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014289132/2024-00151 | 分類: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 通知 | ||
發布機構: |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 | 灌政辦〔2024〕14號 |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發布日期: | 2024-04-02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稱: | 關于印發《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灌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港產業區管理辦公室,縣各有關部門:
現將《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灌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行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蘇政辦發〔2023〕47號),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以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服務保障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堅持黨的領導、執法為民、問題導向、注重實效、統籌協調為原則,以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為目標,著力提高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著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著力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著力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問責,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全力整治執法亂象,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更好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二)工作目標。在2023年全縣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普遍建立的基礎上,形成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清單。到2024年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行政執法隊伍素質明顯提升,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顯著提高,縣鎮兩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基本建成。到2025年底,進一步完善優化綜合執法體制,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一市一清單”賦權機制得到有效實施,行政執法的科技保障顯著提升,行政執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不斷加強,突發執法事件應對能力顯著增強,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
1.強化政治能力建設。堅持在黨的領導下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加強基層行政執法單位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要把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深入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強化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推進行政執法隊伍的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提升行政執法的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實現行政執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責任單位: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
2.組織開展全員輪訓。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江蘇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規定,加強“一專多能”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從執法實際、崗位需求出發,將政治理論、黨性教育、業務法律知識、執法技能等納入年度執法培訓計劃,并組織開展執法培訓。司法局要組織開展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原則上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本單位行政執法隊伍的全員輪訓。上級業務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下級業務部門培訓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責任單位:縣司法局,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
3.大力提升執法能力。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要著重加強行政執法崗位能力訓練,突出現場檢查、調查取證、案卷制作等模擬訓練以及執法信息系統、新型執法裝備應用訓練,定期組織執法全過程現場演練,開展執法技能競賽、執法崗位練兵等活動,提升現場執法能力和水平。縣級賦權部門和委托鎮街執法的部門按照“誰賦權誰培訓、誰委托誰培訓”的原則,組織對鎮街綜合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重點提升規范執法、應急處突、群眾工作和風險防控能力,通過全員輪訓、跟班培訓、以案帶訓、蹲點指導、比武練兵等形式,培養“全科式”行政執法人員。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要牽頭相關部門對鎮街開展聯合執法業務培訓。(責任單位: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4.加強行政執法及輔助人員管理。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未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不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加強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落實暫扣、收回、注銷、年度審驗等規定,健全行政執法人員退出機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制度,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輔助人員上崗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將考評結果作為行政執法人員獎懲和任職晉升、輔助人員福利待遇和用工管理的重要依據。縣政府按照關規定對行政執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組織執法業務評查、執法隊伍評比和執法效能評價活動,評選“十大執法辦案能手”“十大優秀執法隊伍”,充分激發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依法執法嚴格執法的積極性,形成比、學、趕、超的氛圍。定期組織評選、通報表揚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責任單位:縣司法局,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
(二)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5.加大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力度。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要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全面排查本行政執法領域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梳理形成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清單,并對照清單于2024年8月底前組織完成專項整治。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要組織推進本單位內行政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壓緊壓實工作責任,認真剖析問題根源,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清單及專項整治情況及時按要求報縣司法局。2024年10月底前,縣司法局對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監督。(責任單位: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
6.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國家、省、市關于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要求,在全市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基礎上,基本實現行政裁量標準制度化、行為規范化、管理科學化。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行政裁量權基準規范適用和日常監督管理,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熟練運用行政裁量權基準進行執法的能力。(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機關)
7.優化監管執法工作機制。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全面推進“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完善全過程、可溯源監管規范。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執法機制,持續完善企業信用風險分級評估指標體系,推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領域監管、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等有機結合,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合理確定、動態調整行政檢查比例、頻次和方式。對涉及多個部門、管理難度大、風險隱患突出的重點領域,縣級行業主管部門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結合“綜合查一次”工作,梳理編制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清單,建立健全議事會商、聯合執法檢查、監管信息共享等協同高效的跨部門綜合監管機制,避免重復檢查、多頭執法。制定“綜合查一次”執法檢查流程規范,升級“綜合查一次”系統,實現對行政執法行為的過程性、系統性監督。積極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規范證據采集標準和案件處理流程,實現執法更智能、更精準。(責任單位:縣發改委、縣行政審批局、縣市場監管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8.創新涉企行政執法工作機制。推行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機制,綜合運用清單指導、合規整改、跟蹤修復等多種方式實現事前預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指導和促進企業合規經營、健康發展。在應急管理、生態環境、食品藥品、工程建設等領域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在行政執法各環節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處置,依法降低行政執法對企業的負面影響。完善涉企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各部門將涉企投訴事項分別納入12348、12345熱線等平臺,在企業辦事辦公集中區域公示投訴舉報渠道,建立轉辦整改跟蹤機制,依法保護企業和企業家權益。(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應急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三)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9.編制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5年1月底前,縣級行政執法機關在上級部門編制的行政執法權力事項清單基礎上,補充梳理縣規范性文件以及由縣政府依法指定監管部門的執法事項,確保事項目錄完整、準確、規范。根據省政府部署組織行政執法事項清理,2025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提出擬取消、調整和暫停實施的意見,按規定程序處理。(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機關)
10.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一市一清單”賦權機制,規范事項賦權程序,完善賦權事項評估和動態調整機制。各部門要厘清綜合執法職責邊界,明晰執法職權,落實執法責任。不得以政府購買服務或其他任何形式,將執法事項外包或變相外包給其他組織或個人實施。縣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做好本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標準化建設,明確行政執法事項的工作程序、履職要求、行為規范等。在鎮街綜合執法標準化建設的基礎上,持續規范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裝備配備、責任追究、爭議協調等。(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司法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11.完善行政執法配套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各行政執法機關圍繞行政執法全過程統一制定本領域執法辦案工作規程、執法標準案卷、執法指導案例等,為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提供務實管用的業務指導。縣司法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統一的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文書通用格式標準和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探索編制行政執法音像記錄特殊場景清單和現場處置指引。(責任單位:各行政執法機關)
12.加強行政執法協作聯動。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層級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深化執法協作,推動標準協同、銜接暢通、監管聯動、數字賦能。完善行政執法管轄、法律適用等爭議協調機制。推動深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構建更加科學規范的銜接機制。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協作配合,對行政執法或執紀監督中發現的有關問題互相移送,確保能夠及時依法依規處理。(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各行政執法機關)
(四)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13.合理界定行政執法監督職責。梳理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權責清單,明確履職方式和工作責任,推動協調監督各項工作落地落實。縣司法局要認真履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行政執法監督職責,增強行政執法監督質效。各行政執法機關要明確具體部門負責本系統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加強對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推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向鎮街有效延伸,研究建立司法所協助縣司法局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機制,強化司法所的執法監督功能。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合理配置行政執法監督力量,確保人員配備與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提高執法監督人員專業素質。縣司法局從事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人員配備不少于2人,并且有1名取得法律職業資格人員。(責任單位:縣司法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14.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全面落實《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辦法》,強化制度銜接配套,用足用好各項監督手段,推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實現對行政執法全方位、全過程監督。縣司法局要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執法熱點難點堵點問題,制定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縣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行政執法案卷制作及評查規范(DB32/T4181—2021)》的運用,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案卷的制作、管理和保存,常態化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反饋通報并推動整改。常態化開展“綜合查一次”專項督查、“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和“執法滿意度”社會調查,形成多維度行政執法考核評價體系。(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司法局,各政執法機關)
15.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落實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全縣各行政執法機關每年1月底通過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匯集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深化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等監督渠道的協同聯動,加強與行政執法監督聯系點的溝通聯絡,通過執法案件回訪、訴求專題分析、設立意見收集點、發放監督卡等方式,拓寬線索收集渠道。健全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選聘及動態調整機制,提高行政執法監督的社會參與度。縣司法局根據需要建立行政執法監督協調咨詢委員會或組建咨詢論證專業人員庫,為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提供智力支持。(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行政審批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16.強化監督考核結果的運用。縣司法局對本地區發生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執法事件、重復發生的類型化執法事件以及造成嚴重后果的執法事件,可以采取發出書面督查函或組成督查組等方式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及時報送縣委縣政府。探索建立多元協同監督機制,推動行政執法監督與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復議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協同開展。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行政執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以內部考核與外部評議相結合的方式,全面客觀評價行政執法工作。充分發揮執法考核評價的激勵引導和剛性約束作用,將考評結果與其他考核有機結合,發現違法、不當行政執法行為或不履行法定職責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責任單位:縣司法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五)加強行政執法數字化信息化建設
17.推進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升級“綜合查一次”系統,增加涉企行政合規全過程指導模塊,放大改革疊加效應。嫁接線上行政執法系統,實現行政執法網上全過程留痕和監督。推進裁量權基準信息化融合建設,將裁量權基準內容嵌入執法信息系統,為行政執法人員提供精準指引。通過“綜合查一次”“雙隨機、一公開”平臺,手機回填執法檢查信息,積極推行行政執法移動應用程序(APP)掌上執法,推動行政執法更智慧、更便捷,提高行政執法效率。(責任單位:縣司法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18.推進行政執法數據互聯互通。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要依托“綜合查一次”平臺和縣場監管信息平臺,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跨部門綜合監管;基于“互聯網+監管”事項,依托江蘇省行政執法監督平臺開展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縣級行政執法機關有自建監管業務系統的,要按照《江蘇省一體化綜合監管平臺數據標準規范》加快升級改造自建系統,于2024年10月前完成自建系統升級改造并將數據推送至省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市場監管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六)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保障能力
19.加強隊伍建設。堅持以政治建設為統領、以專業建設為支撐、以作風建設為保障,根據行政執法機構所承擔的執法職責和工作任務,合理配備行政執法力量,并注重行政執法機構隊伍梯隊建設。整合行政執法機關法制審核力量,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及法律顧問作用,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協作機制。(責任單位: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
20.強化權益保障。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盡職免予問責機制,細化追責、免予問責情形和容錯糾錯程序,進一步激勵行政執法人員勇于擔當、敢于負責、嚴格執法。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心理咨詢服務和危機干預機制,關注行政執法人員心理健康。(責任單位: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
21.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按照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要求,將行政執法工作經費、行政執法裝備配備費用納入本級預算。結合財政實際,合理保障行政執法經費投入力度,為案件處理、現場勘驗、調查取證、錄音錄像等行政執法活動提供必要的保障,切實滿足行政執法工作需要。(責任單位:縣財政局,各行政執法機關)
三、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行動的重要意義,專題研究部署,層層壓實責任。建立由司法行政、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政務服務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參加的工作會商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聯動,確保工作銜接順暢、有序推進。縣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會商機制。縣司法局要發揮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及時向縣政府報送行動推進和任務落實情況。
(二)強化考核評估。將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行動推進情況納入高質量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工作不力的及時督促整改,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紀依法問責。縣司法局要加強對本地區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行動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對照任務措施分階段、分步驟逐年開展實施情況評估。
(三)抓好培訓宣傳。各鎮街、各行政執法機關要將要將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行動與推動高質量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相結合,把提升行政執法質量行動列入行政執法培訓的重點內容,通過集中輪訓、理論研修、專題研討等形式,開展學習培訓、加強業務交流,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打造行政執法規范化、標準化樣板,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組織開展鎮街行政執法規范化示范單位創建工作,大力選樹基層規范執法先進典型,營造比學趕超、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深入挖掘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的經驗做法、措施成效和典型案例,注重總結提煉,加強宣傳推廣,切實增強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