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89132/2023-00621 | 分類: | 國土資源、能源/海洋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灌政辦〔2023〕74號 |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發布日期: | 2023-12-14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灌云縣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各園區管委會,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灌云縣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灌云縣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
(2023—2025年)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發展海洋經濟和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部署,深入落實《江蘇省海洋產業發展行動方案》(蘇政發〔2023〕70號)的指導意見,充分發揮海洋作為我縣實現“后發先至”的新賽道作用,推動全縣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關于加快推進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連云港市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的任務要求,制定以下行動方案。
一、發展目標
到2025年,全縣海洋產業結構明顯優化,基本形成以海洋裝備與船舶、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漁業、海洋交通運輸、海洋文化旅游為支撐的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海洋經濟綜合實力和競爭力明顯上升,初步形成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格局。海洋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基本形成以市場為導向、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海洋創新體系。力爭到2025年建成5萬噸泊位5個以上,港口吞吐量超2000萬噸,其中外貿進出口量500萬噸,集裝箱達3萬標箱,完成8萬噸級舾裝碼頭規劃報批。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成效彰顯,海洋環境保護水平不斷提高,海水水質持續改善。
二、重點任務
(一)壯大海洋裝備與船舶制造業
1. 推動海洋裝備與船舶集聚發展。加快發展風電裝備產業,建設海上風電高端裝備制造基地和智能風機電控產業基地,推動年生產海上風電裝備300臺套項目建設。依托臨港船舶工業園,研究繪制海洋裝備與船舶產業招商圖譜,完成8萬噸級舾裝碼頭規劃報批,重點打造船舶及配套裝備制造產業集群,盡快形成集聚效應。(縣工信局牽頭,縣臨港產業區、縣水利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交通局、縣商務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二)發展海洋新材料產業
2. 加快海洋新材料項目建設。推進盛邦芳綸新材料產業園載體建設,做大做強臨海新材料,加快盛邦芳綸新材料、聚誠新材料和恒基新材料等項目建設。(縣臨港產業區牽頭,縣發改委、縣工信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三)發展海洋水產品加工業
3. 打造海洋水產品加工產業集群。實施海洋食品企業“專精特新”培育提升計劃,幫助海洋水產品加工企業做大做優做強;積極引進海洋水產品精深加工優質項目落戶灌云,擴大海洋水產品加工產業鏈條。實施海洋水產品加工產業強鏈補鏈工程,加強與江蘇海洋大學、江南大學等科研院校合作,共同開發新工藝、研發新產品,共建綠色車間、綠色工廠,加快推進海洋水產品精深加工轉變進程,初步打造有灌云特色的海洋食品和預制菜產業集群。(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臨港產業區、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鹽業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四)發展海洋新能源產業
4. 加快海洋光伏風電發展。推動海上600MW風電項目建設,探索遠海風電發展。加快推進灘涂光伏項目、漁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等市場化并網項目,鼓勵規模化有序開發灘涂光伏項目。結合海上風電規劃,提前規劃布局相關配套產業。(縣發改委牽頭,縣臨港產業區、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灌云生態環境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交通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5. 拓展海洋新能源領域。探索具有海洋能、儲能、制氫、海水淡化等海上能源資源供給轉換樞紐特征的海上能源島建設。推進中遠LNG儲備站、嘉澳新能源產業園、中創碳投、臨港產業區零碳產業園建設。(縣發改委牽頭,縣臨港產業區、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交通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五)推動海洋漁業高質量發展
6. 推動近海漁業轉型。引進水產新品種,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應用,提高水產品產量;加快水產原(良)種繁育中心建設,發展工廠化育苗、智能化生態繁養。創建省級以上水產良種繁育場,到2025年,全縣年育苗量超過20億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燕尾港鎮、洋橋農場、鹽業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7. 推進沿海池塘生態化改造。打造高標準生態化池塘樣板,促進養殖尾水達標排放。到2025年,完成沿海池塘生態化改造38000畝。(縣農業農村局牽頭,洋橋農場、鹽業公司、灌西鹽場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8. 打造智慧生態漁業產業園區。發揮集聚效應,到2025年建成2000平方米水產品深加工標準廠房、1萬平方米育苗車間,3萬平方米工廠化循環水養殖車間,初步形成從苗種培育—養殖—深加工的現代化漁業園區。形成集聚效應,同時帶動周邊養殖業向高端發展。(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燕尾港鎮、洋橋農場、圩豐鎮、縣鹽業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9. 創建省級以上漁港經濟區。做好燕尾港一級漁港等級認定和省級漁港經濟區申報工作,編制項目3年期實施方案,完善漁港經濟區建設規劃,力爭2024年獲批省級漁港經濟區。對照國家級漁港經濟區標準,圍繞基礎設施、附屬設施、配套項目需求等要求,高標準打造漁港經濟區,積極申報國家級漁港經濟區。(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燕尾港鎮、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灌云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10. 創建國家級海洋牧場。開展紫菜清理整治工作,為海洋牧場建設營造良好的基礎。拆除未經批準非法占海養殖紫菜及海域證到期未續期的違法養殖紫菜。加快編制海洋牧場發展規劃,到2025年底累計確權海域20萬畝,建成海洋牧場并積極申報國家級海洋牧場示范區。(縣臨港產業區(燕尾港鎮)牽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洋橋農場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六)加快完善港口基礎設施
11. 加快完善港口基礎設施。加快推進灌河港區燕尾作業區碼頭三期、液體散貨泊位一期、五灌河作業區液體散貨泊位一期等重點工程建設,確保2025年建成投用。(縣臨港產業區牽頭,縣交通局參與)
12. 加快編制內河港及支線航道網規劃。積極銜接全市內河港口規劃,2024年底前完成全縣內河港布局優化調整并納入全市內河港口規劃。2023年底編制完成宿連航道灌河港區支線研究報告,爭取將宿連航道灌河港區支線列入省支線航道網規劃,提升灌河港區海河聯運綜合能力和燕尾港港口競爭力。(縣交通局牽頭,縣臨港產業區及相關鎮參與)
13. 拆除重建燕尾擋潮閘。啟動燕尾擋潮閘拆建工程,到2025年底完成擋潮閘主體工程建設。(縣水利局牽頭,燕尾港鎮參與)
(七)打造知名海洋旅游城市
14. 實施海洋旅游精品工程。實施開山島-燕尾港旅游區(提升)工程,形成島、城、海三位一體的文化旅游體驗空間,實現島城聯動發展;實施伊甸園景區、潮河灣景區、大伊山旅游度假區優化工程,優化景區布局調整,加強旅游產品線路多樣化開發,推進旅游產業轉型升級,培育灌云度假旅游龍頭企業。(縣文廣旅局牽頭,燕尾港鎮、伊山鎮、楊集鎮、大伊山旅游度假區參與)
(八)強化海洋科技創新賦能
15. 提升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加強與高??蒲性核鶎樱瑖@海洋產業發展需求,加快涉??苿撈脚_布局。用好江蘇省涉海產學研合作聯盟,加強政產學研金合作,共創涉海重大成果。完成海水“零排放”棚池配套綠色高效養殖關鍵技術集成及應用項目實驗基地建設并取得預期成效,2025年在燕尾港養殖區域進行推廣。(縣科技局牽頭,縣臨港產業區、縣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九)提升海洋生態文明
16. 構筑海洋生態保護屏障。提升海洋環境質量,建設近岸海域水質自動監測體系,動態管控陸源污染物入海總量,建設近岸海域水質在線監測系統。(灌云生態環境局牽頭,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城管局、縣臨港產業區(燕尾港鎮)、圩豐鎮、灌西鹽場、洋橋農場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17. 完善海洋綜合治理體系。嚴格落實灣長制,加強流域環境和近岸海域綜合治理。(灌云生態環境局牽頭,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城管局、縣臨港產業區(燕尾港鎮)、圩豐鎮、灌西鹽場、洋橋農場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18. 建立海洋管理長效機制。增強政府事前服務海域市場能力,推進和規范海域使用權立體分層設權。制定灌云縣海洋長效管理機制實施方案,建立“鎮制止、縣查處”二級聯動的海洋管理長效機制,加強動態巡查,積極推進執法前移,及時糾正和查處各類破壞海洋資源違法行為。(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縣委政法委、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法院、縣檢察院、縣農業農村局、灌云生態環境局、縣水利局、縣工信局、縣交通局、縣信訪局、燕尾港鎮、圩豐鎮、灌云海警工作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19. 推動海洋生態修復。對新修測的海岸線進行全面摸排,對整治修復后可具有自然岸線形態特征和生態功能的岸線,進行生態恢復岸線認定,納入自然岸線儲備庫,逐年開展生態修復工作。(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燕尾港鎮、灌云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20. 加強海洋安全保障。建立漁業、港口等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防”系統,開展安全生產制度建設與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和主體責任。全面開展港口運輸、海洋漁業等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涉海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加強港口安全設施建設和維護,推動高危場所和作業環節實現自動化、無人化運行。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應急反應體系,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縣農業農村局、縣交通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21. 加強海洋風險防范和應急能力建設。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推動化工園區與省生態環境智慧監管平臺互聯互通,2025年底前,化工園區將環境風險信息納入管理平臺統一管理,與省生態環境智慧監管平臺互聯互通,完成有毒有害氣體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灌云生態環境局牽頭,臨港產業區、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衛健委、縣公安局、縣交通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三、保障措施
22. 加強組織保障。充分發揮縣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統籌作用,健全上下聯動、部門協同、職責明確、分工合理的工作推進機制。(縣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23. 加大項目招引。明確海洋重點產業圖譜和人才地圖,著力推動海洋產業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建立海洋產業招商目標企業庫,編制海洋產業招商目標計劃,開展海洋裝備與船舶、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海洋漁業等重點產業領域招商。瞄準海洋經濟、海洋科技創新發達地區,開展有針對性的招商引資活動,強化涉海重大項目用海、用地等服務保障,推動涉海高端項目和優質企業盡快落地。(縣商務局牽頭,縣委人才辦、縣發改委、縣科技局、縣工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灌云生態環境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24. 強化要素支撐。積極爭取省市海洋經濟發展基金和獎補資金,加強對重點海洋產業和科技創新的支持。鼓勵金融機構推進涉海金融產品創新,推出現代漁業信貸、藍色信貸、碳匯信貸、海域使用權抵押等特色海洋金融產品。建立海洋科技成果金融支持機制,推動具有產業化前景的項目落地。(縣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金融辦、人民銀行縣支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
26. 嚴格督查落實。建立健全海洋經濟工作推進機制,將海洋經濟重點工作納入縣高質量績效考核,定期督查通報重點任務、重大項目等推進落實情況。沿海鎮街園區要制定海洋經濟專項行動方案,科學統籌海洋經濟發展重點任務。建立全縣涉海企事業單位信息庫,完善涉海項目管理制度,優化項目監管、評估和驗收流程,延伸監管鏈條,加強風險管控。(縣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