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89132/2020-00436 | 分類: | 勞動、人事、監察/勞動就業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灌政辦〔2020〕51號 | ||
成文日期: | 2020-06-16 | 發布日期: | 2020-06-1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灌云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有關單位:
《灌云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16日
灌云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連云港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連政辦發〔2019〕111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培訓對象。本輪職業技能培訓主要針對以下群體:企業職工;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等青年、下崗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等就業重點群體;貧困家庭子女和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高危行業領域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
(二)實施載體。企業是職業技能培訓的主體,在職工技能培訓中發揮主導作用。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在職業技能培訓中發揮基礎作用。依法設立的培訓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行業組織是職業技能培訓的重要力量,發揮支持作用。
(三)培訓內容。加強職業技能、職業素質和求職能力等綜合性培訓,將愛國意識、職業道德、職業規范、工匠精神、質量意識、法律意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環保和健康衛生、就業指導等內容貫穿培訓全過程。堅持需求導向,圍繞市場急需緊缺職業開展家政、養老服務、托幼、保安、快遞員、電商、汽修、電工、手工等就業技能培訓;圍繞先進制造業集群、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以及循環農業、智慧農業、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設開展新產業培訓;圍繞促進創業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素質培養、創業項目指導、開業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開展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工業機器人、物聯網等新職業新技能培訓。
二、大力開展企業職工職業技能提升培訓
(四)實施企業職工崗前培訓計劃。企業需制定新入職員工培訓制度和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崗前培訓。一是實施員工入職培訓。對企業新招用人員,按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在員工入職12個月內,培訓時間不少于40課時的,考試合格后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補貼。二是實施新型學徒制、現代學徒制培訓,深化“共建專業、共育人才、共建基地”培養機制。開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的新型學徒制培訓,培訓期限1-3年,每年培訓時間不少于400課時。按中級工水平每人每年4000元、高級工水平每人每年5000元、技師水平每人每年6000元、高級技師水平每人每年8000元標準給予補貼。三是實施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企業職工,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五)實施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計劃。鼓勵企業開展在崗培訓、脫產培訓、在線學習等職業技能培訓,支持企業開辦各類職業技能競賽,提高企業職工技能水平。取得初級工(專項能力證書)、中級工、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且在本縣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分別按照1000元、1500元、3000元標準給予補貼;取得技師、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分別按照4500元、6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六)實施重點產業、重點區域、重點領域技能提升培訓計劃。新能源、新醫藥、新材料、高端裝備制造“三新一高”等重點產業開展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補貼標準在實施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計劃(第五條)標準的基礎上上浮30%。在保安、快遞、城市供水、排水、供熱、建筑、燃氣、園林綠化、公共交通、環境衛生等城市運行保障重點領域從業人員開展非等級技能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40課時,考試合格后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標準給予補貼。
三、加強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培訓
(七)實施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免費培訓計劃。面向下崗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含低收入農戶)、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轉崗職工、我縣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殘疾人持續實施勞動預備培訓、就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等免費培訓。對實施重點群體就業技能免費培訓的,取得初級工(專項能力證書)、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1000元、1500元標準給予補貼。開展非等級技能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40課時,考試合格后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圍繞全縣重點工作或重大項目,加強創業培訓公共服務,創新創業培訓模式,強化創業培訓項目開發,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對符合條件且有創業愿望的重點群體開展免費創業培訓。
(八)實施就業困難人員培訓幫扶計劃。加大就業困難人員幫扶力度,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不超過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零就業家庭人員、農村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在培訓期間按規定給予生活費補貼,執行期限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九)實施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計劃。推進“健康灌云”建設,圍繞新形勢下“一老一小”對家政服務的迫切需求,以母嬰服務、居家服務、養老服務等領域為重點,突出標準制定、技能培訓、職業評價、促進就業、誠信建設、品牌創建等,推動全縣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對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等家政服務類職業開展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40課時,考試合格后按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十)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計劃。開展農民職業技能培訓,提升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建設一批鄉村振興新型農民培育基地和農業農村類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依托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涉農院校、科研單位、農技推廣機構,培養一批愛農業、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四、激發培訓主體活力
(十一)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支持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并將符合條件的優先列入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范圍。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等,建設培育一批產教融合型企業并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費優惠政策。支持企業設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專項公共實訓基地以及勞模創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師工作室。
(十二)發揮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基礎作用。支持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開展補貼性技能培訓。啟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工作。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技能培訓工作量可按培訓實際課時量同比折算成全日制學生培訓工作量。可將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開展技能培訓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納入學校公用經費,作為績效工資來源。在核定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可根據學校額外承擔技能培訓的任務和質量適當增核績效工資總量;學校在內部分配時,應按照多勞多得的原則向承擔技能培訓工作的一線教師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十三)發揮社會培訓和評價機構支持作用。大力發展社會培訓和評價機構,符合條件的納入政府發布的培訓和評價機構目錄范圍。定期發布緊缺型職業工種目錄,面向全縣開展技能培訓的培訓機構(含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龍頭企業、行業組織目錄和技能評價機構目錄。支持培訓和評價機構建立同業交流平臺。民辦職業培訓和評價機構在政府購買服務、校企合作、實訓基地建設等方面與公辦同類機構享受同等待遇。
(十四)加強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根據實際對承擔政府補貼培訓較多、質效較好的企業、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培訓機構的實訓設施設備升級改造予以支持。支持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支持高危企業集中的地區建設安全生產和技能實訓基地,將符合條件的納入高技能人才專項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范圍。支持企業、院校和培訓機構建設家庭服務職業培訓基地。支持國家級、省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建設,鼓勵開發殘疾人適宜的培訓項目。推廣“工學一體化”、“職業培訓包”、“互聯網+”等先進培訓方式。鼓勵勞動者在線學習,建立勞動者技能培訓電子檔案和學分累計制度,學員在線學習課時可按比例計入培訓總課時。加強培訓師資建設和企業培訓師培養。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培訓機構實行專兼職教師制度,可按規定自主招聘企業技能人才任教。
(十五)做好技能扶貧工作。扎實開展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和城鄉低保對象中的勞動力免費就業技能培訓、經濟薄弱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支持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面向中西部貧困地區開展職業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幫扶和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并按規定落實補助政策。
五、完善培訓補貼政策,提升補貼資金實效
(十六)加大資金支持力度。有關資金按政策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2018年年底全縣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的20%作為技能提升專項基金)安排,用于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實現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企業按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其中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培訓,可用于企業“師帶徒”津貼補助。按規定凡正常支付職工工資的企業,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職工技能培訓等支出。推動企業提取職工教育經費開展自主培訓與享受政策開展補貼性培訓的有機銜接。可安排經費,對培訓教材和培訓包開發、復合型培訓項目開發、師資培訓、教學改革以及職業技能競賽等基礎工作給予支持,對培訓組織動員工作進行獎補。
(十七)調整完善培訓補貼政策。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后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將確有培訓需求、不具有按月領取養老金資格的人員納入補貼政策范圍。對重度殘疾人的培訓范圍可以延伸至其直系親屬,待遇等同于殘疾人本人參加培訓。對企業開展培訓或者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制培訓的,先行撥付不高于50%的培訓補貼資金。
(十八)加強資金監督管理。依法加強資金監管,加強廉政風險防控,規范資金管理。公開資金使用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對虛假培訓等套取、騙取資金的,依法依紀予以嚴懲。落實容錯糾錯機制,對培訓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和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對待,突出正向激勵,保護干事擔當積極性。
六、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
(十九)強化職責落實。發揮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職能作用,健全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協調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成立縣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并負責政策制定、標準開發、資源整合、培訓機構管理、質量監管、技能人才評價機構管理、職業技能培訓統籌等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分解工作任務,抓好督促落實。財政部門負責籌集整合政府各類培訓資金,確保職業技能培訓經費投入,加強資金使用績效考核和監管。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統籌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教育、工信、住建、國資等部門負責組織和引導灌云縣中等專業學校、重點企業等培訓力量積極參與培訓工作。公安、民政、住建、農業農村、商務、退役軍人事務、應急管理、市場監管、郵政管理等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好本系統、本領域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工作,制定相關支持政策,組織培訓和資金審核工作。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行業協會負責根據各自的職能,積極參與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供有力支持。審計部門要結合審計項目,對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和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各鎮街、園區要制定具體貫徹落實措施,確保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有效開展。
(二十)深化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放管服”改革。實施清單管理,公布補貼性培訓項目目錄、培訓機構目錄和評價機構目錄,方便勞動者按需選擇。采取公開招投標等方式購買培訓和評價服務。探索實行信用支付等辦法,推動培訓不見面申報申領。建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信用等級評定制度,加強對培訓機構、培訓過程和培訓質量的監管,積極支持開展第三方評估。
(二十一)加強技能培訓與評價有機銜接。完善技能人才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體系,統籌做好通用職業工種、行業特有職業工種技能評價工作。準入類職業工種上崗前必須參加技能培訓及鑒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龍頭企業、行業組織、職業院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評價機構參與開發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牽頭開發行業企業工種崗位評價規范和培訓標準,開發培訓教材和急需緊缺職業工種題庫。支持培訓和評價機構建立同業交流平臺。加強考評員和質量督導員隊伍建設。建立職業技能評價機構信用管理制度和退出機制。鼓勵企業設立首席技師。
(二十二)其他事項。本實施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實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附件: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性培訓任務分解表
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性培訓任務分解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培訓任務數 (人次) |
任務內容 |
1 |
縣人社局 |
2400 |
負責政策制定、標準開發、資源整合、培訓機構管理、質量監管、技能人才評價機構管理、職業技能培訓統籌等工作。 |
2 |
縣住建局 |
700 |
完善建設領域職工技能培訓補貼政策。 |
3 |
縣商務局 |
600 |
完善家政服務員培訓補貼政策。 |
4 |
縣民政局 |
200 |
完善養老護理員技能培訓補貼政策。 |
5 |
縣應急管理局 |
2200 |
牽頭出臺高危行業領域和特種設備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工程培訓補貼政策 |
6 |
縣市場監管局 |
1000 |
會同應急管理局出臺高危行業領域和特種設備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工程培訓補貼政策 |
7 |
縣郵政管理局 |
600 |
完善快遞員培訓補貼政策。 |
8 |
縣公安局 |
600 |
完善保安員培訓補貼政策。 |
9 |
縣農業農村局 |
2600 |
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 |
10 |
縣退役軍人局 |
200 |
實施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工程。 |
11 |
縣殘聯 |
500 |
完善殘疾人技能培訓政策,組織提供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服務。 |
12 |
縣婦聯 |
400 |
實施“巾幗技能提升”行動。 |
合計 |
12000 |
實施“技能提升”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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