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367 | ||
發布機構 | 灌云 | 發文日期 | 2020-05-26 |
標 題 | 關于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公路超限超載運輸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工業、交通/其他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 時間:2020-05-26 15:11[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一、超限超載
超限:是指貨運車輛的載貨長度、寬度、高度和載貨質量超過規章制度規定的限度,主要研究的是車輛裝載與公路的關系,特別關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載:指汽車裝載貨物時超過汽車額定載重量,對超載的核定,主要關注的是汽車性能以及由此而引發的行車安全性。
二、車輛超限超載認定標準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 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規定,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干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干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干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干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干克。
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二)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準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三)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四)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貸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準;
(五)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 GB1589 )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三、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治理工作,對全縣重點貨運源頭單位100%實施監管,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超限超載率嚴格控制在省控線2%以下,有效降低因超限超載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超限超載治理主要措施
1.加強貨物裝載源頭監管。主要通過制定貨運源頭超限超載治理實施細則、開展貨物裝載源頭排查、落實貨物裝載源頭單位主體責任、建立貨運運單管理制度、實施貨物裝載源頭單位監督管理等方法加強貨物裝載源頭監管;
2.加強貨運車輛監管。主要通過加強貨車準入管理、非法改裝車輛的查處、嚴厲查處非法改裝企業加強貨運車輛監管;
3.加強路面聯合執法。主要通過完善公路超限檢測監控網絡、落實超限檢測站聯合執法制度、加強路面流動聯合執法、深入開展“百噸王”車輛治理專項行動等措施加強路面聯合執法;
4.加大非現場執法力度。進一步完善路面超限檢測站電子抓拍系統;
5.嚴格落實“一超四罰”和信用聯合懲戒。“一超四罰”是指對超限運輸車輛的承運人、裝載企業、貨運企業、駕駛員實施處罰,將違法超限超載運輸信息錄入系統平臺,記錄超限超載車輛違法信息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做到嚴厲打擊、聯合懲戒;
6.推進運輸市場結構調整。制定出臺《灌云縣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加大對新增貨運車輛市場準入審查力度,依法嚴肅處理不合規車輛生產企業。加強貨車牽引車、掛車注冊登記查驗,不在國家公告目錄范圍內、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一律不予登記。促進“小散弱”企業集約化發展,引導貨主單位優先選用誠信度高、管理規范的貨運企業。
五、超限超載的危害
1.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于超限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2.車輛超限超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3.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于超限超載后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占用車道,直接影響道路的暢通。
六、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開展的意義
1.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據公安機關統計,每年約70%的重大交通事故由超限超載引發,50%的群死群傷事故與超限超載有直接關系。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特別是非法改裝車輛,僅僅通過更換高壓輪胎、加厚鋼板、加高車廂板等措施來實現超限超載運輸,而車輛本身操縱、制動、動力和傳動系統仍保持出廠配置,長期超負荷運轉后,車輛制動性能和操縱穩定性下降,極易出現制動失靈、離合器燒壞、傳動軸脫落、斷裂、爆胎等突發性故障,成為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隱患。因此,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載超限,就能從根本上減少重大交通事故,清除安全隱患,從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2.保障公路完好、暢通。公路完好是指公路經常處于良好技術狀態,也就是公路自身的物理狀態符合有關公路技術標準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邊坡平順,有關設施完好。公路暢通是指公路的通行功能正常,必然以公路完好和安全為前提。研究表明,超限超載運輸對公路的損壞,與車輛軸載質量呈幾何級數增加,極易對路面、橋涵造成災難性破壞。超限超載運輸對公路的損壞,縮短了公路使用壽命和大、中修周期,增加了小修工作量,大大增加了公路養護、維護成本,也經常使公路陷入邊修邊壞、屢修屢壞的怪圈。因此,治理超載超限的直接目的是保持公路的良好狀態,延長公路的使用周期,保證公路交通的暢通無阻。
3.維護公路運輸正常市場秩序。當前經濟處于快速發展期,大噸位車輛運輸有著很大的市場需求,部分人帶頭超限超載,獲取高額利潤,而守法經營者獲利空間縮小,最終導致整個運輸市場秩序混亂,形成了“越是超載運價越低、運價越低越是超載”的惡性循環,嚴重危害了公路運輸正常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