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89132/2020-00581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09-22 |
標 題 | 關于印發《灌云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灌政辦〔2020〕83號 | 主 題 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
內容概述 | 無 | ||
時 效 | 有效 |
信息來源:灌云 時間:2020-09-22 16:58[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 打印 ] [ 關閉 ] [ 收藏 ]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有關單位:
《灌云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方案 》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22日
灌云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
為積極穩妥、規范有序地推進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進一步加快“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進程,根據《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和確權登記工作方案>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19〕961號)、《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我省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頒證示范點建設工作的通知》(蘇自然資函〔2020〕229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加快推進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登記頒證工作,通過開展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進一步明晰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的房屋等不動產產權,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深化農村改革,促進城鄉產權基礎統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依法依規原則:嚴格依照不動產、土地登記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程序和要求,依法辦理登記,做到“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準確”。
2.公開公正原則: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全過程必須公開透明,爭取和調動群眾的廣泛參與。
3.屬地管理原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組織實施,各鎮街負責本行政區域權屬調查工作。
4.房地一體原則:先確地權、再確房權,做到房屋、土地主體一致。對于農村建設用地和房屋權利主體不相符的,根據當前現實情況及相關歷史因素,重新確認權利主體。
5.尊重歷史原則:堅持“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做到統籌兼顧,結合現狀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
6.全面覆蓋原則:遵循“先易后難”的原則,選擇群眾基礎、工作條件較好的鎮街做好試點工作,再逐步覆蓋到全縣,做到不重復、無遺漏,實現“應登盡登”。
三、目標任務
根據省委提出2020年基本完成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權籍調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頒證率90%以上的總目標和省自然資源廳的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農村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頒證率達到90%以上,實現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率達到50%以上,剩余未登記的在2021年底前全部完成,實現“應登盡登”的目標。
四、工作內容
(一)開展農村房屋調查。在完成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的同時,全面查清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每一宗土地范圍內建筑物、構筑物的位置、面積、權屬等基本情況,并在各村實施確權登記信息 “三級公示”制度,做到調查過程全透明,實現農村房、地調查的同步開展和調查成果的統一管理,為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奠定基礎。
(二)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江蘇省不動產登記條例》等要求,嚴格規范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及其登記發證面積,對農村公益事業、公共設施及其他集體建設用地依法進行確權登記發證。?
(三)農村權籍調查數據庫。在農村權籍調查數據庫的基礎上,建立集圖形、屬性、電子檔案為一體的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實現確權登記發證成果的信息化管理。
五、實施步驟
1.準備階段(2020年9月)
根據我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13個鎮街(含農、鹽場)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上房屋、面積測量和權籍調查工作的基礎上,摸清各鎮街兩證齊全、只有土地或房屋證書、兩證全無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宗地和房屋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成立工作專班,遴選技術單位,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全面啟動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2.實施階段(2020年10月—11月)
開展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由縣政府發布登記公告,明確登記范圍、時限、條件等要求。前期做好關于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的宣傳,獲取農民群眾對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為后續登記發證工作營造穩定有序的工作環境,獲取農民群眾對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業務培訓、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工作;各鎮街、村組積極參與,主要負責協調解決資料收集、登記申請、指界簽字、公告公示等工作。選擇經驗豐富的協作單位,開展全覆蓋的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對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調查數據庫開展核查和補充調查;各鎮街要根據各自不同情況,統籌各村配合調查隊伍,有序推進權籍調查、資料收集、權利人核實、表格填寫,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自然資源所(分局)協助完成材料初審和上傳,在此過程中收集、梳理各類歷史遺留問題,完善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方案;對權屬來源合法、四至界址清楚、面積范圍準確,符合發證條件的農房,且公告期滿無異議后,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核定登簿,各自然資源所(分局)完成繕證和頒證,并聯合鎮街、村委協助作業單位做好后續數據建庫及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3.審核發證及成果驗收(2020年12月)
登記發證結束后,按照不動產登記檔案管理要求,對確權登記發證過程中形成的“一宗一檔”材料中的相關圖表、證明文件、權籍信息等進行整理歸檔,統一由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歸檔保管。依托現有不動產登記平臺和權籍調查數據庫,保障農村不動產登記實現常態化,切實滿足群眾辦理農村不動產登記需求。全面整理全縣試點鎮街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總結工作經驗和做法,實現后續登記發證工作有序進行。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組織保障。縣政府成立灌云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負責研究推進全縣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協調解決土地確權和登記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各鎮街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專人負責,確保登記發證工作能夠有效推進。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形成自然資源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密切配合、鎮村兩級參與、社會力量支撐的工作機制。同時深入村組做好宣傳發動工作,讓群眾充分認識到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的重要性,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是明確工作任務。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工作的組織領導和部署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全縣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的指導、推進等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切實履行部門職責,根據職責分工扎實開展工作,確保全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穩步推進。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此項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相關方案制定、會議組織、技術指導、業務培訓、質量檢查、登記頒證、成果匯總等工作;各鎮街、村組積極配合做好該項工作的宣傳發動和組織協調,同時配合技術協作單位開展資料收集、外業測繪、指界簽字,核實農戶信息等,會同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開展權屬糾紛調處、登記表格發放、組織填寫、收集等工作,以及負責出具登記頒證過程中所需的相關證明以及張貼公告等;技術協作單位按照技術規程規范開展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資料整理和數據建庫工作,協助開展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
三是加強督查指導。要加強工作督查,確保全面調查、依法確權、規范登記,按時完成各項目標任務。通過召開工作例會、問題會辦會、現場推進會等方式,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加快各項工作的推進進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編發工作簡報,對組織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土地糾紛處理不當引發社會矛盾和社會不穩定的單位進行通報,對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部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是落實經費保障。根據全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的任務和計劃安排,及時匯報、爭取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足額到位,保障登記頒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灌云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灌云縣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李 明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陳衛云 縣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禹會成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成 員:金永波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江勁松 縣住建局副局長
張洪波 縣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
房以占 縣財政局副局長
王洪進 縣公安局副局長
唐祖高 縣民政局副局長
孫廣宇 縣稅務局副局長
程桂軍 縣司法局副局長
吉 慶 縣信訪局黨組成員
左亞科 縣統計局黨組成員、統計抽樣調查隊副隊長
劉向東 伊山鎮鎮長
左平霞 楊集鎮鎮長
伏廣琛 燕尾港鎮鎮長
黃 寧 同興鎮鎮長
于 津 四隊鎮鎮長
任宏華 圩豐鎮鎮長
張建國 龍苴鎮鎮長
卓長勇 下車鎮鎮長
王余亮 圖河鎮鎮長
李來剛 東王集鎮鎮長
曹 勇 侍莊街道辦事處主任
陳守衛 小伊鎮鎮長
楊 勇 南崗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禹會成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金永波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統籌、聯絡、協調等日常工作。
二、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以及涉及的有關部門和人員,要按照農村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部署和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密切溝通協調,要選派業務精、能力強的同志參與登記頒證工作。
1.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為全縣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牽頭單位,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副局長為直接責任人,負責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資料審核、登記頒證工作,指導各鎮街做好缺少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的宅基地和房屋的“三級確認“等工作。
2.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全縣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實施主體,黨委書記、鎮長(街道辦主任)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具體責任人,制定本鎮(街道)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該項工作的宣傳、發動、組織、協調和權屬糾紛調處工作,對缺少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的宅基地和房屋組織做好“三級確認“等工作。
3.縣住建局(農房辦、房屋征收中心):參與全縣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登記頒證工作,負責提供已經建成并安置到位的農房辦證材料;參與制定和指導農村宅基地房屋征收政策與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發證政策的銜接把關等。
4.縣農業農村局:參與全縣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登記頒證工作,負責指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等工作。
5.縣財政局:參與全縣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負責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測繪等工作經費及相關費用的籌措、撥付和監管。
6.縣公安局:參與全縣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戶籍信息認定。
7.縣民政局:參與全縣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負責提供鄉鎮(街道)、村(社區)區域劃定和名稱信息,村民婚姻登記信息的核實。
8.縣稅務局:參與全縣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負責村民住房交易涉稅相關政策制定和解釋。
9.縣司法局:參與制定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指導權屬糾紛的調處、復議和訴訟。
10.縣信訪局:參與制定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指導協調做好有關信訪穩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