/ 4043-202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農業農村部等十部委《關于加快推進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的若干意見》(農漁發〔2019〕1號)。
四、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總體要求、整治目標、整治范圍、整治時間、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總體要求
按照“生態優先、依法依規、分類施策、誰污染誰治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對違反有關法律規定且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水產養殖場所,依法依規有序實施關停轉產,推進生產生態協調發展。
(二)整治目標
整治期間嚴禁新增各種水產養殖行為,打擊新建、改建和復養溫棚養殖南美白對蝦,取締尾水直排或經處理后達不到《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32/ 4043-2021)的,符合要求的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三)整治范圍
尾水排入叮當河、通榆河及善后河和車軸河(242省道向西)等沿線及其支流、汊河的所有水產養殖場所。
(四)整治時間
水產養殖專項清理整治時間: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分為排查摸底、宣傳發動、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個階段。
(五)保障措施
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屬地監管、加大宣傳教育、嚴肅督查問責五個方面進行闡述,突出政府擔責、部門配合、屬地責任的工作機制,確保水產養殖專項清理整治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