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2-00594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06-27 |
標 題 | 《灌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縣住建局 時間:2022-06-27 18:04[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2022年6月27日,灌云縣政府辦公室印發《灌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自建房安全整治方案》),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長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南長沙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訓,扎實開展我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嚴防類似事故發生。
二、制定依據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2〕10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22〕39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暨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連政辦發〔2022〕37號) ,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自建房安全整治方案》。
三、主要內容
《自建房安全整治方案》共分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內容、時間安排、保障措施等五個部分。
指導思想:明確中心思想,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和“三管三必須”要求,全面開展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工作目標:分兩步。一是實施百日行動。用100天時間完成全縣范圍內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二是整治風險隱患。對排查出的隱患建筑進行評估、鑒定,根據風險等級有序實施整改,加強對新建自建房建設全過程的監管。
主要內容:含五項。一是全面排查,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組織開展本轄區內所有自建房隱患排查,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棚戶區、待征收區域、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等區域的自建房為重點,突出人員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做到“不漏一棟建筑、不漏一處隱患”。二是排查重點,對9類自建房進行重點排查。三是排查方式,按照“業主自查、鎮街排查、縣級督查、部門核查”的方式開展摸排。四是徹底整治隱患,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單位和責任人,實行掛圖作戰、閉環整治、銷號管理。五是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加強住房經營性用途準入管理、健全房屋隱患動態發現機制、加強房屋改造管理、加強自建房新建翻建管理、加強房屋鑒定檢測管理、推動房屋安全信息共享。
時間安排:分兩步。一是百日行動時間從2022年6月至9月,對全縣經營性自建房進行全面排查、分類整治和成果鞏固。二是其他非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時間安排,2023年5月底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隱患排查,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體土地上有安全整治隱患的農村房屋整治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全縣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整治工作。
保障措施:含五項。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縣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二是壓實各方責任。明確產權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落實地方黨委、政府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屬地管理責任;強化資源規劃、建設、市場監管等審批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三是加強支撐保障。加強房屋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專項整治中的法律咨詢、司法調解、治安維穩等工作。四是嚴格督促考核。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對排查整治進行通報、約談、問責。五是強化宣傳引導。做好輿論引導,廣泛宣傳發動,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切實維護社會大局安全穩定。
四、制定過程
1.2022年5月,根據縣政府工作要求,縣住建局啟動了《自建房安全整治方案》制定工作,形成初稿。
2.2022年6月中旬,《自建房安全整治方案》初稿征求各部門、鎮街書面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同時組織各部門、鎮街對修改稿進行討論。
3.2022年6月下旬,討論后《自建房安全整治方案》修改稿經部門會簽報縣政府辦公室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