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14289132/2023-00509 | 分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灌政辦〔2023〕56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灌云縣“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有關單位:
《灌云縣“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3~2025)年》已經十七屆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希按照方案認真組織實施。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9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灌云縣“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環固體〔2021〕114號)、《江蘇省全域“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蘇政辦發〔2022〕2號)和《連云港市“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連政辦發〔2022〕74號)相關要求,深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持續提升全縣固體廢物綜合管理水平,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主要農業廢棄物、生活源固體廢物、建筑垃圾等五大類固體廢物為重點,大力推進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強化制度、技術、市場、監管等保障體系建設,推動灌云縣固體廢物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邁上新臺階,發揮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提升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推動建設新時代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
二、建設目標
立足灌云縣發展實際,堅持綠色低碳發展,通過“無廢城市”建設,構建固體廢物管理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固體廢物源頭分類、收集、運輸、貯存、利用處置全過程管理體系,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等數據統計制度,深化生活垃圾精細分類,補齊固體廢物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探索開展新污染物治理,增強固體廢物管理系統保障能力。推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縣建設,形成灌云縣“無廢城市”建設特色亮點模式。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頂層制度設計,完善固廢管理政策
1、高位推動“無廢城市”建設。建立由灌云縣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的“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將建設工作作為“一把手” 工程推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無廢辦”),設在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中進行實體化運行,統籌“無廢城市”建設各項工作。明確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建立協作調度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重大事項會商制度,與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任務協同推進。
2、完善固廢管理相關制度設計。對照省市“無廢城市”建設指標體系要求,結合灌云縣發展定位、產業結構特點、經濟技術基礎等,加快推進其他固體廢物領域專項規范性文件或專項規劃,健全固體廢物環境管理體系。完善固體廢物統計制度,探索開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建筑垃圾、園林綠化垃圾、廢舊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等固體廢物統計工作。
3、充分融合相關領域重點工作。圍繞融合建設目標,融合工業綠色發展、碳達峰專項行動、園區循環化改造、農業種養循環、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試點、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改革試點經驗以及建設目標、重大規劃,探索建立固體廢物全過程管理各環節碳減排核算體系。加強與縣級相關規劃方案重點任務、考核指標的銜接,統籌推進,協作發展。
(二)建立工業固廢收處體系,筑牢綜合利用處置能力
4、加快工業綠色低碳發展。鼓勵產業集聚發展,推進各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進一步推動園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爭創省級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示范園區。加強產業集群源頭減量化、生產循環化、末端資源化的全過程管理,最大限度提高資源的循環利用,鼓勵企業、園區之間通過鏈接共生、原料互供和資源共享,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引導企業開展“綠色工廠、無廢工廠”等多種形式建設活動,健全完善企業內部固體廢物管理制度。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打造綠色礦山示范工程,力爭到2025年,全縣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大型礦山90%,中型礦山90%,小型礦山60%以上。
5、健全一般工業固廢收運處體系。開展灌云縣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利用、處置單位摸底排查,形成灌云縣《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基礎信息清單》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集、利用、處置單位監管源清單》,并實現動態更新。建成廢棄產品逆向回收體系,完善一般工業固廢回收利用體系,規范回收網點設置,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收購有序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回收網絡,形成能力充足、運轉規范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處置體系。推動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場所整治。對產生爐渣、脫硫石膏、污泥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的企業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按照“一廠一策”原則,分類制定整治方案,逐年減少歷史遺留固體廢物堆存總量。
6、提高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水平。創新梯級、循環利用模式,在產品質量與污染物排放達標的前提下,結合企業生產工藝及對原輔料品級的不同要求,鼓勵實行梯級利用和交換使用,推動高值固體廢物、水、氣、電、熱等物質在企業內、企業間循環利用。對爐渣、脫硫石膏、污泥等產量大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鼓勵就近建材化利用。推動企業間建立工業固廢的資源化利用渠道,促進產廢企業之間、產廢企業與廢物利用企業之間的廢物交換(易)利用。
7、強化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管理。建立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管理機制。加強產生、轉運和利用處置環節的電子臺賬管理,督促企業及時做好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的申報登記工作。建立多領域多主體長效協作機制。以排放重金屬、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生產使用重點環境管理風險物質的風險源為重點,建立健全固體廢物重點環境風險源清單。將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及無害化處置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范圍,保障固體廢物設施用地。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主體作用,創新和推廣第三方治理模式,推動完善生活垃圾、危險廢物等固體廢物處置價費形成機制。
(三)強化全過程監管,落實危險廢物全面系統治理
8、加強危險廢物源頭管控。嚴格項目審核和環境準入,強化區域開發和項目建設的環境風險評價,嚴格審批涉及有毒有害化學品、重金屬和新污染物的項目。嚴格落實新建項目危險廢物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要求,明確管理對象和產生源頭,預防二次污染,防控環境風險。根據危險廢物的產生數量、危險特性、環境風險等因素,建立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體系。保持環境信用評價全覆蓋,“無廢城市”建設期間,確保灌云縣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重點產生單位全部納入環保信用評價管理,所有經營單位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
9、完善危險廢物收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源危險廢物回收網絡建設,對生活垃圾分出的危險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理。對小微企業、教育科研機構、小型醫療機構、機動車維修機構等產生的社會源危險廢物開展摸底調查,完善收集網絡建設,全面建成小量危險廢物集中收運處一體化服務體系,加強危險廢物流向監控,實現電子運單和轉移電子聯單對接。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建成灌云縣醫療廢物集中收集、中轉設施。
10、提升工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水平。合理布局建設危險廢物收集、綜合利用和處置單位,加快推進灌云飛灰填埋場項目建設。鼓勵廢鹽產生單位自建利用處置設施,提高化工廢鹽綜合利用水平。重點探索引進飛灰資源化利用技術,提高飛灰資源化利用水平,確保飛灰安全利用處置。探索“點對點”利用豁免管理,打通企業間資源化利用渠道。探索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通過資金補償、產業扶持等多種形式,開展縱向、橫向補償。
11、加強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風險防控。動態更新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開展危險廢物“一企一檔”信息化動態管理,建立工作情況定期報送制度。重點督查危險廢物網上申報和報告工作,推進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建立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管體系,梳理危險廢物貯存重點企業清單。依據《固體廢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術導則》(HJ 1091-2020)、《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與處置技術規范通則》(DB32/T 4370-2022)、《廢無機酸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DB32/T 4371-2022)、《含銅蝕刻廢液綜合利用污染控制技術規范》(DB32/T 4372-2022)等標準,明確再生產物中污染物含量、種類限值、定期監測等要求,探索“再生回用”或“定向利用”方式,降低固體廢物再生利用產物環境風險。配合市級建設醫療廢物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制定醫療機構廢棄物分類收集、運送、貯存流程圖,嚴格落實醫療廢物申報登記和管理計劃備案要求,探索醫療衛生機構和集中處置單位醫療廢物收集、貯存、交接、運輸、處置全過程智能化管理。
(四)健全農業固廢收運體系,拓寬利用產品市場路徑
12、推動現代農業生態低碳發展。以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為重點,推廣節地、節水、節種、節肥、節藥、節能技術,建立化肥減量增效示范區、病蟲害綠色防控示范區。積極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推動池塘內循環水養殖、稻漁綜合種養、多營養層級立體養殖等綠色新型健康養殖模式應用。引導生豬標準化生態養殖,科學規劃養殖區域、規模和方式,因地制宜建設一批標準化生態養殖小區。
13、健全農業固體廢物收儲體系。引導建設秸稈收儲運體系, 簡化秸稈收儲場地審批流程,完善離田補貼標準,暢通秸稈離田通道,提高企業和農戶秸稈收儲、開發利用的積極性,大力培育秸稈收儲運服務主體。建立畜禽糞污收集利用網絡,開展規模畜禽養殖場常態化巡查指導,掌握第一手畜禽糞污產排數據及處理現狀。根據擬出臺的《連云港市廢舊農膜管理辦法》《連云港市農藥包裝廢棄物管理辦法》等政策,規范廢舊農膜、農藥包裝廢棄物的產生、回收、貯存和處置,壓實農藥生產者、經營者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責任,建立健全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體系。到2025年,灌云縣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覆蓋率達到100%,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95%以上。全面落實《連云港市強制免疫廢棄物回收處理試點工作方案》,推動灌云縣畜禽養殖戶強制免疫廢棄物回收處理工作全覆蓋。
14、推動農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推進秸稈多渠道綜合利用,鼓勵支持食用菌基質化利用及秸稈工業原料化等秸稈高值化終端利用企業發展,擴大生產規模。積極推進秸稈沼氣、沼肥利用,秸稈青貯、氨化、微生物發酵等秸稈高值化利用技術深度研發,推動形成多元化利用、市場化運作的秸稈綜合利用格局。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97%以上,實現全縣域禁燒目標。推進畜禽養殖場標準化建設,多途徑推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建設區域性畜禽糞污收集處理中心、分中心,實現糞污就地就近循環利用。推廣“農場養豬”“果園養雞”“稻田養魚”等種養循環模式,探索秸稈、畜禽糞污、水生植物協同廚余垃圾、園林綠化垃圾等城鄉有機固廢協同制備有機肥方式。
15、加強綜合利用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充分挖掘農業固體廢物和副產品的利用價值,促進農業固體廢物從污染治理向資源利用轉變。探索農作物秸稈好氧發酵制成基質還田之外的資源化利用途徑,增加秸稈資源化利用的多樣性和附加值。提高畜禽糞便資源化還田管理規范性,積極研究還田固態肥和液態肥的產品標準。建立資源化產品體系,明確產品市場化應用方向,推進有機廢棄物協同處理制備的肥料、營養土和調理劑,分別用于還田施肥、市政綠化、改良土壤等;推進園林廢棄物和農業秸稈主要制備工業燃料。研究制定商品有機肥替代化肥的補貼政策,降低化肥施用量;建立肥料化產品安全試驗基地,逐步擴大有機肥試驗范圍,在保障生態環境安全的前提下支持肥料還田和銷售。
(五)深化生活垃圾分類,提升資源利用水平
16、減少生活源固體廢物源頭產生。倡導綠色生活消費方式。加強綠色消費行為引導,完善綠色產品市場準入和追溯制度,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積極開展綠色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等創建行動。鼓勵綠色出行,全力建設更高水平的“綠色出行示范城市”,到2025年,綠色交通出行比例達到 70%。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有序減少賓館酒店等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擴大可降解塑料產品應用范圍,到2025年,全縣塑料制品生產、流通、消費和回收處置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強化快遞包裝綠色治理和行業塑料污染治理,嚴格執行快遞包裝材料無害化等強制性國家標準, 推進快遞包裝循環使用,到 2025年,快遞綠色包裝使用率達到60%以上。
17、完善生活源固體廢物分類體系建設。全面推動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賓館、商超等公共單位提升垃圾分類質量,完善居民小區再生資源回收便民服務設施建設。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暫存、運輸、處置管理規范,完善有害垃圾收運網絡,提高有害垃圾分類收集率和收運效率,到2025年底,有害垃圾貯存處置率達90%以上。完善廚余垃圾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體系,嚴厲打擊非法收運餐廚垃圾行為。建設“可回收物投放點-各片區歸集點-縣級分揀中心-再生資源市場”四級“兩網融合” 體系,健全車輛報廢制度和廢舊家電、電子等耐用消費品回收處理體系,探索低值回收物回收利用路徑,將報廢機動車等產品類廢物產生單位納入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18、補齊生活源固體廢物利用處置短板。統籌建設生活源固體廢物收運處置體系,推動焚燒飛灰、居民廚余垃圾、建筑垃圾等各類城市固廢協同處理,加快灌云縣生活垃圾飛灰填埋場建設,積極探索生活垃圾飛灰資源化利用。在確保生活垃圾全量焚燒基礎上,推動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協同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按照“分散為輔、集中為主”的原則,完善廚余(餐廚)垃圾“就地+就近+集中”處理模式,推動灌云縣畜禽糞污資源化處理與利用項目建成投產。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全過程監管,督促污泥產生單位跟蹤、記錄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情況,嚴禁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等違法行為,保障市政污泥 100%無害化處理。
(六)完善建筑垃圾管理,規范利用處置消納
19、推廣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成立建筑業轉型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縣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推進工作,形成灌云縣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長效推進機制。深入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推行綠色施工,開展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試點示范,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力度,到2025年,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 100%,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
20、強化分類收集和過程監管。制定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與存放管理制度,開展全縣建筑垃圾統計工作。在居民小區建設“裝修垃圾分類投放點” 試點,由物業公司或裝修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延伸至小區服務, 指導居民進行裝修垃圾分類分區存放。探索建立智慧工地信息平臺,著力推進工程渣土運輸管理智能化,對運輸車輛的許可證、運輸線路等進行實時追蹤,推動縣城區在建工地落實遠程監控全覆蓋,推動全縣智能渣土運輸車輛更新換代,實現物聯網技術在建筑垃圾監控管理、節能減排和渣土運輸中的應用。
21、提升建筑垃圾終端利用處置水平。規范灌云縣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活動,建設工程渣土消納場所,落實工程渣土消納場所規范化建設。積極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處理特許經營制度,制定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產品的優先使用政策。在市政道路建設及政府投資類項目中,大力推廣應用符合質量標準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鼓勵政府采購符合質量標準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
(七)發展綠色海洋經濟,防治海洋垃圾污染
22、推動現代漁業發展新模式。推動海水養殖由近海養殖為主向深遠海養殖為主轉變。推廣深水網箱養殖、紫菜玻璃鋼插桿養殖、貝藻立體養殖,減少海洋養殖產生的垃圾量,逐步形成“品質健康”養殖新模式。
23、推動船舶垃圾收運處一體化。完善船舶垃圾接收貯存設施配備,督促船民將船舶含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交由具有接收處置能力的港口碼頭、多功能船舶污染物收集船流動收集處置,或由社會化船舶服務企業有償接收并轉運至有資質企業進行集中處置。開展船員“無廢城市”建設船舶垃圾管理宣傳教育,加大非法排放船舶污染物行為打擊力度,探索運行船舶固體廢物接收轉運處置電子聯單,建立“防-管-治”三重外源廢物管理體系,加強船舶污染物聯合監管和閉環管理,完善“船-港-城”一體化處理模式。
24、強化陸海污染協同治理。統籌推進船舶、港口垃圾處理處置設施建設,以塑料垃圾治理為重點,持續開展“清漂行動”, 強化陸海統籌、源頭治理,有效控制垃圾入海。推廣海上環衛制度,實現近岸海域海洋垃圾治理全覆蓋。開展海洋塑料垃圾污染排查和微塑料專項調查,加大對重點河口的巡查和執法力度,逐步取締“小、散、亂”漁港碼頭。
(八)強化市場技術監管,提升系統保障能力
25、打造先進技術體系。加快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以爐渣、脫硫石膏、污泥等為重點的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處置關鍵技術研發及成果轉化。鼓勵核心企業縱深延展產業鏈,特別是向高附加值方向延伸,促進產業化發展;發揮核心企業龍頭帶動作用,建立固體廢物交換系統,促進產廢企業之間以及產廢企業與利廢企業之間的交換利用。協調清潔生產、工業轉型升級等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新產品應用開發推廣、技術裝備升級改造以及重點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示范工程或基地項目建設。
26、建立活力市場體系。積極支持發展綠色金融,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導型金融服務平臺,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產業,支持按市場化原則配置綠色發展基金,依法落實對生產和使用先進環保設備的企業實施減免稅、低息貸款、折舊優惠等鼓勵政策。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稅法,建立以資源環境績效為導向的約束激勵機制,依據工業企業資源環境績效評價結果實行正向激勵和反向倒逼,落實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的稅收、價格、收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推廣第三方治理模式,建立 “政府補貼+第三方治理+稅收優惠”聯動的企業污染治理裝備更新換代激勵政策,推動各類固體廢物利用處置價費形成穩定機制。將固體廢物產生、收集、利用、處置企業納入信用評價體系。
27、健全固體廢物監管體系。針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等各類固體廢物,出臺規范性文件,梳理監管盲區,細化各類固體廢物申報統計方式和準確性,進一步提高各類固體廢物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進“互聯網+監管+協調聯動”,建立線上監管與線下現場執法協調機制,協同縣生態環境、公安、經信、住建、城管、農業農村等主管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將固體廢物日常檢查列入污染源雙隨機檢查工作中,持續開展“清廢行動”專項整治,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公益訴訟的協調聯動,嚴厲打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行為。
28、創建“無廢細胞”,弘揚“無廢文化”。根據市級出臺的“無廢細胞”建設標準,積極創建“無廢小區”“無廢學校”“無廢醫院”“無廢酒店”“無廢餐飲”“無廢景區”“無廢工地”等城市“無廢細胞”,促進形成“無廢城市”創建氛圍,培育“無廢”理念和文化。通過舉辦“無廢文化日”“綠色商場”“綠色消費”等活動,推動“無廢文化”建設,引導城鄉居民轉變生活理念,動員全縣上下積極參與“無廢城市”建設,增加公眾對灌云縣創建“無廢城市”的理解和支持。加強“無廢文化”宣傳,營造全民參與、共建共享的“無廢”社會氛圍,到2025年,開展“無廢細胞”建設的單位數量(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社區、村鎮)達到市級要求,政府、企事業單位、非政府環境組織、公眾對“無廢城市”建設的參與程度不低于95%。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
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厘清各部門職責邊界,建立定期調度和會商機制,定期組織專班討論和培訓,切實推進落實“無廢城市”建設的組織、協調、調度、督察、考核等各項重點工作。建立“無廢城市”建設考核評估機制,并將“無廢城市”建設重要指標及成效納入縣污防辦成員單位政績考核。根據考核和評估情況,對“無廢城市”建設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加強“無廢城市”建設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促進政策、資金、技術等資源要素集聚,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技術指導,鼓勵技術創新
組建包括政府部門、技術單位和產業協會等專家在內的“無廢城市”建設專家庫,作為全縣推進“無廢城市”建設的智囊團和指導員,強化技術交流,持續指導“無廢城市”建設,確保一張藍圖繪到底。支持高校、研究機構聯合行業龍頭企業組建“產學研政”技術創新和應用推廣平臺,針對焚燒處置殘渣、爐渣、脫硫石膏、污泥等典型固體廢物組織開展利用處置技術對接,促進先進適用技術轉化落地,積極鼓勵關鍵工藝開展示范應用。以企業為主體,創新人才引進、培育機制,定向引進固體廢物專業人才,定期開展技術培訓,保障“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有序進行。
(三)加強資金保障,推進重點項目
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重點支持固體廢物源頭減量、資源化利用等重點領域的項目落地。引導支持財政、金融、稅收、價格、投資、產業、土地等相關配套政策向“無廢城市”建設重點領域聚集,保障“無廢城市”相關示范項目的優先推進和落地見效。定期組織金融機構與列入實施方案項目清單的重點工程定向銜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項目發行綠色債券。鼓勵支持引入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推動項目落地。對實施方案項目清單的重點工程,積極組織爭取國家、江蘇省相關補助資金的支持。
(四)強化宣傳引導,形成“無廢”氛圍
開展全面立體的“無廢城市”宣傳活動,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報紙、電視和網站)、新媒體(公眾號、自媒體等)、戶外載體(顯示屏、宣傳牌、橫幅)等多渠道多平臺方式大力開展“無廢城市”建設宣傳。積極創建“無廢小區”“無廢學校”“無廢醫院”“無廢酒店”“無廢餐飲”“無廢景區”“無廢工地”等城市“無廢細胞”,結合美麗鄉村建設,探索創建“無廢鄉村”,促進形成“無廢城市”創建氛圍,培育“無廢”理念和文化。通過舉辦“無廢文化日”“綠色商場”“綠色消費”等活動推動“無廢文化”建設,引導城鄉居民轉變生活理念,動員全縣上下積極參與“無廢城市”建設,增加公眾對灌云縣創建“無廢城市”的理解和支持。加強“無廢文化”宣傳,營造全民參與、共建共享的無廢社會氛圍,充分發揮中小學學生的帶動作用,開展“無廢城市”理念教育;鼓勵學生將生活垃圾分類意識帶入家庭、社區,帶動家庭成員參與分類。及時公布灌云縣“無廢城市”建設的重要舉措和階段性成效,宣傳固體廢物源頭減量、綜合利用與安全處置的有益經驗,使群眾切實感受到“無廢城市”建設帶來的幸福感。
附件1. 灌云縣“無廢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docx
附件2. 灌云縣“無廢城市”建設(2023—2025年)目標清單.docx
附件3. 灌云縣“無廢城市”建設(2023—2025年)任務清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