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89132/2023-00250 | 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灌政辦〔2023〕38號 | ||
成文日期: | 2023-05-30 | 發布日期: | 2023-05-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灌云縣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
各鎮街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灌云縣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縣第十七屆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灌云縣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優化提升營商環境,切實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著力解決多頭監管和重復檢查等問題,根據《連云港市優化營商環境攻堅年若干政策措施(第4號)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導意見(試行)》(連政辦傳〔2022〕7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行政執法工作實際,經縣政府同意,在全縣全面推行“綜合查一次”制度,對涉及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多個執法主體的相關行政檢查事項進行“一件事”集成,在同一時間對同一監管對象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堅持“一件事”系統集成思維,打破部門壁壘、條塊分割,在同一時間對同一監管對象,全面推行跨部門、場景式“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機制,實現資源整合、市場減負、執法增效,著力打造一流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綜合查一次”制度的全面推行,使全縣行政監管執法領域重復執法、多頭執法、隨意執法和執法盲區等難題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基本實現涉企監管執法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柔性化,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的監管執法體系基本形成。
三、重點任務
(一)編制“綜合查一次”場景清單。
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實施一批、分批推進”的原則,對場景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和分批分期發布(附件1)。在不同執法領域通過對執法事項梳理、技術比對等方式,綜合考量執法監管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研究編制公布“綜合查一次”場景清單,場景清單包括監管事項、檢查主體(含發起部門、聯合檢查部門)、檢查內容、檢查方式及檢查數量頻次等內容。在此基礎上,逐步向其他領域全面推開,場景清單由各領域牽頭部門編制提出,經“綜合查一次”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后,及時分期分批發布。
(二)完善“綜合查一次”數據平臺。
逐步建立完善“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和檢查人員名錄庫。原則上適用聯合執法的所有綜合執法領域被監管對象都應納入聯合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并實時調整完善,確保涵蓋全部市場主體;聯合執法部門在有關領域具有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都應納入聯合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并通過“互聯網+監管”實現部門間的實時互聯互通,為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提供專業意見和智力支持。
(三)制定“綜合查一次”年度計劃。
依托“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聯席會議制度,使用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根據不同領域特點和風險程度,結合執法對象發生違法行為后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區分不同業態、不同執法事項,分類建立一般執法清單和重點執法清單,各單位提前編制年度檢查計劃,計劃外的檢查要提前 5日報備,領導小組統籌編制年度“綜合查一次”工作計劃表并明確牽頭實施部門(附件2),未及時報備的需編入后續檢查計劃,不得單獨開展檢查。除涉及告知承諾制審批的事項和環保、安全領域,以及國家、省組織的專項檢查外,未經聯席會議同意,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隨意進入企業(項目)進行檢查或處罰;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在同一年度內對同一企業的同類檢查次數不超過 1次;上級執法部門在同一年度內已檢查的企業,下級執法部門在檢查時應當予以排除。
(四)規范“綜合查一次”實施流程。
規范“綜合查一次”的實施流程,查前準備階段:按照“綜合查一次”場景清單安排,由發起部門對接相關聯合部門,商定具體檢查時間、方式等事宜,除依法不予公開和上級機關明確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檢查事項外,可將檢查時間、依據、方式等內容事先向檢查對象通報,督促檢查對象落實主體責任,自行整改糾正;檢查實施階段:實施“綜合查一次”,可依法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非現場執法等方式進行,檢查中應當依法制作并出具行政檢查登記表、現場檢查記錄、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法律文書,并嚴格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對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文書送達等實時記錄、存檔,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查后處理階段:檢查情況應當依法分別作出處理,發起部門應形成“綜合查一次”檢查報告,確保依法行政、規劃執法。檢查結果和處理結果依法公示相關數據原則上 5日內推送至“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平臺。
(五)強化“綜合查一次”結果運用。要對“綜合查一次”制度實施情況實行全流程監測、監督和動態評價,深入分析檢查協同、任務實施、結果運用等情況及執法對象有關意見,督促監管主體切實規范履職。對執法檢查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由綜合執法指導機構會同有關執法監管部門協商解決,重大問題報縣政府協調。將各執法部門和鎮街“綜合查一次”制度實施情況作為行政執法評議的重要內容,并納入法治政府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行“綜合查一次”既是打造新時代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的重要舉措,也是優化營商環境、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必經之路。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推行“綜合查一次”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現實意義,精心實施,精準發力,縣政府成立“綜合查一次”領導小組(附件3),負責做好統籌協調、推進方案制定、督導考核等工作,督促指導各牽頭部門做好場景清單編制,及時研究解決“綜合查一次”推進過程中的各項重大問題,確保此項機制順利推行并取得明顯成效。
(二)強化執法保障。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配強配齊一線執法檢查力量,加強專業技能培訓,提高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對于涉及領域廣、專業性強、情況復雜的重大聯合檢查活動,參與部門要提前開展專題培訓,確保執法人員熟知“綜合查一次”依據、流程等相關要求。要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為“綜合查一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明確工作職責。各執法主體按照盡職免責、失職問責原則,落實“綜合查一次”責任。對嚴格依據檢查場景清單和相關工作要求實施,監管對象未被抽查到或檢查時未發現問題的情形,依法依規免于追究相關責任。對未按要求進行檢查和未依法及時公示檢查結果造成不良后果、不執行或者拖延執行檢查任務、檢查發現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等情形,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四)加強考核督導。要切實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將“綜合查一次”任務完成、部門參與協同配合、檢查情況處理等納入營商環境年度目標考核。要定期梳理“綜合查一次”推進中遇到的新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問題、破解問題。要加強過程監督,建立工作進展定期通報制度,通過年度考核和專項督察相結合方式,促進“綜合查一次”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五)廣泛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廣泛宣傳“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的重要意義、工作進度及開展成效,增加市民知曉度、參與度和滿意度,為“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機制高質、高效、有序運行,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附件:1.灌云縣“綜合查一次”應用場景目錄(第一批44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