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89132/2023-00629 | 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土地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灌政辦〔2023〕79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9-25 | 發布日期: | 2023-09-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灌云縣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縣各有關部門: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灌云縣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灌云縣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資源節約利用戰略,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進一步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用地,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實現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管理能力、主要指標與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需求相適應。到2025年,全縣單位GDP地耗較2019年下降10%。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國土空間規劃剛性約束。嚴格實施灌云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堅決守住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堅持先規劃再審批,先審批再建設。維護國土空間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各類專項規劃必須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不得違反國土空間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二)加強標準規范控制。嚴格用地預審前端管理。各類新建(含改擴建)項目選址必須符合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鼓勵使用荒地、劣地,減少新增用地,盡量不占耕地,充分利用原有的場地和設施,處理好建設用地與農用地、未利用地的關系。嚴格執行《江蘇省建設用地指標》,對用地面積定額標準有浮動區間的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總面積在建設用地預審時原則上以最小額基準線進行控制。
實行土地績效約束。加強土地管理考核,對全縣耕地保護目標考核、GDP地耗考核、存量土地處置率等未完成目標處置任務的鎮街政府以及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違法占用耕地比例最高的鎮街政府,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單獨選址項目以外,用地總面積在前款基準線核定額基礎上再減少5%。
(三)加強低效存量土地盤活利用。加快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優先將城區范圍內低效產業用地改造納入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范圍。持續加大舊城區、舊廠房、舊村莊改造力度,提升城市功能和土地利用效率。重點改造完善小區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鼓勵原工業土地使用權人自主或聯合改造開發。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年度更新成果數據發布后6個月內,完成低效用地再開發地塊“標圖建庫”,統籌建立全縣低效用地再開發項目備案庫,要在國家和省市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措施,并出臺低效用地再開發實施意見。
實行存量盤活“兩化工程”。以存量建設用地數量“消化”,帶動全縣用地結構“優化”。嚴格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消化處置任務考核。對進度緩慢的鎮街政府采取約談、暫停建設用地審批等措施,確保按時完成任務。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招商地圖”編制,開展招商引資用地推介,向社會公告存量建設用地數量、位置、用途信息,通過“地等項目”“存量優用”使好項目找到好地塊,好地塊用于好項目,促進全縣用地結構不斷優化。鼓勵企業盤活存量工業用地,利用空閑土地建設標準廠房。
配套土地盤活改造政策。強化存量資源利用,完善工業用地土地儲備機制。使用存量房屋對傳統工業轉為先進制造業或與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以及工業企業、科研機構轉型為生產性服務業等情況的,可在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在五年內繼續按土地原用途和權利類型享受過渡期支持政策;過渡期滿,需辦理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手續時,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保留劃撥,其余可以協議方式辦理。
(四)加強開發區管理。嚴格開發區用地管理。要嚴格控制在開發區外安排新增工業用地,確需在開發區外安排重大或有特殊工藝要求的工業項目,須加強科學論證,對轉型升級或開發區外“散亂污”整治搬遷改造企業,優先在開發區內安排建設用地或鼓勵租賃標準廠房;積極推行新增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各鎮街、園區要在開發區范圍內,圍繞事先評估、事前定標、事中承諾、事后監管等環節建立“標準地”制度體系。
全面開展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完善評價制度,規范數據采集渠道,明確數據填報責任,按《統計法》有關要求加強評價數據管理,確保評價成果客觀公正。從2024年起,全縣各類開發園區要全面開展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對不參加評價的,直接按照并列末位排名處理,并停止受理所在地政府、管委會建設用地報批。
加強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成果運用。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作為開發區綜合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開發區綜合評價制度,開展開發區綜合評價。
(五)加強資源配置體制機制創新。完善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制度。推行根據產業周期彈性確定工業用地出讓年限,鼓勵以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方式取得工業用地。暢通工業用地退出渠道,對一次性拿地成本有困難又有合理融資需求的企業,探索以先讓后租方式取得工業用地彈性年期使用權。彈性年期到期后,產業項目符合產業導向的可以自動續期或協議出讓。
探索產業用地供給新模式。推行建設用地帶方案出讓,對協議出讓的新供地工業項目實行帶方案出讓,明確畝均投資強度、畝均稅收、建筑容積率、建筑系數等控制性指標。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推動建立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機制,順應市場新產業新模式發展狀況,逐步建立由市場發揮決定作用的用途結構管理機制。
創新財稅金融支持政策。鼓勵建立“騰籠換鳥”專項扶持資金,建立健全相關財稅支持政策。探索推動社會資本與功能性國資平臺合作,促進產城融合發展。在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拓展金融服務鏈條,在貸款授信、保險服務、投貸聯動、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等方面對產業轉型升級區域予以重點支持,推動科技金融創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園區要落實屬地責任,強化組織領導,細化明確目標,制定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的實施方案,確保方式方法切合實際。要切實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媒體輿論正確宣傳政策,鼓勵引導長期產能不足、效益低下的土地使用權人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參與政府對閑置和低效工業用地的處置,在盤活利用中立足長遠,正確處理好政商關系,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二)建立綜合評估機制。全面建立和運行自然資源集約高效利用控制性指標核查機制,以鎮街、園區為單位定期開展自然資源節約集約措施與實施效果綜合評估,并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
(三)加強考核結果運用。認真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考核,并納入鎮街政府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